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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


  在這篇文理頗有問題的說明後面,平列了甲乙丙丁四項具體辦法:

  (甲)現在自保條件:

  (一)保護官長。由各廳州縣城議事會通告鎮鄉議事會,集議:選定精壯子弟,多至百名,少至六十名,作為舊時團丁,分季輪操,常川駐守官署官局,以便保護。

  (二)維持治安。現在全川罷市。萬一不幸,亂民趁機肆擾,應由保路同志會會同諮議局協議,既經議決認為亂民,必先曉以大義,如其不從,乃興大兵彈壓,迫令解散,但須不行殺戮,殘害同胞。

  (三)一律開市、開課、開工。罷市、罷課、罷工,不過表明川人同志,其實損害甚大。故須斟酌時勢,約同一律開市、開課、開工,斷不可前後參差,使秩序不能始終一致。

  (四)經收租稅。由各廳州縣城議事會通告鎮鄉議事會,集議:即由城董事會代收錢糧津捐與各項厘稅,妥為存儲,以備支撥。

  (乙)將來自保條件:

  (一)應請購屯鋼鐵,及炮兵工廠與機器廠(仍改造槍炮),晝夜加工,製造槍炮。說明:現今國於世界,莫不以鐵血圖存。即如日本,既戰勝強俄,又恐惹起日、美及中、日戰爭,其東西兩京炮兵工廠,遂日夜加工,如臨戰爭。中國時局危迫萬狀,而炮兵工廠力至薄弱,必須日夜加工,以備外患。

  (二)煉鐵廠。

  (三)硫酸工廠。

  (四)機械鐵工廠。

  (五)制材工廠。

  (六)酒精工廠。

  (七)水電。說明:煉鐵廠與機械鐵工廠、制材工廠為製造槍炮之本,而百種機械工業賴之。硫酸與酒精工廠為製造彈丸之本,而百種化學工業賴之。機械與化學工業均賴電以造其精絕,且尤利用於戰爭。電之大源,出於傾斜澎湃之水力,四川則無地不宜,東西列強所謂富國強兵之大本,要不外是。

  (八)練國民軍。

  (九)設國民軍炮兵工廠(附設炮兵講習及試驗所)。說明:國以民為本,現今世界各國,非民盡為兵,莫不置國與民於危亡。而民兵之本,尤在炮兵工廠與炮兵製造額之應足支配國民軍一倍以上。而炮兵之改良進步,尤在國民之自為講習及試驗。且外患日迫,雖有舊辦之炮兵工廠,亦必有所不及。故應由國民補助之。(各外國臨戰之時,凡國民之鐵工廠皆製造槍炮,以為補助。)

  (十)鐵路。說明:鐵路務在先修成渝,輔以川輪,使四川交通略便,以免開門揖盜之虞。宜夔一段,則宜量勢漸圖。至於鐵路所需材料,為四川富有,取之無窮,如鐵軌、木枕、石炭等,既辦煉鐵制材兩廠,即可漸次不購於外,而人工尤以四川為最廉,甚則或可以工代賑。

  (十一)輪船。

  (十二)邊險地方建築炮臺。說明:四川雖是天險,非得人力輔之,大築炮臺,終不可恃。

  (十三)實業及教育。說明:實業及教育,尤為自保根本,應集各業同志協議,速定改良進行方針,使人民一致趨向。但農工商礦各業,門類繁多,應擇急要,曉示大綱及淺近辦法,使人人知其利之所在。至各種教科書,應設局自行編纂,不待政府頒發。

  (十四)優給軍人餉需。說明:軍人捨身家性命以保其身家性命,並保國民之身家性命,其餉需太薄,非所以處現今時局,應由國民籌出餉需,增給軍人。

  (十五)優待軍警兩界同胞之家屬。說明:軍警兩界同胞所以保衛國民,凡其家庭人口,應由各廳州縣城鎮鄉議事會按季查編,存於議事會。至其家庭有喪葬及困難之事,應由團鄰知照議事會,特別致吊,及籌議輔助扶持。如軍警兩界同胞對於國民萬一有摧殘之舉,即由議事會議決究詰其家庭。

  (丙)籌備自保經費:

  (一)停辦捐輸。

  (二)停止協餉。(對於西藏則宜酌撥)

  (三)議撥稅契入款。

  (四)節減辦事人員薪水。

  (五)視自保應用之經費,核計人口地權,分別貧富負擔,或有五千元之選民酌量負擔,按照增加。說明:以四川土地之廣,人口之眾,物產之饒,倘人人知危亡在即,身家不保,則財政雖窘,而每年停止不應用之款項,並詳查財政上一切陋規,然後責人民以擔負。一面振興實業,一面協約不買外來不甚急要之貨物材料,則籌措二千萬之常年經費,舉辦以上自保諸務必不太難。(四川共計七千萬人,若以四千萬人計之,每年每人擔負銀五錢,即可籌出每年之常年經費銀二千萬兩。由此推之,持之十年,豈唯川漢,即修川藏,亦或有餘矣。)

  (丁)除去自保障礙。說明:自保所以禦外侮而衛身家性命起見,實出於萬不得已。凡自保條件中,即經川人多數議決認可,如有賣國官紳從中阻撓,即應以義俠赴之,誓不兩立於天地之間!

  以上各種條件,時勢有遷,人事有異,未必恰適。然國之所以存,民之所以保,皇家之所以萬世,其大端要不外此,願為川人先事商榷,而勵行之!

  這篇印刷品一散佈到股東會會場,大家便說開了。有的人贊成它的說法:「硬對!中國刻下真個像要被列強瓜分了。朝廷哩,只曉得壓制我們百姓,天天向我們要錢,卻天天把中國零敲碎打地拍賣給外國人。長此下去,不多久大家都成了亡國奴,連高麗都不如了!為今之計,真的,我們除了自保,還有啥子生路好走!」

  但也有反對的人說:「照它所說的那種自保辦法,豈不要四川獨立為國嗎?這咋個使得!」

  大家雖然議論紛紛,但並不重視它。

  王文炳拿了一張去請教郝又三的見解。郝又三淡淡地笑了笑道:「近來言論自由,可說發達極了!像這類的印刷品,哪天不接到幾種,還有更激烈的手抄東西,你可看見過?」

  很多人都和郝又三的見解一樣,即是說,對這種叫四川人起來自保的建議,並不感生興趣。好一些自以為是文章高手的先生們還逐句逐字地譏笑它文字寫得不通,他們指出那兩句「即比之日本,猶不及四川遠甚」說:「這樣不通的句子,要是我的學生寫出來,我簡直要打他四十個手板。」

  其中,只有羅綸一個人卻大為吃驚說:「在這個時候,正是人心浮動到極點,來散發這種東西,不能把它視為尋常的印刷品。寫這個東西的人,定然別有用意的,我們怎能專從文字上去研究?我們只要看它甲項第一條,表面上說是保護官長。但不用親兵、堂勇、正經軍隊,而指定要用各鄉團丁,那不是說,要把親民的官長完全監視起來?其餘如像總攬兵權、財政,製造軍火,發達交通,自己編纂教科書,更其顯而易見是要獨立自主的樣子。若果照它所擬條款實行,我們何必還要向政府爭路?何必還要要求政府循法守信?我們不如直截了當拉起反旗好了!」

  他當時遂叫全公司的人趕緊查問這份商榷書是誰拿來散發的?

  查遍了,也查不出名堂。大家都說是一個普通人的樣子,在大門外散發的。

  郝又三咂著紙煙,悠悠然說道:「算了吧!據我看,並沒多大關係。我已留心考察了一遍,許多人看過也就丟了。作興就明瞭其間的用意,也沒有人去理睬。不管它,自然就煙消雲散的了。」

  羅綸想了一想,道理不錯,遂不再追究。

  股東會的人誰也沒有料到這篇商榷書印得仿佛不少,散發它的人真也似乎別有用意,他拿了上千份表散在鐵路公司、鐵道學堂、各個法團、各個學堂之外,還每道衙門也都散了幾份去。在鐵路公司雖然只如一池春水,微動漣漪,但當天下午七點鐘、已近黃昏時候,藩台衙門的花廳內卻熱烘烘地吵鬧起來。

  這是第二天,孫雅堂在黃瀾生家吃午飯時,當作一種談資,轉述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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