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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國建築之幾個特徵(3)


  斗拱是柱與屋頂的過渡部分。伸支出的房檐的重量漸次集中下來直到柱的上面。斗拱的演化,每是技巧上的進步,但是後代斗拱(約略從宋元以後),便變化到非常複雜,在結構上已有過當的部分,部位上也有改變。本來斗拱只限於柱的上面(今稱柱頭鬥),後來為外觀關係,又增加一攢所謂「平身科」者,在柱與柱之間。明清建築上平身科加增到六七攢,排成一列,完全成為裝飾品,失去本來功用。「昂」之後部功用亦廢除,只餘前部形式而已。

  不過當複雜的斗拱,的確是柱與簷之間最恰當的關節,集中橫展的屋簷重量,到垂直的立柱上面,同時變成簷下的一種點綴,可作結構本身變成裝飾部分的最好條例。可惜後代的建築多減輕斗拱的結構上重要,使之幾乎純為奢侈的裝飾品,令中國建築失卻一個優越的中堅要素。

  斗拱的演進式樣和結構限於篇幅不能再仔細述說,只能就它的極基本原則上在此指出它的重要及優點。

  斗拱以下的最重要部分,自然是柱,及柱與柱之間的細巧的木作。魁偉的圓柱和細緻的木刻門窗對照,又是一種藝術上的得意之點。不止如此,因為木料不能經久的原始緣故,中國建築又發生了色彩的特徵。塗漆在木料的結構上為的是:(一)保存木質抵制風日雨水,(二)可牢結各處接合關節,(三)加增色彩的特徵,這又是兼收美觀實際上的好處,不能單以色彩作奇特繁華之表現。彩繪的設施在中國建築上,非常之慎重,部位多限於簷下結構部分,在陰影掩映之中。主要彩色亦為「冷色」如青藍碧綠,有時略加金點。其他簷以下的大部分顏色則純為赤紅,與簷下彩繪正成反照。中國人的操縱色彩可謂輕重得當。設使濫用彩色於建築全部,使上下耀目輝煌,必成野蠻現象,失掉所有莊嚴和調諧,別系建築頗有犯此忌者,更可見中國人有超等美術見解。

  至彩色琉璃瓦產生之後,連黯淡無光的青瓦,都成為片片堂皇的黃金碧玉,這又是中國建築的大光榮,不過濫用雜色瓦,也是一種危險,倖免這種引誘,也是我們可驕傲之處。

  還有一個最基本結構部分——台基——雖然沒有特別可議論稱揚之處,不過在全個建築上看來,有如許壯偉巍峨的屋頂如果沒有特別舒展或多層的基座托襯,必顯出上重下輕之勢,所以既有那特種的屋頂,則必需有這相當的基座,架構建築本身輕於壘砌建築,中國又少有多層樓閣,基礎結構頗為簡陋,大建築的基座加有相當的石刻花紋,這種花紋的分配似乎是根據原始木質台基而成,積漸施之于石。與台基連帶的有石欄,石階,輦道的附屬部分,都是各有各的功用而同時又都是極美的點綴品。

  最後的一點關於中國建築特徵的,自然是它的特種的平面佈置。平面佈置上最特殊處是絕對本著均衡相稱的原則,左右均分的對峙。這種分配倒並不是由於結構,主要原因是起於原始的宗教思想和形式,社會組織制度,人民俗習,後來又因喜歡守舊仿古,多承襲傳統的慣例。結果均衡相稱的原則變成中國特有的一個固執嗜好。

  例外於均衡佈置建築,也有許多。因莊嚴沉悶的佈置,致激起故意浪漫的變化;此類若園庭、別墅,宮苑樓閣者是平面上極其曲折變幻,與對稱的佈置正相反其性質。中國建築有此兩種極端相反佈置,這兩種莊嚴和浪漫平面之間,也頗有混合變化的實例,供給許多有趣的研究,可以打消西人浮躁的結論,謂中國建築佈置上是完全的單調而且缺乏趣味。但是畫廊亭閣的曲折纖巧,也得有相當的限制。過於勉強取巧的人工雖可令尋常人驚歎觀止,卻是審美者所最鄙薄的。

  在這裡我們要提出中國建築上的幾個弱點。(一)中國的匠師對木料,尤其是梁,往往用得太費。他們顯然不明了橫樑載重的力量只與梁高成正比例,而與梁寬的關係較小。所以梁的寬度,由近代的工程眼光看來,往往嫌其太過。同時匠師對於梁的尺寸,因沒有計算木力的方法,不得不儘量地放大,用極大的factor of safety,以保安全,結果是材料的大靡費。(二)他們雖知道三角形是惟一不變動的幾何形,但對於這原則極少應用。所以中國的屋架,經過不十分長久的歲月,便有傾斜的危險。我們在北平街上,到處可以看見這種傾斜而用磚牆或木樁支撐的房子。不惟如此,這三角形原則之不應用,也是屋樑費料的一個大原因,因為若能應用此原則,梁就可用較小的木料。(三)地基太淺是中國建築的大病。普通則例規定是台明高之一半,下面再墊上幾點灰土。這種做法很不徹底,尤其是在北方,地基若不刨到結冰線(Frost Line)以下,建築物的堅實方面,因地的凍冰,一定要發生問題。好在這幾個缺點,在新建築師的手裡,並不成難題。我們只怕不瞭解,瞭解之後,要去避免或糾正是很容易的。

  結構上細部樞紐,在西洋諸系中,時常成為被憎惡部分。建築家不惜費盡心思來掩蔽它們。大者如屋頂用女兒牆來遮掩,如梁架內部結構,全部藏入頂篷之內;小者如釘,如合葉,莫不全是要掩藏的細部。獨有中國建築敢袒露所有結構部分,毫無畏縮遮掩的習慣,大者如梁,如椽,如梁頭,如屋脊;小者如釘,如合葉,如箍頭,莫不全數呈露外部,或略加雕飾,或佈置成紋,使轉成一種點綴。幾乎全部結構各成美術上的貢獻。這個特徵在歷史上,除西方高矗式(Gothic)建築外,惟有中國建築有此優點。

  現在我們方在起始研究,將來若能將中國建築的源流變化悉數考察無遺,那時優劣諸點,極明瞭的陳列出來,當更可以慎重討論,作將來中國建築趨途的指導。省得一般建築家,不是完全遺棄這已往的制度,則是追隨西人之後,盲目抄襲中國宮殿,作無意義的嘗試。

  關於中國建築之將來,更有特別可注意的一點:我們架構制的原則適巧和現代「洋灰鐵筋架」或「鋼架」建築同一道理,以立柱橫樑牽制成架為基本。現代歐洲建築為現代生活所驅,已斷然取革命態度,儘量利用近代科學材料,另具方法形式,而迎合近代生活之需求。若工廠,學校,醫院,及其他公共建築等為需要日光便利,已不能仿取古典派之壘砌制,致多牆壁而少窗牖。中國架構制既與現代方法恰巧同一原則,將來只需變更建築材料,主要結構部分則均可不有過激變動,而同時因材料之可能,更作新的發展,必有極滿意的新建築產生。

  原載一九三二年三月《中國營造學社彙刊》第三卷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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