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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海上花列傳》(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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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也憐儂所作《海上花列傳》,現由上海亞東圖書館標點重印。當其清樣打成時,恰巧我經過上海,館中就把校閱清樣這一件事囑咐了我。我既有機會將此書細閱一過,自然閱完之後,樂得把所得到的一些見解寫了下來。 適之向我說:這是吳語文學中第一部好書。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也將這書看作一部重要的作品;結尾總評一句,說全書用平淡無奇的文筆寫成:這在魯迅先生的嚴峻的批評中,已可算得推崇備至的了。 胡魯兩先生的說話是如此,自然我所能說的,也不過替他們加上些注解便了。但是仔細一想,話卻可以分作幾段說。 第一段:說此書的著作者和他著作此書的起因。 花也憐儂究竟是什麼人?他的身世怎樣?這問題一時還無從回答。據適之說:《海上繁華夢》的作者海上漱石生,是花也憐儂的朋友。適之想去看他一次,仔細打聽打聽。若然他這一次的訪問能有美滿的結果,那我就為他恭喜,他又可以大過其考據癮了! 我們雖然還沒有能知道花也憐儂是什麼樣人,卻從清華書房翻印的《海上花·許序》中所說,和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中所說,可以知道他著這部書,除開場所說「具菩提心,運廣長舌……總不離警覺提撕之旨」之外,還有一個用意:就是和趙樸齋為難。這件事,或者不是全無根據,因為在《海上奇書》第一期中所載《海上花列傳·例言》說: 所載人名事實,俱系憑空捏造,並無所指。如有強作解人,妄言某人隱某人,某事隱某事,此則不善讀書,不足與談者矣! 這幾句話說得何嘗不冠冕堂皇!但是我們不要被他瞞過:小說家往往把假造的事,掛上個實事的招牌;把真有的事,反說得子虛烏有。這種辦法,幾乎已是個不成文的公式。所以本書作者的嚴重聲明,反可以算得個不打自招的供狀。 再看書中所紀趙朴齋,洪氏,趙二寶三人,究竟有什麼了不得的惡德沒有?樸齋的謀事不成,墜入下流,是很普通的。洪氏的年老糊塗,全無脊骨,是很普通的。二寶的熱慕虛榮,失身為妓,也是很普通的。以朴齋與吳松橋相比,究竟是誰更壞?以洪氏與郭孝婆周蘭之類相比,究竟是誰更壞?便與她兄弟洪善卿相比,究竟是誰更壞?以二寶與沈小紅黃翠鳳之類相比,又究竟是誰更壞?然而松橋周蘭等輩的下場,都還不過如此;趙氏一家,卻弄到淒涼萬分,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而且到了全書結束時,作者居心要糟塌趙氏的痕跡,就愈加鮮明了。趙二寶要想嫁與史三公子做大老母,原也是做妓女的人的極平常的妄想。你說她能做到,固然可以;說她做不到,也就盡夠給她消受了。然而作者偏要故弄狡獪,說她預先置辦嫁妝,平白的拖上數千金的債,到後來是一場無結果。這也就夠之又夠的了:然而作者還不稱心,還要拉出個賴三公子來大打房間;打了還不算,還要叫她做上一場哭不得笑不得的惡夢,使她「冷汗通身,心跳不止」,才肯放她完結。從這上面看,若說作者與趙氏並無過不去之處,請問他為什麼把別人都輕輕的放過了,卻偏在這一家上大用氣力,不肯寬讓一分呢? 這種的事,我們誠然不得不認為著作界中的一種恥辱。但作者是一件事,作品是一件事,處於作者與作品之間的「作的動機」又是一件事。我們應當將這三件事分別而論,不可混為一談。譬如我們看見歐洲的古監獄或古刑場,若要推溯它當年建築時的用意或建築以後所演過的一切慘劇,那就簡直可以說:這類的東西都是要不得。非但監獄與刑場,便是皇宮教堂之類,也大都是獨夫民賊勞民以逞的真憑實據。但是品評建築的人,決不能把眼光對著這一方面看去:他們只應當就建築物的本身上,去估量它在美術上所占的地位與所具的特長,決不能於美不美之外,再管到別的什麼。在文學上也是如此。作品若好,作者便是極無行,也不能以彼累此。反之,作品若壞,即使有孔老夫子的親筆署名,也逃不了批評家的喟然而歎!這本是極明顯的道理,中國人卻不免糊糊塗塗,彼此糾纏。所以陶淵明的人格,是無可指責的,一般想吃冷豬肉的老先生,卻偏要搖頭歎氣,說什麼「白璧微瑕,只在《閒情》一賦」。這就是因作品以牽累作者了。《金瓶梅》一書,在冷豬肉先生眼中,當然是萬惡之首,因為他們看這書時,所看的只是些「如此如此」,沒有看見別的什麼。但因相傳此書作者,是預備寫成之後,書角上浸了毒藥去報仇的,於是冷豬肉先生,又不得不諒其用心之苦而加以原宥。這就是就作者以論作品了。這種批評的態度,真是錯到了十二分以上。我們若不先將這層剖剔清楚,恐免不了出筆便差,全盤都錯。我們應當認明著了書想敲趙樸齋的竹杠,或者是敲不到趙樸齋的竹杠因而著書洩憤,乃是花也憐儂名下的一筆賬;文筆的好壞,方是《海上花》下的一筆賬:這就涇渭分明,兩無牽累的了。 第二段:說此書的好處。 一書的好壞,本不是容易評定的。往往同是一書,或同是一書中的某一節,一個人看了以為極好,換一個人看了就以為極壞;而這兩種評論的價值,卻不妨完全相等。所以我現在所說的此書的好處,也不過把我個人的意思,大致寫出來便了。 我們看這部書,看不到幾頁就可以看出它筆法的新奇。在一般小說中,遇到了事情繁複時,往往把一事敘了一段,暫且擱下;另說一事;到這另一事說得有了些眉目,然後重行擱下,歸還到原先的一事。在本書中卻不是如此。他所用的方法,可以歸作這樣的一個程式: 有甲乙二人正在家中談話,談得一半,忽然來了一個丙,把話頭打斷。等到丙出了門,卻把甲乙二人拋開了,說丙在路上碰到了丁;兩人話不投機,便相打起來。那邊趕來了一個紅頭阿三,將他們一把拉進巡捕房:從此又把丙丁二人拋開了,卻說紅頭阿三出了巡捕房,碰到了紅頭阿四,如何如何……自此類推,必須再經過了許多的波折,再想方法歸還到巡捕房裡的丙丁二人,以至於紅頭阿三,紅頭阿四等等。 作者自己在《例言》中說:「全書筆法,自謂從《儒林外史》蛻化出來」(《海上奇書》第三期)。不錯,凡是讀過《儒林外史》的人,都可以證明這句話一點也不錯。但《儒林外史》中只把這種特別的筆法小小用了一用,到了本書,可就大用特用了;《儒林外史》只是做些簡單的過渡,本書中可使用得千變萬化,神出鬼沒。因此我們應當承認:這種特別筆法的發明人雖然是《儒林外史》作者,而能將它發揚光大,使它的作用能於表現到最充分的一步的,卻是《海上花》作者。 那麼,用這種筆法的好處在什麼地方呢?且看作者在《例言》中自己誇揚的話:……惟穿插藏閃之法,則為從來說部所未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或竟接連起十餘波,忽東忽西,忽南忽北,並無一事完全,部(卻)並無一絲掛漏,閱之覺其背面無文字處,尚有許多文字,顧未明明敘出,而可以意會得之:此穿插之法也。勢空而來,使閱者茫然不解其如何緣故;急欲觀後文,而後文又舍而敘他事矣。及他事敘畢,再敘明其緣故,而其緣故仍未盡明;直至全體盡露,乃知前文所敘並無半個閑字:此藏閃之法也。(《海上奇書》第三期) 這些話雖然是「戲臺裡喝采」,卻句句是真實的,並不是一味「瞎吹」。例如趙朴齋初到上海時,急著要嫖,不論是長三,麼二,野雞,花煙間,什麼都好,是明寫的;後來手中漸漸的拮据起來,想去找吳松橋謀事,又向張小村呆頭呆腦的問了許多費話,也是明寫的。自此以後,他如何漸漸的流落到做穿不起長衫的癟三,又如何同人家相打打破了頭,又如何再墮落下去,弄得拉起東洋車來,卻並不明寫,只在他娘舅洪善卿眼中看出。這樣詳的極詳,略的極略,在看書的人,卻並不覺得它前後不調勻,反覺得這樣正是恰到好處。又如張蕙貞的下場,若換別人來寫,一定要費上許多筆墨,而仍不免吃力不討好。因為一向所描寫的張蕙貞,乃是明白事理,不任意氣的,在青樓中,可算的個幽嫻貞靜的人物;如今要翻轉來說她偷侄兒,著筆自然很難。作者可聰明了。他先從周蘭阿珠兩人眼中,看見張蕙貞挨了一頓打,可又並沒有說出挨打的原因,只在前面無關緊要之處,暗伏一筆,說「兩人剛至門首,只見一個後生慌慌張張沖出門來,低著頭一直奔去,分明是王蓮生的侄兒,不解何事」(回五四),叫人看了全不在意。到後來,方從洪善卿與阿珠兩人閒談中不慌不忙的說出: 阿珠道:「張蕙貞倽勿好?」善卿道:「也不過勿好末哉,說俚做倽!」……「險個!王老爺打仔一泡,勿要哉。張蕙貞末吃個生鴉片煙;原是倪幾個朋友去勸仔,拿個阿侄末趕出,算完結歸樁事體。」(回五七) 用這樣的方法來記述一件不容易著筆的事,真不得不歎為聰明絕頂的筆墨了。又如朱淑人與周雙玉二人,鬼混了也有很不少的時候了。他們倆定情的一幕,在庸手一定要鋪排細寫的,作者卻直挨到了最後一幕,方為簡單補出: 雙玉近前與淑人並坐床沿。雙玉略略欠身,兩手都搭著淑人左右肩膀,教淑人把右手勾著雙玉頭頸,把左手按著雙玉心窩,臉對臉問道:「倪七月裡來裡一笠園,也像故歇實概樣式,一淘來浪說個閒話,耐阿記得?」淑人心知說的系願為夫婦生死和同之誓,目瞪口呆,對答不出……(回六三) 至於雙玉的人格如何?她對於淑人的交情是真是假?也是直到了最後才說穿: 「耐個無良心殺千刀個強盜坯!耐說一淘死,故歇倒勿肯死哉!我倒仔閻羅王殿浪末,定歸要捉耐個殺坯!看耐逃到陸裡去!」(同上) 「耐只死豬玀!曉得是耐阿哥替耐定個親!我問耐為倽勿死?」(同上) 「勸倽嗄?放來浪等我自家吃末哉啘!俚勿死,我倒犯勿著死撥俚看,定歸要俚死仔末我再死!」(同上) 「一萬洋錢買耐一條命,便宜耐!」(回六四) 大家看到了這樣的下流聲口,就可以斷定她一向的天真漫爛是假的,是和李浣芳截然不同的。若再回想到她對於雙寶的慘刻的欺淩,就更可以明白這孩子真是要不得,真可以使人不寒而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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