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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和對於陝西問題的意見


  (一九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一、要解決陝西問題,換言之,即是解決二軍問題。現在陝西內部問題並不因劉鎮華失敗而有所解決。我們可以說,二軍是無法解決陝西問題的,因為二軍內部之複雜,軍紀之惡劣,無以復加,甚至陝西人民有要求一軍消滅二軍的趨向。此種軍隊不但妨害整個的國民軍的軍事行動,且妨害整個的國(民)軍與民眾的關係。二軍本身之改造,幾為不可能之事[2],若確要改造它,結果恐怕是費力不討好。無論一軍或于右任對於二軍的態度,雖然不應馬上取(取)消二軍的態度,但也不要希望將他們改造好來統治陝西。現在對於這部分軍隊所應該做的工作,不過是減少其反動程度而已。如果能夠做到此點,也就是很難的事了。

  二、于右任自俄歸後,思想上雖有進步,對於一軍之觀念與馮之關係或許也有相當的進步,但要他在馮之下做事,這是他始終不滿意的事。根本說來,他本自莫有成為軍事首領之可能,在事實上,他也莫有能力統轄二軍的可能。在陝西,一般土匪式之軍隊之所以擁于為首領,不過是拿于來作為他們抵抗一軍而已,因為恐懼一軍來消滅自己的勢力,所以,我們應該使於瞭解此點,不要使于為土匪(式)軍隊所利用,不要只希望取得陝西名義上的軍事首領,而要注意新的好的軍事力量,最好就從史可軒的八百人軍隊及甄壽山之千人著手做起,慢慢的發展起來。只有這樣,於或者能統治陝西,不致為土匪式之二軍所誤。至於於對於陝西二、三軍總司令職,可以暫時保留,不必取消,因此時尚可以利用名義籠絡二軍也。

  三、馮、於關係現在雖然不好,但還說不上是什麼地盤的衝突。因為在於方面,此時尚莫有能力統治全陝,而在馮方面,亦因有(向)河南方面發展的可能,亦無佔領全陝地盤的必要。不過事實上,一軍為在軍事上便利與安全起見,必然要佔領陝西一部分地盤。一軍此種行動,或亦不致于影響到馮、於關係。馮、於關係最不好的地方,就是馮不滿意于于不推馮,而於亦不願在馮之下做事,現在于尚未就聯軍副司令職,由此即可見於之心理。此事,最好由國民政府先向于、馮間疏通,得對方同意後,再由國民政府正式任命馮為國民軍聯軍總司令,于為副司令兼二軍軍長,無論對內對外,或可改善馮、於關係。

  四、於在陝西,政治上自然是要處領袖的地位,將來組織省政府時,省政府委員中,除容納各軍事及民眾的領袖外,當推于為主席。

  五、關於在陝西軍隊中之政治工作及黨的工作,在目前應該採取下列的原則:(1)不要馬上設立許多政治工作機關及在軍隊中成立許多國民黨黨部。否則,不但花費許多財力與精力,設立許多有名無實的機關,並且將為投機的軍人所利用;(2)政治工作和黨的工作,最好集中于於之基本軍隊中(如史可軒等),不要將許多力量分散在不可救藥的土匪式軍隊中;(3)即在於之基本軍隊之政治工作,亦不要像在國民一軍中的那樣複雜的組織,最好只要集合一部分較好的政治宣傳工作人才,組織一政治宣傳機關,從事軍隊中政治宣傳工作。其它各級軍隊中,其它各基本軍隊中,一概不需要組織各級的政治宣傳機關;(4)至於政治工作的內容,比一軍的更要淺顯,首先要使他們明瞭「不攪民」三個字,切忌空談「打倒帝國主義」、「打倒軍閥」的抽象名詞……

  六、自劉鎮華軍隊退出陝西後,陝西境內的交通當可以恢復。因此,陝西C.P.的工作亦應統一起來[3]。過去陝北的榆林、綏德、宜川、定邊等地C.P.的組織均歸白和指導,而陝西中、南二部的工作,均陷於無組織的狀態。現在全陝同志約有四百左右,目前的辦法是:(1)派炳光同志為黨的工作臨時特派員,指揮全陝党的工作;(2)在最短時間內,陝西境內C.P.的工作,應成立區委的組織;(3)陝西C.P.的工作由中央直接管理與指導。……

  《中央政治通訊》第15期

  1927年1月5日以後

  [1]題解 1926年11月27日,援陝國民軍徹底擊垮圍困西安近8個月之久的鎮嵩軍,解西安之圍,使北方革命形勢由此發生根本性轉折。對於解圍後陝西工作問題,中共中央與北方區早就極為關注。《中央政治通訊》第12期(1926年11月)所載《馮玉祥回國後之國民軍》中說,馮玉祥與陳喬年談話稱:「問題不在現在解西安之圍,而在解西安之圍之後。我深知二軍性質,今日解了他的圍,明日可繳我的械。」五原誓師時,馮玉祥就任國民聯軍總司令,讓于右任任副總司令。於表示:「不知陝中將領是否革命。如我任職而歸,恐將領向我要餉要械,我無辦法,故暫不接受。」於後來也未接受。上述情況,對於中共中央與北方區考慮陝西工作產生很大影響。給魏野疇的信和這個通知,都與此有關。

  [2]二軍本身之改造,幾為不可能之事 關於二軍以及二軍與其他各軍的關係,其後由馮玉祥採取了果決有效的措施作了解決。1927年1月19日,他致于右任電中提出:「編制按各路順序下編,廢去從前二、三軍名號,以化除畛域。」2月17日又通令全軍:「所有一、二、三、五軍等名目應即一律取消。」決定「認真淘汰老弱及不堪造就之官兵,寧缺毋濫。」「其不守本分或不堪造就者,令其繳械遣散。」國民軍聯軍共編制17路軍。所有改編部隊,由以張之江為委員長的國民聯軍檢查委員會進行分頭點驗,並負責全軍紀律的檢查。同時,馮玉祥還制訂了一整套嚴格的軍規條例。中共中央與李大釗所關注的難題,獲得解決。

  [3]陝西C.P.的工作亦應統一起來 1925年秋,中共中央決定成立豫、陝區委。1926年初,其領導下的中共西安地委成立。後因西安被圍困,中央決定再由北方區委管轄陝北地區黨的工作,6月,成立綏德地委。1926年12月,李大釗派耿炳光為臨時特派員回陝工作。中央根據北方區建議,1927年1月28日決定成立中共陝甘區委。3月中旬,區第一次代表大會選舉耿炳光為書記,魏野疇、李子洲等4人為委員,全區黨員(不包括國民軍中黨員)為388名。此後,陝甘黨的工作,才脫離北方區,歸中央直接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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