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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權運動同盟會招待報界學界茶話會上的講話


  (一九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貴會進行,宜首先注意下列三項:(1)要求撤廢治安警察法;(2)要求選舉法中列入女子;(3)希望勞工保護法內加入女工保護之規定。

  《晨報》

  1922年8月14日

  【注釋】

  [1]題解 1922年7月12日,女權運動同盟會于北京成立,其宗旨為要求在憲法上明白規定女子與男子完全平等。北京警廳以《治安警察法條例》為據,禁止成立該會。8月3日,北京女子參政協進會又在北京成立,北京警廳又以同樣根據,禁止成立該會。8月13日,女權運動同盟會遂舉行報界學界茶話會,決定:(一)發刊《女權運動號》;(二)舉行學理性講演;(三)實地調查。蔡元培、曹敏、黃日葵、譚仲逵、李大釗在會上講演。此文為李大釗的發言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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