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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泰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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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七年八月中旬) 革癡吾兄雅鑒: 國變日②別後,蒼黃出京,未及走辭為歉! 南來棲遲滬瀆③,百無聊賴,幸有投止之所,不至漂泊旅館,暇惟以讀書自遣,尚足告慰耳。 至於發表言論,今已全非其時,即有所欲言,亦無正當之言論機關,供吾發表。大抵今日之民黨,已失其正系,不偏於弱,則流於暴,求能平心靜氣,剛毅不撓,依據法律,以與強暴之勢力為恒久之抵拒者,益無聞焉矣。前不自禁,偶為《太平洋》④作文一首,既而思之,又自深悔。以今日人心之沈溺於利欲,逆耳之言,庸何能入?且以吾儕年少性率,修養未善,誠信中孚,未足格物,有所論列,徒召惡感,不足誨人,誠不如緘默自守,徐俟劫盡之期,聽其自懺之為愈也。 閱《太平洋》知閣下與劍農之爭⑤,持理均有獨到,所有稍涉感情者,惟有「苟非……如勞乃宣」一語。但此乃劍農行文之際,偶一失檢,斷非有意隱風吾兄。劍農敦厚樸實,醇乎儒者,至堪欽佩,幸勿以此區區有所介意也。 至於書契文詮,其義本從時代事物之遷移而日有變革,即如「Government」一語,古義原詮為「治人」,今則有「Self-Government」之用,正與原詮相背。又如「Democracy」,在希臘時代,Aristotle則用以詮「暴民政治」,而以Polity詮「善良之民主政治」,同時Polybios氏又以「Democracy」當亞氏之「Polity」。是知語言之意義,既因時代而有變易。即於同一時代之同一語言,又因用之之人而詮釋各異,且有適居其反者焉。吾人用字釋辭,正不必顧慮及茲也。以弟愚見,「共和」一語,在吾國今日既屢遭誤解,「民主」一語,在常俗用之,亦與「共和」相混,仿佛皆專指國體之形式也者。為正名之計,莫如以「共和」一語,專被之於「不立君之國體」(此處用「民主」亦可),而別以「民治主義」譯Democracy,以示吾民非僅以得一形式上之共和國體,遂而自足,而更努力以求「民治主義」之實現與發達,俾其他「賢人政治」、「有限民主」諸說,皆不得托「共和」之名而蒙馬虎皮,以亂國而惑世。此則今日正名之事,切要而不可緩者矣。質之高明,以為何如? 海上無何機會。行嚴先生已赴日本。尊著與「商館」交涉事或可磋商,容日致函行嚴,如何再複。 匆匆不盡欲白。 弟 釗頓首 ①李泰棻 生於1897年,字革癡,曾任北京高等師範附中教員、綏遠特別區教育廳長。著有《歐戰史要》、《西洋近百年史》、《國民軍史稿》等。 ②國變日 指1917年7月1日,時張勳擁清廢帝溥儀復辟。 ③南來棲遲滬瀆 張勳復辟事起,李大釗歷險出京抵滬,寓於法租界寶康裡65號孫洪伊處。 ④《太平洋》 政論性月刊,1917年3月1日在上海創刊,李劍農任主編。李大釗寓滬期間,於《太平洋》第1卷第6號上發表《辟偽調和》的文章。信中「作文一首」,當即指此。其後,又於第7號上發表《此日》、《暴力與政治》兩文。第6號預定出版日期為1917年8月15日,第7號預定為10月15日,但實際前者延期約一個月,後者延期約半個月。 ⑤閣下與劍農之爭 預定於1917年6月15日出版的《太平洋》第1卷第4期發表李泰棻《共和——致〈太平洋〉記者》的信,提出辛亥以後,「共和之聲,喧騰人口,顧僕對於茲名,頗有懷疑。」並認為:「共和之名,譯自日人。喧傳吾國,遂為通稱。僕意仍以譯為民主為宜。」李劍農於信後答覆,認為用「民主」一詞,「不若仍以習用之共和二字譯之為便」。進而又稱,「共和二字之古義,雖不能與歐語Republic全符,苟非曲學頑舊如勞乃宣者,必不認其為君主政治或寡人政治也。」 李泰棻對於李劍農此複隨即作出強烈反應。預定於1917年7月15日出版的《太平洋》第1卷第5期,又以《共和》為題《再致〈太平洋〉記者》,認為劍農的解釋,「以論理眼光觀之,可謂毫無價值。天下事萬無漫不講理而武斷言之者也。」並指出:正因為「立名未善,故與勞氏以立論之資。僕惟痛心於此,故先正名。不圖足下終有『苟非曲學頑舊如勞乃宣者,絕不能認為君主政治或寡人政治』一語。平心論之,僕一青年,何至與勞同其思想?」李劍農於此第二信後又答覆,表示「疏謬固所不免」,「幸喜聞反對之論」。對「如勞乃宣者」一語,表示「決非於足下有所諷刺」,「若足下正名之本旨,則固僕所衷心感慕。」「此僕措詞失謹,致招足下誤會,罪甚罪甚。」但是,對於「民主」與「共和」的用法,李劍農仍表示「宜從習用」,不怕其與清朝遺老宣揚復辟之著《共和正解》、《續共和正解》之「共和」名詞相通。 李大釗寫此信的時間,應為李劍農對李泰棻的第一信與第二信的答覆後,亦即《太平洋》第1卷第4期和第5期出版後。因李大釗信中說,自己「偶為《太平洋》作文一首」,這應是指發表於第6期的《群偽調和》。該期預定出版時間為1917年8月15日(實際出版時間延至9月10日),所以,該信寫于該文交稿以後,即約於1917年8月15日以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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