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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錢


  我告訴你,二哥,中國人是偉大的。就拿銀行說吧,二哥,中國最小的銀行也比外國的好,不冤你。你看,二哥,昨兒個我還在銀行裡睡了一大覺。這個我告訴你,二哥,在外國銀行裡就做不到。

  那年我上外國,你不是說我隨了洋鬼子嗎?二哥,你真有先見之明。還是拿銀行說吧,我親眼得見,洋鬼子再學一百年也趕不上中國人。洋鬼子不夠派兒。好比這麼說吧,二哥,我在外國拿著張十鎊錢的支票去兌現錢。一進銀行的門,就是櫃檯,櫃檯上沒有亮亮的黃銅欄杆,也沒有大小的銅牌。二哥你看,這和油鹽店有什麼分別?不夠派兒。再說人吧,櫃檯裡站著好幾個,都那麼光梳頭,淨洗臉的,臉上還笑著;這多下賤!把支票交給他們誰也行,誰也是先問你早安或午安;太不夠派兒了!拿過支票就那麼看一眼,緊跟著就問:「怎麼拿?先生!」還是笑著。哪道買賣人呢?!叫「先生」還不夠,必得還笑,洋鬼子脾氣!我就說了,二哥:「四個一鎊的單張,五鎊的一張,一鎊零的;零的要票子和錢兩樣。」要按理說,二哥,十鎊錢要這一套羅哩囉嗦,你討厭不,假若二哥你是銀行的夥計?你猜怎麼樣,二哥,洋鬼子笑得更下賤了,好象這樣麻煩是應當應分。喝,登時從櫃檯下面抽出簿子來,刷刷的就寫;寫完,又一伸手,錢是錢,票子是票子,沒有一眨眼的工夫,都給我數出來了;緊跟著便是:「請點一點,先生!」又是一個「先生」,下賤,不懂得買賣規矩!點完了錢,我反倒愣住了,好象忘了點什麼。對了,我並沒忘了什麼,是奇怪洋鬼子幹事——況且是堂堂的大銀行——為什麼這樣快?趕喪哪?真他媽的!

  二哥,還是中國的銀行,多麼有派兒!我不是說昨兒個去取錢嗎?早八點就去了,因為現在天兒熱,銀行八點就開門;抓個早兒,省得大晌午的勞動人家;咱們事事都得留個心眼,人家有個伺候得著與伺候不著,不是嗎?到了銀行,人家真開了門,我就心裡說,二哥:大熱的天,說什麼時候開門就什麼時候開門,真叫不容易。其實人家要楞不開一天,不是誰也管不了嗎?一邊讚歎,我一邊就往裡走。喝,大電扇忽忽的吹著,人家已經都各按部位坐得穩穩當當,吸著煙捲,按著鈴要茶水,太好了,活象一群皇上,太夠派兒了。我一看,就不好意思過去,大熱的天,不叫人家多歇會兒,未免有點不知好歹。可是我到底過去了,二哥,因為怕人家把我攆出去;人家看我象沒事的,還不攆出來麼?人家是銀行,又不是茶館,可以隨便出入。我就過去了,極慢的把支票放在櫃檯上。沒人搭理我,當然的。有一位看了我一眼,我很高興;大熱的天,看我一眼,不容易。二哥,我一過去就預備好了:先用左腿金雞獨立的站著,為是站乏了好換腿。左腿立了有十分鐘,我很高興我的腿確是有了勁。支持到十二分鐘我不能不換腿了,於是就來個右金雞獨立。右腿也不弱,我更高興了,嗨,爽性來個猴啃桃吧,我就頭朝下,順著櫃檯倒站了幾分鐘。翻過身來,大家還沒動靜,我又翻了十來個跟頭,打了些旋風腳。剛站穩了,過來一位;心裡說:我還沒練兩套拳呢;這麼快?那位先生敢情是過來吐口痰,我補上了兩套拳。拳練完了,我出了點汗,很痛快。又站了會兒,一邊喘氣,一邊欣賞大家的派頭——真穩!很想給他們喝個彩。八點四十分,過來一位,臉上要下雨,眉毛上滿是黑雲,看了我一眼。我很難過,大熱的天,來給大家添麻煩。他看了支票一眼,又看了我一眼,好象斷定我和支票象親哥兒倆不象。我很想把腦門子上簽個字。他連大氣沒出把支票拿了走,扔給我一面小銅牌。我直說:「不忙,不忙!今天要不合適,我明天再來;明天立秋。」我是真怕把他氣死,大熱的天。他還是沒理我,真夠派兒,使我肅然起敬!

  拿著銅牌,我坐在椅子上,往放錢的那邊看了一下。放錢的先生——一位象屈原的中年人——剛按鈴要雞絲面。我一想:工友傳達到廚房,廚子還得上街買雞,湊巧了雞也許還沒長成個兒;即使順當的買著雞,面也許還沒磨好。說不定,這碗雞絲面得等三天三夜。放錢的先生當然在吃面之前決不會放錢;大熱的天,腹裡沒食怎能辦事。我覺得太對不起人了,二哥!心中一懊悔,我有點發困,靠著椅子就睡了。睡得挺好,沒蚊子也沒臭蟲,到底是銀行裡!一閉眼就睡了五十多分鐘;我的身體,二哥,是不錯了!吃得飽,睡得著!偷偷的往放錢的先生那邊一看,(不好意思正眼看,大熱的天,趕勞人是不對的!)雞絲面還沒來呢。我很替他著急,肚子怪餓的,坐著多麼難受。他可是真夠派兒,肚子那麼餓還不動聲色,沒法不佩服他了,二哥。

  大概有十點左右吧,雞絲面來了!「大概」,因為我不肯看壁上的鐘——大熱的天,表示出催促人家的意思簡直不夠朋友。況且我才等了兩點鐘,算得了什麼。我偷偷的看人家吃面。他吃得可不慢。我覺得對不起人。為兌我這張支票再逼得人家噎死,不人道!二哥,咱們都是善心人哪。他吃完了面,按鈴要手巾把,然後點上火紙,咕嚕開小水煙袋。我這才放心,他不至於噎死了。他又吸了半點多鐘水煙。這時候,二哥。等取錢的已有了六七位,我們彼此對看,眼中都帶出對不起人的神氣。我要是開銀行,二哥,開市的那天就先槍斃倆取錢的,省得日後麻煩。大熱的天,取哪門子錢?!不知好歹!

  十點半,放錢的先生立起來伸了伸腰。然後捧著小水煙袋和同事的低聲閒談起來。我替他抱不平,二哥,大熱的天,十時半還得在行裡閒談,多麼不自由!憑他的派兒,至少該上青島避兩月暑去;還在行裡,還得閒談,哼!

  十一點,他回來,放下水煙袋,出去了;大概是去出恭。十一點半才回來。大熱的天,二哥,人家得出半點鐘的恭,多不容易!再說,十一點半,他居然拿起筆來寫賬,看支票。我直要過去勸告他不必著急。大熱的天,為幾個取錢的得點病才合不著。到了十二點,我決定回家,明天再來。我剛要走,放錢的先生喊:「一號!」我真不願過去,這個人使我失望!才等了四點鐘就放錢,派兒不到家!可是,他到底沒使我失望。我一過去,他沒說什麼,只指了指支票的背面。原來我忘了在背後簽字,他沒等我拔下自來水筆來,說了句:「明天再說吧。」這才是我所希望的!本來嗎,人家是一點關門;我補簽上字,再等四點鐘,不就是下午四點了嗎?大熱的天,二哥,人家能到時候不關門?我收起支票來,想說幾句極合適的客氣話,可是他喊了「二號」;我不能再耽誤人家的工夫,決定回家好好的寫封道歉的信!二哥,你得開開眼去,太夠派兒!

  載一九三四年十月一日《論語》第五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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