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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一大期間在中共黨團會議上的發言


  (一九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我發現,從北京到廣州,存在這樣一種氣氛:我們共產黨人加入國民黨,卻不打算支持它,而只想利用它。所以有你們所說的那個行動綱領就足夠了,可以不去爭取更多的東西。

  關於4點分歧意見,有可能後兩點被採納,而對前兩點仍保留自己意見。今天早晨,我曾同幾位代表一起去孫那裡,孫非常高興地接待了我們,並展示了他自己制訂的政府行動綱領。他說:「我想宣佈成立全國政府,因為我們從海關衝突的經驗中看出,只要我們沒有一個正式的全國政府,就很難進行反對同盟者的鬥爭。一旦我們不得不向他們宣戰,就算我們遭到失敗,但不是作為一小撮匪徒,而是作為全國政府。所以必須根據這樣一個行動綱領來建立這個政府。」

  關於民族問題,他的行動綱領說,在中國內部所有民族都擁有自決權。這是其中明確指出的,而我們反對列強爭取完全獨立。

  所以我認為,對第一點的修改可以不必過於堅持,按照三民主義進行的土地改革是孫的驕傲,他認為這是他的發明。

  關於土地儲備問題也可以不堅持,因為如果我們反對贖買的人太少,那麼我們現在公開反對土地所有者合適嗎?我們談到大土地所有者問題,但這在我們的定義中是指很大的土地所有者,但在中國總的說來這樣的土地所有者不多。當然可以堅持這一點,但在中國的條件下,這樣的土地所有者往往是不大的。我們可以堅持讓農民得到土地,而不指出其來源。

  錄自《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第一卷第四部分《國民黨改組及其初步成果》第468—469頁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年1月出版

  [1]題解 1924年1月20—30日,國民黨第1次代表大會在廣州召開。1月18日,鮑羅廷召集中共黨團會議,出席大會的20名共產黨員代表參加會議。

  會議首先討論會議期間共產黨代表進行活動的組織形式問題。由毛澤東首先發言,報告昨已擬「分成幾個小組,而不是集中在一起出席全體會議的決定。」鮑對此感到不解,毛又作了解釋。說明按經驗「不應該讓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們在討論每個問題時有特殊的組織形式。」因為,那樣做「會引起其他團體有組織的反對」。於是,鮑提出用一個「委員會」來進行工作。李大釗由此提出補充意見。他說:「我建議除了委員會之外,還組織委員會同各獨立代表團的聯席會議。」鮑和其他人都同意,形成決定,由3名中央委員即譚平山、李大釗、毛澤東加上邀請一名團中央的委員組成大會期間的一個「委員會」,必要時與4個小組的代表(每組1名)組成聯席會議進行工作。繼而討論會議宣言文件,由鮑羅廷作了長篇報告。提出在起草過程中,在四個問題上與孫中山等存在分歧,聽取黨內意見。即:(一)對少數民族是否現在就必要建立組織上的聯繫和實行合作(對方),還是現在不要著手建立組織上的聯繫,而只限於同這些少數民族實行友好互諒,隨著宣傳鼓動和革命運動的發展,再著手同他們實行合作和建立組織聯繫(國際)?(二)宣佈向無地農民和佃農提供土地,但並不提土地的來源(對方),還是提對大土地所有者和所有者不耕種的土地實行「剝奪」、建立「土地儲備」、反對「贖買的宣傳」(國際)?(三)在民權主義條款中要不要說這是向「先進的民主國家」學來的?(四)要不要稱「中國工人以其勤勞著稱於世」?鮑認為,後兩點或許沒有任何分歧,他們會同意乾脆刪掉。鮑報告後,李大釗首先作了這篇發言。隨後,譚平山、毛澤東贊同李大釗的意見,毛澤東還談到農民運動中的實際經驗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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