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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偽調和


  (一九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自政力失軌,衝突軋轢之象日烈。深識之士,乃創為調和立國之論,意在申明政力向背之理,冀新舊兩種勢力各守一定之限度以相抗立,勿可馳於極端,徇其好同惡異之傾性,任其禁異存同之妄舉,以致反動相尋,終於兩敗而俱瘁,國家亦因之蒙莫大之患,甚非政治之佳象也。此等立說之本意,乃在望異派殊途之各個分子深信此理之不可或違,而由忠恕之道[1]自范於如分之域,仍本其政治信念以進;非在使一部分人超然以棄其所確信,專執調和之役,徘徊瞻顧於二者之間也。而在不學闕養[2]如吾之國民,精理明言,恒所未喻,歧解者二三,誤解者亦複七八,即如調和論之在今日,幾為敷衍遷就者容頭過身之路,其黠者乃更竊為假面,以掩飾其挑撥利用之行。末流之弊,泯棼

  臲之象,全釀成於敷衍挑撥之中,而言調和者遂為世所詬病所唾棄。抑知政治不可一日無對抗,即亦不可一日無調和。苟其對抗之力未劑于平,則相傾相軋為必然之勢,即日言調和而無效;苟其兩力已臻於相抵之域,則相安相守之道,又舍調和而無所歸宿。是義也,斯賓塞[3]、穆勒、莫烈[4]、古裡天森[5]諸人信之,秋桐、劍農[6]、一涵[7]諸君信之,愚亦篤信之而不疑。所以造成今日之象者,咎固不在調和,而在偽調和,不在昌言調和之學者,而在誤解調和之政團。蓋調和者兩存之事非自毀之事,兩存則新舊相與蛻嬗而群體進化,自毀則新舊相與腐化而群體衰亡。故自毀之調和,為偽調和。抑調和者,直接之事,非間接之事。直接則知存人即所以存我,彼此易與以誠;間接則以雙方為鷸蚌,局外反成漁父。故間接之調和亦為偽調和,二者均在吾人排斥之列。前者之說,劍農君已於本志首卷暢發無餘蘊矣(1);後者之說,似尚為時賢所未及注意。愚也無似,願申其旨焉(2)。

  宇宙萬象,成於對抗。又因對抗,而有流轉。由是新舊代謝、推嬗以至於無窮,而天地之大化成矣。政治之理,亦與物通。故政治上調和之旨的,即在解決此蛻演不斷之新舊問題。斯賓塞之論調和也,曰:「蛻嬗之群無往而非得半者也。……故義理法制,古之所謂宜者,乃今以世變之更新而適形其不合。且是之世變,往往即為前時義理法制之所生。特世變矣,而新者未立、舊者仍行,則時形臲卼。設圖新而盡去其舊,又若運會未至而難調,此所以常沿常革、方生方死,孰知此雜而不純、牴牾衝突者,乃天演之行之真相歟?」(3)用斯以譚,凡一時政象所陳之新舊分子,必當各擇一得半之位以自居,絕無居間調停之境可以中立。蓋不居於新之半,即居於舊之半,乃克本其固有之能,以求其應得之分,至於適當之度而止,天演之行之真相,始能顯於政治學術之中。彼不新不舊離於得半之位而專言調和者,若在個人,只于陳述其一時之感想以警告雙方,猶尚無妨;若在團體,恒以謀自身勢力伸張之便利而定其趨向,則大失調和之旨而背調和之道矣。穆勒之論調和也,曰:「一群之中,老人與少年之調和,有其自然之域。老人以名望地位之既獲,舉動每小心翼翼,敬慎將事;少年以急欲獲此名望與地位,則易涉於過激。政府執政調和于二者之間苟得其宜,不妄以人為之力于天然適當之調和有所損益,則緩急適中、剛柔得體,政治上調和之志的達矣。」(4)苟一群之中,有人焉妄欲于老人、少年之間集合中年而自成一種勢力,則是以人為之偏毗毀其天然適當之域,其結果將致其間之激爭日益劇烈。此中間一派,與老人則老人勝,與少年則少年勝,乃得藉口調和以為要挾,而獵據其名望與地位。其初也,尚為二者所樂引;其終也,乃為二者所共棄。東鄰有政友會者,常與軍閥相結以當政局,輿論多鄙薄之。憶當大隈內閣[9]解散議會改行選舉之時,永井柳太郎[10]氏在各處為選舉之奮鬥者數旬,歸京後於早稻田校室為諸生述其對於彼次選舉之感想,有絕趣之語。曰:「此次政戰有一奇象,即老人與少年相結而成聯合軍,以與中年人奮鬥,其結果乃老人與少年聯合軍勝,中年人敗。餘嘗究其故,以為老人有其舊道德舊理想,少年有其新道德新理想,中年人多生於維新之初期,方在青黃不接之際,故無道德無理想。以無道德無理想之人,與新舊道德、理想相結合之聯軍戰,安有不敗之理?」(5)其所謂聯合軍,蓋指大隈後援會中有多數之青年學子助之。所謂中年人,蓋指政友會中有多數中年之官僚。此其所以評騭政友會者確當與否,非愚所欲問。惟其所論無道德、無理想、無節操、無信念、不新不舊之政團,既無益於公群,又自弱其本體,大足為愚論資之左證也。他如莫烈氏之論調和,則嘗區為合理與非理二類。而曰:「同為調和,有含阻礙進步之意味者,有相機以待時者,有故意摧敗其構成之新想以求合于安常蹈故之俗癖不論其問題所關為何如者,有因蚩蚩群眾尚未足與一己之新想相契合而姑為准情據理之容忍者。故在其一,以調和相命者直無異排斥最高之真義,或任其所已信受為真義者淪諸暗昧之鄉,其他則成竹已具,毅然堅持,但於總體之群眾未能與一己猝合者,不存迫脅希冀之心驅之使即從耳。前者延引固陋之局,捉進步之潮而使之逆流;後者則竭其智力所能達以短縮固陋之局,捉進步之潮而速之,循其馳驅而範圍之。然若激劇之改革欲其有效,非得群力之助不為功者,彼亦未嘗迫切行之也。故若曰:『吾不望汝當吾之時,舍汝所僻,趨吾所進。然任讓至何度,苟吾之所進,隱而不彰於世,或竟為世所撇棄,吾不願任此咎。蓋當世必不可無此一人者,己舍世之所僻而並令當世之顯喻此旨也。』此合理調和者之言也。若曰:『吾不能執吾所信之真以服汝,令汝信受,吾因假託而信受汝之偽者以行。』此非理調和者之言也。」(6)是則知急進與緩進之趣舍,宜任各人於爾我之間,因其所信之真,自為比擇,無須局外之無所自信者介而為之融通。同時,亦不必自棄其所信,進而為人排解。蓋堅持一己之真以為容思者,為能免於自欺;信受他人之偽以為因應者,為己陷於欺人;彼棄其所信或匿其所信之真以朝秦暮楚於他種勢力之間者,大抵皆自欺欺人之類也。古裡天森之論調和,則謂一群之中,其世界觀及政治信念皆基於二種執性,即急進與保守是已。其言曰:「有一義焉當牢記於心者,即此基於二種執性之世界觀,不可相競以圖征服或滅盡其他。蓋二者均屬必要同為永存,其競立對抗乃為並駕齊驅以保世界之進步也。」(7)夫人之政治信念,精細別之,雖為殊態萬千,而其執性之畀秉於天者,要亦無所逃於二者之中。執斯以類群倫,恰如通析眾數之公分母然。故無論何人,二者必隸於其一。苟不自昧其執性者,則其政治信念,必于進步保守之中擇一以適其性之所近,更無純為第三之執性可以存於二者之外者,即無純為第三之政治信念可以遊移於二者之間者。人苟喻進步與保守同為促進世界進化所必要,可與對立不可相殘之理,而守之勿失,則調和之能事畢已。必欲背其執性,更立信念,則植基不永,紛擾必多,不足為調和之裨,反足為調和之害也。准四子之言,試為調和之語詁一定義焉:調和雲者,即各人於其一群之中,因其執性所近,對於政治或學術,擇一得半之位,認定保守或進步為其確切不移之信念;同時複認定此等信念,宜為並存,匪可滅盡,正如車有兩輪,鳥有雙翼,而相牽相挽以馳馭世界于進化之軌道也。苟愚所詁為不謬,請即持斯言以觀吾國近數年來波靡雲詭之政局。

  依上所論,以察吾國今日之政團,其自標一幟以相號召者,其體無論蛻為若干,自其政治信念區之,終不外進步與保守二派,曰急進與緩進,曰新與舊,皆不過名辭之爭。於此有一問題焉,今於以緩進派自命,而世亦以緩進派稱之者,冠之以「舊」或「保守」之名,是否為受者所樂承、論者所公認?此緩進派外,是否尚有舊派、保守派,主義上堪與緩進、急進二派鼎足而三者?若依愚以為解答,舊雲保守雲者乃與新雲進步雲者比較而出,其中絕無褒貶之意,亦無善惡之分;如必以新者為善、舊者為惡,進步為褒、保守為貶,則非為客感所中,即不諳進化之理者也。蓋進化之道,非純恃保守,亦非純恃進步;非專賴乎新,亦非專賴乎舊。試觀社會或政治上之種種企圖,問有徒謀改進而毫不顧固有之秩序而有改進之成功者乎?問有徒守固陋而不稍加改良而能永存者乎?歷史所詔,欲興其一,二者必當共起。蓋「進步」與「保守」之所需,「新」與「舊」之所需,但有量之差,絕無質之異,特用於進步者視用於保守者為量較豐,用於舊者視用於新者為量較嗇耳。本斯義以定新舊之標準,則緩進派雖恒自居于新,其實當隸屬於舊;雖恒自儕于進步,其實當歸納於保守。此乃以需量之多寡而言,非以感情之毀譽而言。斯義既著,緩進派諸公或不以愚言為迕,世亦當不以為妄也。且愚亦嘗聞緩進派時賢自白之言矣,曰:「所謂逐漸培養新機者何乎?夫亦曰使國會鞏固,憲法確立,有新知識者鹹得活動,如是而已。即于法制,樹立其基礎,于運用,培植其元氣,在吾儕之確信,且以十餘年來事蹟之證明,欲達此目的,非以緩進不足以厚根底,非以退讓不足以消反動,非以堅忍不足以見微效。易言之,即當以柔為剛,以退為進,以緩為急,以代替為征伐。故吾人于一方決不願見急進之人人悉被屏於國外,以其究屬新人,代表一種思潮新文明也;于他方尤為不願見舊勢力被人攻倒,蓋國內尚未養成代替舊勢力之勢力,苟勉強為之,不足控制天下,必致紛擾,乃並現有秩序與國力而亦不能保也。是則吾人惟一之希望,乃為使舊勢力暫時支柱[拄]政局,而于其下展發新機,則新機日進,得為平和之新陳代謝,而勿為武力之革命與推倒之爭鬥。質言之,即吾人以為國家莫大之福,莫若以新勢力承繼舊勢力;而莫大之害,則必為以新勢力攻倒舊勢力。且吾人更進一步,以為苟新勢力具充足之能力,能攻倒舊勢力,吾人亦樂為贊成,無如事實所示,新勢力乃絕無此雄厚之力,攻擊他人一次,則自身受傷一次,愈攻人則愈自毀,故認為攻擊舊勢力者,非剷除舊勢力也,乃新勢力之自殺耳。由是以譚,今日不言政治則已,苟其不能外於政治,則當知政治上本無痛快如意之事,所有者委曲求全與夫忍辱負重而已。」(8)時賢所論,果足以代表緩進派之純正心理與否,愚不敢知。但味其論旨,對於其企圖所需之質,雖視急進派之所需者全同,但為量較少,故得曰舊、曰保守,此其所言實已不啻自承之也。至其自別於舊勢力之外而與信念不同之急進派,不惜敘「吾儕新派」之誼,乃為偽調和構成之根本觀念,而近數年來政象不寧之真因亦即伏於此點矣。蓋勢力之存,在思想而不在腕力。所謂舊勢力,非一系軍人所能代表,新勢力亦非少數黨人所能代表。政治之變動,全為二種信念之對抗,新舊思想之衝突。緩進派之政治信念,既與急進派截然不同,則緩進派當然亦在舊勢力之列,且恒為其指導焉。蓋政治勢力,同時而能立於一水平線上者,方有新舊對立之可言。若其一在九天,一在九淵,則政治上之關係,已為風馬牛不相及[11],複何勢力之足雲?以愚言之,與雲特殊勢力為緩進派之保護者,寧謂緩進派為特殊勢力之指導者;與雲緩進派與急進派為同儕,寧謂與急進派為對立,較為確當。彼緩進派時時在特殊勢力卵翼之中,即特殊勢力時時在緩進派指導之下。然則舊勢力與新勢力有時相擠,即可認為緩進派與急進派之相擠;舊勢力與新勢力有時相安,即可認為緩進派與急進派之相安。故愚不認緩進派而外尚有舊勢力之別樹旗幟,有之,其政治信念亦必與緩進派所持者相近而可一類視之也。調和之真義既明,新舊之准既立,愚乃進而論述政局紛擾之真因矣。

  今欲尋稽入民國來政局紛擾之真因,最宜先將緩進派之行動一一回溯,而列舉其及於政治之影響,籀敘既竟,將有見也。

  辛亥革命,既告成功,急進派乘方興之勢,得以托足國中,其實植基未厚,立足未安,與舊勢力相衡,去得半之位固猶甚遠。此時急進派人之舉動,誠不無過激之嫌,然遽謂其欲將所謂特殊勢力者完全推翻,不惟未有是心,實亦絕無此力。而緩進派則以為袁氏之勢力大,足倚為抗制急進派之資,於是相率而趨承之、緣附之。政客之運動,論士之言談,乃如萬派奔流,眾矢一的,悉注重于擁護強力排斥激進之一途。于時有最流行之語,不曰中央集權,則曰強固政府;不曰臨時約法之束縛太甚,則曰總統制之適於國情。醞釀之日未久,鼓吹之效大張。未幾,而袁氏以兵力剷除民黨矣。未幾,而袁氏以武力劫奪總統,隨即解散國會矣,而癸醜之局以成。又未幾,而約法毀廢、參政院成矣。又未幾,而神武建號、洪憲改元矣,而帝制之禍以起。急進派既歸失敗,緩進派亦遭屏絕。緩進派諸公乃翻然變計,反其向之所為,護國軍興,或則馳入軍府,躬參密勿[12],或則潔身海上,遙為聲援,倒袁之役,厥功亦不可沒。不謂梟桀甫就天誅,政爭又複風湧。夫政爭亦何能免者?但既號稱政黨,當於政治軌道之內以為爭持,萬不可援引軌道以外之暴力以為抵制。誠不料緩進派諸公,竟一再犯援引特殊勢力之嫌,而終不知覺悟。觀其黨魁致辭,報章著論,不曰特殊勢力為今日國家所托命,則曰破壞舊勢力無異破壞國家。夫舊勢力是否有特殊歷史之武力的結合所能代表,舊勢力是否即為國家,此事叩之邏輯,必有相當之答案,可勿深論。今當懸為問題者,歷次政爭之起,究因急進派欲破壞舊勢力乎?抑因舊勢力不容納新勢力乎?以愚所知,急進派多數之純正意思,固未嘗有破壞舊勢力之跡,且已與之調劑、與之融和不遺餘力。此即觀于辛亥之取消南京留守府,而舉袁世凱為總統,丙辰之取消肇慶軍務院[13],而認段祺瑞為總理,足以證之。至於舊勢力之能容新勢力在其鐵肘之下培植新機與否,愚苦無肯定之證樣可尋,但見急進派失敗之後,即與之親昵如緩進派者,亦往往不能見容而遽遭厭棄。且緩進派諸公既以調和自任,胡以與特殊勢力相周旋晉接之際,不聞建一言陳一議焉,以促舊勢力之覺悟,使之稍與新勢力以自存之餘地,而日惟奔走相告,以戒急進派,仿佛急進派惟一之志望之任務即在破壞此特殊勢力也者,使此特殊勢力恍若躬臨大敵,日在杯弓蛇影、風聲鶴唳之中。將見調和之聲愈高,猜疑之念愈啟,縱無挑撥之心,亦有利用之跡。卒至政潮所趨,日即險惡,潛伏於外交,暴發於幹憲,披昌[14]於群督稱兵,糜爛于張、康復辟[15],而民國不國矣!喪亂之餘,法紀蕩然,國會則解散矣,元首則去位矣,中華民國之體制不知屬￿何類,中華民國之主權不知在於誰何矣?即使從前種種,千不是萬不是,都在急進派,而當強力迸發、叛國毀法之時,凡在國民,皆當投袂而起,護國護法。蓋當是時,但有國民運動之機會,已無黨派運動之機會;但有法律上之是非問題,已無政治上之調和問題。緩進派以堂堂正正之政團,亦應仗義執言,移其擁護特殊勢力之誠擁護國家、擁護法律。顧乃適得其反,幹憲之事既與其謀,兵諫之舉又參其議,復辟一劇不過兵諫之餘波,乃齦齦焉全委其過於他人。一似苦心調解,己則獨有其功;極力挑撥,人則獨屍其過。自律己[已]嫌泰寬,責人又失泰苛。而環顧北京政治之舞臺,興高采烈之政客,則半為緩進派之魁俊。某也長財政矣,某也長內務矣,一堂濟濟,相與慶再造之豐功,贊光復之盛業矣。或則喻法律于死刑之囚犯(9),或則等民國于滅亡之邱墟(10),約法可以任意棄之,參議院可以自由召之。利在改組政黨,則不黨主義可以犧牲;利在平分政權,則官僚分子可以共處。政象至於今日,由緩進派視之,可謂暴民盡去、賢人畢集之時,宜若可以指揮如意、行其理想矣。而據近頃北京之政情以觀,則又暗潮潛滋,勾心鬥角以與之爭者,正複大有人在。灰心失望之餘,遂又思及其素所痛心疾首之急進派焉。於是時賢之言曰:「他日黨派之變遷,必為官僚派與非官僚派」也。「凡非官僚派之諸黨必有提攜,方足支撐憲政,使之勿隳,于是非官僚派當厚集其力焉。則國民黨對於國家前途與夫憲政前途,實負有莫大之任務」也。國民黨果能「韜光養晦」、「暫持冷靜態度」,「異日之政治舞臺大有政治活動之餘地也。」「癸醜之局為吾儕所不願有,然而竟有矣。今日之局亦為吾儕所不願有,然而亦竟有矣。不知者方以為吾儕當此暴徒匿跡之際,得行其理想,實則剷除暴民,非徒不敢色喜,抑且引為深憾」也。此等仁愛之言,出諸今日緩進派時賢之口,寧不可感?惟惜其不於急進派失敗前聞之,偏於急進派失敗後聞之;不于緩進派得意時聞之,偏於緩進派失望時聞之,此誠不能不引為遺憾萬千者也。若夫癸醜與今日之局,乃陷入非政治與無國家之狀態,憲政基礎、國家體制全顛覆於暴力之下而無複存。似此局面,愚亦良不敢謂為緩進派所願有。而竟有者,急進派之不知自蓄其力,浪用抨擊,不能奏效,徒召惡感,其過誠無可掩;而緩進派與官僚武人相結,附敵同攻,助紂為虐,而一而再,不自悛悔,咎固亦居其強半,雖百喙而莫可辭也。今也,急進派見迫於人,已有孤城落日之感,即有所舉動,時賢亦認為鋌而走險,等於自殺。國民黨誠不難靜寂以絕跡於政局,黨人之事由此已無煩緩進派諸公為之解決,然而國家與憲政之前途已矣,緩進派諸公政治上之運命與希望,尚自宏多,其又將何以善其後哉?

  由是觀之,民國以還,政爭迭起之真因,窮本溯原,固在新舊思想之衝突,官僚與非官僚之暗鬥。而常短兵相接,首當其衝,相攻相搏之方面至廣,程度至烈,時期至久,嫌怨至深者,乃不在急進派與特殊勢力或官僚之間,而轉在急進派與緩進派之間。故中國政爭之問題,幾全為急進派與緩進派輯睦與否之問題。統計緩進派與急進派提攜之時期,遠不及其哄爭之時期之長。而當二派交哄之日,即為緩進派依傍特殊勢力之日。政治上之巨變,往往即肇興於此時。憶當憲潮激越之際,秋桐君時在京華,於《甲寅日刊》[18]著論,大聲疾呼,主張容納研究會憲法上之主張,中有一絕強之理由,即謂國民、進步二派決裂之時,國家每生非常之變。(11)最近獨秀君亦有絕痛之語曰:「進步黨人每以能利用權門自喜,而反為權門所利用,一點汙于袁世凱,再見欺于督軍團,國民黨之榮譽往往在失敗,進步黨之恥辱,往往在勝利。」(12)此其故不可(不)深長思乎?所以然者,緩進派有一夙抱之夢想,與民政不容,與國體不適,即所謂開明專制與賢人政治是也。往者梁任公先生之反對變更國體,即懸茲為其理想之政治,以相抵代。迨夫國體既更,梁先生仍欲抱持其策略以進,而苦無掩飾之具、轉圜之途,遂而倡為不自然之說,宣言但問政體不問國體。夫國體與政體之分,不過研究政法學者為解析辭義之便,一國之政治絕非於二者之間了無關係者也。征之歷史,固有同一國體之國而或為甲種政體或為乙種政體者,亦有同一政體之國而或為甲種國體或為乙種國體者。其實政體與國體不適,則其政治必無良象。談政體者,非可全置國體於不問也。姑無論開明者必非專制,專制者必不開明,今日民主主義勃興之世,舍代議政治又無所謂賢人政治,其所懷全為夢想。就令果有開明專制與賢人政治其物者,亦斷非於共和國體之下所能施行而有效,運用而得宜,為其精神全異,基礎全殊也。緩進派既欲實現其專制其質、共和其皮之玄想,遂恒尋勢力之所在以為倚附利用之資,迨其既受結納謀盡開明之責,負賢人之任,則又為官僚所忌,格而不容。劍農君謂:「梁先生生平有一根本大病,主張不能持久,恒倚強力所造成之事實為轉移。換言之,則惟倚傍強力為政治上之生活,強力之正不正無暇細問。因是,其政治上之主張,無往而不為所倚傍之強力所格。其終也,則其所主張徒以供竊據攘奪者之犧牲而已。」(13)可謂洞見隱微,精闢無倫矣。嚴格言之,梁先生及其政團之所主張,既已全屬幻想,空無是物,即或有之,亦非今世所宜,實現已所不能,持久又胡可得?此種夢想,乃徒以驅策其利用特殊勢力之勇氣,造成一種事實以誅鋤異己,而達政治上攘權之目的,固不僅于為強力所造之事實所轉移。至其所利用強力之正不正,豈惟所不暇問,抑亦所不願問。其終也,敵党之勢力方盡,己黨之生死亦操諸強有力者之手。彼蒙失敗以去者,尚有空渺之榮譽以相償,而冒恥辱以來者,則並此幻瞬之勝利而不保,於是掉頭以伺反動潮流之聲勢,苟有可乘,則又引新制舊以反噬之,一如向之引舊以制新。如斯途轍,一蹈再蹈,左支右吾,應付已窮。由是所有舉動,凡以勢力為重,以情理為輕;以成敗為重,以是非為輕,久而久之,積習成癖,倚傍而外無生活,趨承而外無意思,反覆而外無舉動,挑撥而外無作用。堂堂政團,覆雨翻雲,至於若此!國家非常之變,安有已時?即就其自身之勢力而言,權利之爭則與官僚不相容,主義之爭則與民党不並立,既為新者所棄,又為舊者所屏,將以自存適以自毀,欲以自利反以自殺。此類之政治活動無以名之,名之曰「偽調和」。此類之政治團體無以名之,名之曰「偽調和派」。不幸而緩進派邇來之舉動竟犯此嫌,誠不忍不執《春秋》責備賢者之義,為之白於國人之前,以求其速自覺悟也矣!

  昔者,法之新君憲與共和派一遇政潮逆流時,則兩相握手以與逆流相抗。劍農君頗稱引其事以相警告,冀急、緩二派之新者通力合作,以與固陋之舊者為中和之抵拒,不使舊者為漁人。即愚曩與緩進派之一部人士過從頗稔,亦嘗時時為述若斯之感想。方愚去某報時,臨別贈言,尚託辭寓意以為諷勸[19]。至於今日,事實所示,已全不敢作此奢望。但願緩進派確立於舊者之一方,堅持其政治信念,與急進派為軌道內之對抗,不為軌道外之芟鋤;主義不妨與急進者稍事融通,權利不妨對固陋者稍有退讓。如是,則急進者亦願與鄰,固陋者不認為敵,既能堅舊者之信,或可以採納其言;又得減新者之疑,或可以曲諒其意。緩進派對於新舊離合之變遷減免一度,即政治上之紛擾潛消一度,庶所謂委曲求全、忍辱負重者,或有幾分之成功也。愚所望於緩進派之覺悟者,惟此而已。

  平情論之,今日偽調和之流行,幾于遍國中而皆是。蓋一時代有一時代之精神傾向,凡於其時代各方面之行動,無不在其精神傾向範圍之中。時尚陰謀則人人習於陰謀,時尚詐偽則人人染於詐偽。此實一時風氣之所趨,固非獨一黨一派之特質也。觀於自命政團者,而宣言以無真是真非停止活動;身居要位者,而專意於自私自利一味模棱。人人相與以虛偽,事事相尚以顢頇。全國之內,無上無下,無新無舊,無北無南,無朝無野,鮮不懷挾數副假面。共和則飾共和,帝制則飾帝制,馴至凡事難得實象,舉國無一真人。為惡不終,為善不卒,舉人類之精靈、血氣、理性、感情,全淪於不痛不癢之天。此真亡國滅種之象,萬劫而不可複者也。今日最終之希望,惟在各派各人反省悔悟,開誠相與,剖去種種之假相,而暴露其真面目,鼓蕩其真血氣。為善可也,作惡亦可也;急進可也,緩進亦可也;調和可也,決裂亦可也。蓋以誠造劫者尚有劫盡之日,以偽作孽者積孽乃無窮期。若猶此曰反省悔悟,彼曰開誠相與,其實無一反省悔悟者,無一開誠相與者。則譚瀏陽「大劫不遠」之言,吾人將躬受其痛,同歸於盡而已。嗚呼!(14)

  署名:守常

  《太平洋》第1卷第6號

  1917年8月15日

  【注釋】

  [1]忠恕之道 儒家的倫理思想,忠誠寬厚待人的修養。語出《論語·裡仁15》:「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2]闕養 闕,同「缺」。《論語·子路》:「君子于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國語·魯語下》:「若盟而棄魯侯,信抑闕矣。」闕養,即缺乏修養。

  [3]斯賓塞 Herbert Spencer(1820—1903),英國哲學家和社會學家。社會進化論和社會有機論的著名理論家。他主要靠自學成才,構築了一座極為龐大的哲學體系。先後完成了《第一原理》、《生物學原理》、《心理學原理》、《社會學原理》和《倫理學原理》等著作,在19世紀中後期享有盛名。其自由主義思想和社會進化論經嚴複譯介及宣傳之後,在近代中國產生了廣泛的影響。

  [4]莫烈 參見《調和之法則》注⑥。

  [5]古裡天森 參見《青年與老人》注②。

  [6]劍農 即李劍農(1880—1963),湖南邵陽人,號德生,又號鐵星,筆名劍農、半粟。清末加入同盟會,曾留學日本。武昌起義後回國參加革命。民國元年(1912年),任漢口《民國日報》新聞編輯。次年赴英國留學。1916年返國,其後任上海《中華新報》編輯,與周鯁生等創辦《太平洋》雜誌,宣傳憲政思想、調和思想及地方自治主張。「五四運動」前後曾參與湖南自治運動,並于長沙創辦晨光學校。1927年後,歷任太平洋書店編輯主任、武漢大學教授。抗戰期間在家鄉創辦松坡中學,任藍田國立師範學校教授。解放後仍任教武漢大學,並任全國政協委員。所著《中國近百年政治史》、《最近三十年中國政治史》等史學著作,在國內外學術界產生廣泛影響。

  [7]一涵 即高一涵(1885—1968),安徽六安人。筆名涵廬、象山、一涵。早年留學日本。歸國後歷任北京大學教授、武漢大學教授、國民黨監察委員兼兩湖監察使等職。「五四」時期曾任《新青年》、《甲寅》日刊、《每週評論》及《努力週刊》編輯及撰稿人,宣傳西方近代政治思想。解放後,任民盟中央委員、全國政協委員。撰有《歐洲政治思想史》、《政治學綱要》等著作。

  [8]《群學肄言》 原名The Study of Sociology,即《社會學研究法》,英國社會學家斯賓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所著,1873年出版。嚴複於1897年為《國聞報》譯出前二篇,至1903年始將全書16篇譯稿全部交上海文明編譯書局出版。此書是斯賓塞生平的重要著作《會通哲學》的入門之作,經嚴複翻譯後,在辛亥革命前後發生廣泛影響。

  [9]大隈內閣 指大隈重信於1914—1916年主持的日本內閣。任內決定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並藉口進攻德軍,出兵中國山東;1915年1月還向中國袁世凱政府提出旨在併吞中國的「二十一條」。參見本書第一卷《政治對抗力之養成》注60。

  [10]永井柳太郎 Ryutaro Nagai(1882—1944),日本學者和政治活動家。早年畢業于早稻田大學,後赴英國牛津大學留學。回國後任大隈重信的《新日本》雜誌主筆,曾助大隈於1914年競選首相。1918年當選為眾議員,加入民政黨。1929年任外務省政務次官,同年來華活動。後任第一次近衛內閣大臣,鼓吹所謂「大東亞新秩序論」等反動理論,為日本侵華戰爭辯護。李大釗在日本留學時,曾聽過永井講授的《社會政策》課程。

  [11]風馬牛不相及 《左傳·僖公四年》:「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惟是風馬牛不相及也。」《注》:「風,放也,馬牛,牝牡相誘也。言兩地相隔,牝牡不能相誘也。」今人謂不相涉,關連不著之事,曰「風馬牛」,或「風馬牛不相及」。

  [12]密勿 原意猶黽勉也,後多作機密解。因謂在天子(或當政者)之側,掌(或參與)樞要之政者,為參與密勿。

  [13]肇慶軍務院 護國運動中建立的反袁軍政領導機關。由梁啟超發起,於1916年5月8日在廣東肇慶組成。唐繼堯、岑春煊為正、副撫軍長,梁啟超任政務委員長,蔡鍔、李烈鈞和各獨立省份督軍、總司令為撫軍,負責指揮各省軍事。擁護黎元洪任總統,與袁世凱的洪憲政權相對峙。袁死後,黎繼任總統。7月14日軍務院宣佈撤銷。

  [14]披昌 亦作「披猖」。猖獗,猖狂。《北史·王盟獨孤信等傳論》:「王誼文武奇才,以剛正見忌,有隋受命,郁為名臣,末路披昌,信有終之克鮮。」王闓運:《彭壽頤哀辭》:「罷計洛陽,群寇披昌。」

  [15]張、康復辟 指張勳復辟事。辛亥革命後發生的第二次帝制復辟活動。張即張勳,康即康有為。在清王朝被推翻後,張、康兩人即互相交結,密謀復辟。袁世凱死後,段祺瑞控制北京政權,與繼任總統黎元洪發生「府院之爭」。1917年5月,黎元洪免段祺瑞總理職,段于天津設獨立各省總參謀處,與黎對抗。黎電召張勳入京調停。6月中旬張勳帶兵自徐州北上入京,先脅迫黎元洪解散國會,又逼黎去職。接著,康有為也化裝入京,與張勳一道策劃。7月1日擁溥儀復辟,恢復清朝舊制,改民國六年為宣統九年。張勳自封為議政大臣兼直隸總督、北洋大臣,康有為受命為弼德院副院長。復辟引起全國人民強烈反對。段祺瑞即以「討逆」為名,率軍攻張。12日張勳兵敗,宣統再次宣佈退位。1917年是舊曆丁巳年,故又稱此事變為「丁巳復辟」。

  [16]飄萍君 即邵飄萍(1884—1926),清末民初的新聞記者。名振青,筆名飄萍。浙江金華人。1905年畢業于浙江高等學堂。1912年辦《漢民日報》,因抨擊時政,1914年被袁世凱政府封閉。邵東走日本,組織東京通訊社。1916年回國任《申報》、《時事新報》等報主筆。袁死後,擔任《申報》駐京特派員,撰寫《北京特別通訊》。1918年在京創辦新聞編譯社和《京報》。因揭露段祺瑞賣國行徑遭通緝,逃亡上海。旋赴日任《朝日新聞》特約記者。1920年回國,重辦《京報》,並在北京平民大學、政法大學等校講授新聞學。邵同情國民軍,反對北洋政府「討赤」政策,後被奉系軍閥殺害。

  [17]湯濟武 即湯化龍(1874—1918),立憲派領袖。字濟武。湖北蘄水(今浠水)人。光緒進士。1906年赴日學習法律,1908年回國參加立憲活動。曾任湖北諮議局議長,各省諮議局聯合會議主席。發起組織憲友會。武昌起義後,他表示贊成革命,任湖北都督府總參議、政事部長等職。袁世凱任總統後,歷任臨時參議院副議長、眾議院議長、教育總長等職。參與組織民主黨、進步黨等政團。段祺瑞執政時複任眾議院議長、內務總長。1916年組織「憲法研究會」。1918年9月在加拿大被槍擊而亡。李大釗一度與湯化龍關係密切。李大釗留學日本得到湯化龍的資助,歸國後又被聘為梁啟超、湯化龍等人創辦的《晨鐘報》編輯部主任。

  [18]《甲寅日刊》 新文化運動時期的政論性刊物。1917年1月28日在北京創刊。章士釗主辦,李大釗、邵飄萍和高一涵為主要撰稿人。日刊分社論、時評、要聞等欄目。宗旨是反對專制主義及帝制復辟,主張實行民主共和,提倡信仰自由,尤注重宣傳自由主義調和思想,著重介紹歐洲各國社會黨的和平運動。張勳復辟後,日刊被迫停刊。

  [19]方愚去某報時,臨別贈言,尚託辭寓意以為諷勸 「去某報」,指離開《晨鐘報》。「臨別贈言」,指李大釗所作小說《別淚》。李大釗早年,與清末立憲派的兩位代表人物孫洪伊和湯化龍關係密切,不僅思想上深受其立憲思想影響,且生活上亦得到他們的幫助。李大釗留學即得到孫、湯的資助。回國後又任湯化龍所辦《晨鐘報》編輯部主任。反袁鬥爭勝利後,孫洪伊站到國民黨方面,湯化龍則轉而與段祺瑞相結合。而此時李大釗的思想和認識也有很大轉變,接近國民黨。因而當湯化龍要利用《晨鐘報》對孫洪伊進行攻擊時,李大釗堅決脫離了《晨鐘報》,並發表小說《別淚》,批評了湯化龍等人的軟弱性與投機性,並希望其能夠覺悟和反省。

  (1)參觀本志第一期劍農君《調和之本義》。——作者注

  (2)愚嘗為《調和之法則》一文,載之《神州學叢》,方在近刊中,可以參證。——作者注

  (3)見斯賓塞《群學肄言》[8]語,依嚴譯。——作者注

  (4)J.S.Mill:Consideration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第二章。——作者注

  (5)永井柳太郎現充早稻田大學教授,主撰《新日本》雜誌,大隈侯發表論著多出其手。——作者注

  (6)依劍農君譯語,見本志第一期《調和之本義》第四頁。——作者注

  (7)見Chrestensen:Political and Crowd-morality第一章。——作者注

  (8)見八月十四日上海《時事新報》論說《感想》篇中。——作者注

  (9)梁任公先生對上海《申報》駐京記者飄萍君[16]之談話有「法律殆如業已宣告死刑之囚犯」一語。——作者注

  (10)湯濟武[17]先生近對日本共同通訊社記者亦有「舊民國已經滅亡」之言。——作者注

  (11)大意如是,不能憶其原語。——作者注

  (12)見《新青年》第三卷第四號獨秀君《時局雜感》文中。——作者注

  (13)參觀本志第五期劍農君《嗚呼中華民國之國憲》。——作者注

  (14)參觀本志第一卷第五號劍農君《嗚呼中華民國之國憲》。——作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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