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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應該要求的新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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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苦悶、乾燥、污穢、遲滯、不方便、不經濟、不衛生、沒有趣味,是今日北京市民生活的內容。 我們要是長久生活在這種生活裡,恐怕要死;就是不死,也沒有什麼生趣。我們急切的很要求一種新生活。 新生活的創造,一半由於政治的設備,一半由於社會的設備。那不是北京市民所能單獨要求的,暫且不講。我要講講北京市民可以辦到的、應該要求的單獨需要。 我把北京市民生活應該改良的地方,撿那重要的,一條一條的寫在下面: 一、我們要注意那崇文門稅關,于我們市民生活有什麼影響?我們應該調查他,監督他。要是於我們生活上有重大的影響,就該有一種市民的活動對付他。 二、初租房的要出三個月份租金和那買東西要門底錢,都是惡習慣,都該打破。 三、試辦消費公社。 四、多辦市立的圖書館,通俗的尤其要緊。圖書館宜一律公開不收費。 五、多立勞工教育機關(如夜校、半日學校等)。 六、多立貧民學校、貧民工廠、孤兒院、恤老院。街上的乞丐應當禁止:幼年的兒童,送入貧民學校或孤兒院,由校或院給他衣食,教養成人,去自營生業;中年的人,送入貧民工廠作工,貧民工廠應該是公立的,或對私立的加以嚴重的監督,以防資本家借慈善為名從中取利;衰老的人,送入恤老院。 七、擴充濟良所,有願入所的娼妓,不問他受虐待與否,一概收容。濟良所應該是教育機關兼著工廠的組織。 八、報紙配送,都很遲緩。應由報界公會和一般閱報的市民合力要求送報人改良。在電車未設以前,可利用腳踏車。 九、汽車在行人擁擠或街道狹隘的地方橫走亂沖,很是危險。因為沒有電車,一條逼窄的馬路上,有許多馬車、人力車、騾車、手推的車等等,並步行的人、擔貨的人,來往不絕。汽車盡其速力通行,很容易軋傷行人。且汽車過處,汽笛怒鳴,黑塵騰飛,殊與人以不快之感。應該:(甲)限制汽車的速度;(乙)加重汽車使用稅;(丙)隨時把汽車所有者的人名、住址和他汽車上的號數編成表簿,聽公民自由領取,以便路上看見某號汽車有不法違章的事情,就可以告發或用郵片直接詰責。實行人民警察,以補官吏警察之所不及。 十、趕快修造市營的電車,使我們小民少在路上費些可貴的時間,吃些污穢的塵土,作同類的牛馬,膏汽車的輪皮。 十一、電車沒有修成以前,人力車夫的生活,也應該改善:(一)令車主隨車設備衛生口袋(備車夫戴在嘴上的)一具,雨衣雨帽各一具;(二)車夫的衣服,應令勤加洗滌;(三)供車夫寄居的小店,應加監督,並令附設簡易而且清潔的浴所。 十二、宜由市設立價廉而且清潔的平民浴所多處。 十三、宜由市設立平民食堂多處,使小食店賃居其中,以免勞工社會露天飲食的苦。 十四、街口巷裡的屎尿,應嚴加取締。臭氣熏天的廁所,應該改造。設備適於清潔的廁所,應該添設。 十五、糞夫團體,應由警廳加以編制,為之設備一切器具及一切衛生設施。下水溝亦須改善,以圖公眾衛生。 十六、公立醫院太少,應該多設。 十七、介紹傭工所,應與以嚴重的監督。注意女工住居的清潔,及勒索女工的事情。 十八、電燈電話的設備,應勤加修理,以防危險。電燈價值太貴,電光不足,市民對於電燈公司,應有正當的要求。電話司機人不勤敏,不親切,應改用女工。 十九、公園一律公開,不許索費,並將北海、景山等名所一概開放。每個公園裡,均設一極大的運動場。街旁的樹木,應該多栽。灑街多用水車。 二十、妨害衛生及清靜的工廠,不許設在住宅區域附近(我的理想的都市,文化區域、工業區域、政治區域、住宅區域,應該分開)。 此外應加改良的事,必然還有很多,今天我只想起這些,其餘的還要我們大家去想。 署名:守常 《新生活》第5期 1919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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