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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委員會致校長之報告書(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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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〇年五月七日) 今將圖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議決之七項,報告如左: 一、預算案內之添購圖書費,應定為每年六萬元。 二、圖書部應設購書課。 三、整理日報目錄並添購南方各報。 四、建議總務處組織消防隊,以防火險,並從速建築圖書館。 五、紙片目錄,每類應編總號數。 六、各研究所閱覽室書籍,均歸圖書部登錄編目。 七、訂購書籍之函件,應編號存底。 校長鈞鑒。 圖書委員會 1920年5月7日 圖書委員長 顧孟餘 圖書委員 李大釗①馬 衡 孫國璋 陳世璋陳啟修 朱希祖 《北京大學日刊》 1920年5月10日原件存北京大學檔案館 ①李大釗經章士釗先生推薦,1918年1月任北京大學圖書館主任。按1919年10月21日校評議會議決的《評議會選舉法》規定,評議會由兩部分人組成,一是「綜合全校教授總數互選五分之一」,二是「加入教務長、庶務主任、圖書館主任、儀器室主任,但無表決權」。根據這一規定,李大釗自然成為1919年11月25日組成的校評議會的評議員之一。同年12月8日,蔡元培校長在《北京大學日刊》公佈,委任圖書部主任李大釗為校總務委員會6位總務委員之一,12月11日又在日刊公佈,指任李大釗為校圖書委員和學生自治委員。1920年6月22日,校評議會派李大釗加入「修改職員(教職員統稱)待遇章程委員會」,任委員。1920年7月8日校評議會特別會議全體議決:「圖書館主任改為教授」,7月23日,文牘課發出請「李大釗先生為本校教授聘書」;同年10月1日,註冊部在《北大日刊》發出通告:「李大釗先生擔任史學系唯物史觀研究,自來周(開)始授課」,11月,他又擔任本科政治學系教授,後又任本科經濟學系教授。1920年10月14日,《北大日刊》發佈校長《蔡元培啟事》,宣佈1920年度到1921年度校評議會選舉結果,李大釗以教授身份當選為本屆北京大學評議會評議員,並繼續被校長指任為校總務委員會和圖書委員會委員。此後在1921年、1922年和1923年連續3屆的校評議會換屆選舉中,他連續當選,並連續被指任為總務委員會委員、圖書委員會委員(此職1923年由新任圖書館主任皮宗石接替),1923年度至1924年度改任學生事業委員會委員長;1922年12月2日,李大釗在《北大日刊》發表「已辭圖書主任職務」的《辭職啟事》,事隔三日,12月5日,日刊發表《校長辦公室通告》:「請李守常教授擔任」「校長室秘書職務」。李大釗任這一職務近兩年,直至1924年10月7日「因事告假出京」。另據1925年2月,蔣夢麟給蔡元培的信中說:「守常已回京,仍任校長室秘書」。由此看來,李大釗1925年時,仍是校長室秘書。(以上史實均見1918年至1924年《北京大學日刊》《北大職員錄》及《北大評議會議事錄》。其原件均存北大檔案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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