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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痛史


  (一九一七年二月八日)

  洪憲時代,禁人說「元宵」二字,惡其發音與「袁消」相同也。此段痛史,都人士當尚憶之。

  日前為元宵佳節,偶與朋儔散步街衢,仰見明月,人影在地,而煙花爆竹,燈火萬家,歡欣之聲,達於戶巷。風景依稀似去年,而人民之心理迥異矣。

  使洪憲帝業竟成者,則此慶祝元宵之樂,亦遭剝奪。曾幾何時,元宵二字昔曾禁人偶語,今則都成讖言。吾人可以自由享用於談笑間,無複曩者之禁令矣。噫!是皆共和復活之所賜也。

  永叔詞[1]云:「去年元夜[2]時,花市燈如晝;今年元夜時,月和燈依舊。」從茲歲歲年年,吾人之春宵永在,而此禁說元宵之去年人,新華一夢,久已霧散煙消,不復知人間尚有今年元宵之盛。洪憲劫後,吾人尚有此新紀元。撫今思昔,感慨何如矣!

  署名:守常

  《甲寅》日刊

  1917年2月8日

  【注釋】

  [1]永叔詞 永叔,即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此處所說的永叔詞指歐陽修所作《生查子》,原文為:「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不見去年人,淚滿春衫袖。」李大釗於此是在其上下闕各取兩句。此詞又見於朱淑真《斷腸集》,因南宋初人所編詞集收有此詞,故通常認定為歐陽修作。

  [2]元夜 上元節的夜晚。即陰曆正月十五日夜,或稱元宵。自唐時起,有元宵觀燈之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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