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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講 小說


  好聽故事是人類天性之一,可是小說是文藝的後起之秀。不但中國的學者,象紀昀那樣的以為:「班固稱『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如淳注謂『王者欲知閭巷風俗,故立稗官,使稱說之』。然則博采旁搜,是亦古制,固不必以冗雜廢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就是西洋的大文學家,如阿瑙德(Matthew Arnold)也以為托爾斯泰的Anna Karenina①不能算個藝術作品,而是生命的一片斷。自然,這種否認小說為藝術品有許多理由,而它是後起的文藝,大概是造成這個成見很有力的原因。當英國的菲爾丁(Fielding)寫小說的時候,他說「實際上,我是文藝的新省分的建設者,所以我有立法的自由。」這分明是自覺的以小說為一種新嘗試,故須爭取自由權以抵抗成見。

  那麼,小說究竟算得了藝術作品麼?我們先拿一段話看看:

  「近代小說將抽象的思想變為有生命的模型;它給予思想,它增加信仰的能力,它傳佈比實在世界中所見的更高之道德;它管領憐憫、欽仰與恐怖的深感;它引起並繼持同情;它是普遍的教師;它是讀眾所願讀的唯一書籍;它是人們能曉得別的男女的情形唯一的途徑;它能慰人寂寥,給人心以思想、欲望、知識,甚至於志願;它教給人們言談,供給妙句、故事、事例,以使談料豐富。它是億萬人的欣喜之活泉,幸而人們不太吹毛求疵。為此,從公眾圖書館書架上取下的,五分之四是小說,而所買入的書籍,十分之九是小說。」(Sir Walter Besant,Artof Fiction①)

  這一段話沒有過火的地方:小說是文藝的後起之秀,現在它已壓倒一切別的藝術了。但是,這一段只說了小說的功能,而並未能指出由藝術上看小說是否有價值。依上面所說的,我們頗可引叔本華(Schopenhauer)的話,而輕看小說了——「小說家的事業不是述說重大事實,而是使小事有趣。」(On Some Forms of Literature)但是,小說決不限於縷述瑣事,更不是因為日常瑣事而使人喜讀;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和一些歷史小說可以作證。那麼,小說究竟算藝術品不算?和為什麼可以算藝術品呢?我們的回答,第一,小說是藝術。因為,第二,有下列的種種理由:有人把小說喚作「袖珍戲園」,這真是有趣的名詞。但是小說的長處,不僅是放在口袋裡面拿著方便,而是它能補戲劇與詩中的缺欠。戲劇的進展顯然是日求真實,但是,無論怎樣求實,它既要在舞臺上表現,它便有作不到的事。亞裡士多德已經提到:如若在戲劇中表現荷馬詩中的阿奇力(Achilleus)①追趕海克特(Hector)②便極不合宜。再說,戲劇仗著對話發表思想,而所發表的思想是依著故事而規定好了的;戲臺上不能表現單獨的思想,除非是用自白或旁語,這些自然是不合於真實的;戲臺上更不能表現怎樣思想。詩自然能補這個短處,但是,近代的詩又太偏於描寫風景與心象,而沒有什麼動作。小說呢,它既能象史詩似的陳說一個故事,同時,又能象抒情詩似的有詩意,又能象戲劇那樣活現,而且,凡戲劇所不能作的它都能作到;此外,它還能象希臘古代戲劇中的合唱,道出內容的真意或陳述一點意見。這樣,小說是詩與史的合體,它在運用上實在比劇方便得多。小說的興盛是近代社會自覺的表示,這個自覺是不能在戲劇與詩中充分表現出來的。社會自覺是含有重視個人的意義;個人之所以能引起興趣,在乎他的生命內部的活動;這個內部生活的表現不是戲劇所能辦到的。詩雖比戲劇方便,可是限於用語,還是不如小說那樣能隨便選擇適當的言語去表現各樣的事物。這個社會自覺是人類歷史的演進,而小說的興起正是時代的需要。這就表現的限制上說,由人類歷史的演進上說,都顯然的看出小說的優越;藝術既是無定形的,不是一成不變的,這些優越之點果能用藝術的手段利用,小說便是新的藝術,不能因為它的新穎而被摒斥。

  在形式上說,它似乎沒有戲劇那樣完整,沒有詩藝那樣規矩,所以,有些人便不承認它有藝術的形式。誠然,它的形式是沒有一定的,但是,這正是它的優越之點;它可以千變萬化的用種種形式來組成,而批評者便應看這些形式的怎樣組成,不應當拿一定的形式來限制。設若我們就個個形式去看,我們可以在近代小說中,特別是短篇的,如柴霍甫,莫泊桑等的作品,看到極完美的形式,就是只看它們的形式也足以給我們一種喜悅。短篇小說的始祖愛蘭坡①便是極力主張為藝術而藝術的人,這個主張對與不對是另一問題,但它證明小說決不是全不顧及形式的。不錯,在長篇中往往有不勻調的地方,但是這個缺點決不能掩蔽它們的偉大。總之,我們宜就個個小說去看它的形式,這才能發現新的欣賞,而且這樣看,幾乎在任何有價值的作品中,都可以找到一種藝術的形式,它可以沒有精細的結構,但是形式是必定有的;而且有時候越是因為它的結構簡單,它的形式越可喜,它有時候象散文詩或小品文字,有種毫無技巧的樸美,這在詩藝中是很少見的。什麼是小說的形式,永不能有圓滿的回答;小說有形式,而且形式是極自由的,是較好的看法。小說的形式是自由的,它差不多可以取一切文藝的形式來運用:傳記,日記,筆記,懺悔錄,遊記,通信,報告,什麼也可以。它在內容上也是如此;它在情態上,可以浪漫,寫實,神秘;它在材料上,可以敘述一切生命與自然中的事物。它可以敘述一件極小的事,也可以陳說許多重要的事;它可描寫多少人的遭遇,也可以只說一個心象的境界,它能採取一切形式,因而它打破了一切形式。

  那麼,小說之所以能為藝術品者,只仗著這些優越之點嗎?當然不是。小說的發達是社會自覺的表示,上面已經提到。社會自覺含有極大的哲學意味。每個有價值的小說一定含有一種哲學。這種哲學暗示出,如梅瑞地茲(Meredith)①所謂:哲學告訴我們,我們並不美如玫瑰之紅豔,亦非醜如污濁之灰暗;反之,哲學使我們看到我們的光景是美好,下得去的,有結果的,因而最後得到欣悅。又如杜司妥亦夫司基所謂:大概說,人們,即使是惡劣的,是比我們所設想的更天真更簡單一些。我們自己也是這樣。這樣的暗示,我們可以找到許多,因為一個沒有哲學的故事是沒有骨頭的模特兒。但是,有哲學是應當的,哲理的形成也不算極難的事,小說之所以為藝術,是使讀者自己看見,而並不告訴他怎樣去看;它從一開首便使人看清其中的人物,使他們活現于讀者的面前,然後一步一步使讀者完全認識他們,由認識他們而同情於他們,由同情於他們而體認人生;這是用立得起來的人物來說明人生,來解釋人生;這是哲學而帶著音樂與圖畫樣的感動;能作到這一步,便是藝術,小說的目的便在此。

  戲劇與詩也能如此,但是,上面所指出的小說的優越之點,使小說在此處比戲劇與詩更周到更生動。戲劇中如過重思想,人物便易成為觀念的代表,而失其個性;若欲保持個性,無論如何也不如小說那樣能刻骨入微的描畫。詩藝中是能以一語之妙而深入人心,但是,它不能永遠用合適的言語傳達一切,它的美好的保持往往限制住它的暢所欲言;而高深的哲理往往出自凡夫俗子之口,小說於此處便勝過了詩藝。這樣,小說必須有它的哲學,而且是用藝術手段來具體的表現它,假若能達到此點,它便不能不算藝術。

  從哪裡得到哲學?要觀察人生與自然。怎能具體的表現出這個哲學?要觀察人生與自然。觀察人生與自然,從而以相當的工具去表現人生與自然,不是一切藝術的根本條件麼?小說家既也須懂得人生與自然,小說家便不是容易作到的。阿瑙德以為托爾斯泰的作品是一片真實,不錯,小說幾乎都是真實的一片段,但是,這一片段真實從何而來?不是由生命的觀察與體認麼?這一段的組成,不是許多不同的心象的織成麼?這分明是說:這些是生命,容我以藝術表現之。就是那極端寫實的寫家,隨便拾起任何人物,隨便拾起任何事實,隨便拾起任何時間,似乎無所求於藝術了;但是,敢這樣大膽的取材的人,必是對於人生與自然有極深的瞭解與心得,他根本的必須是個藝術家。俄國的寫實作家有時只給我們一些報告似的東西,沒有多少含義,沒有什麼最後的印象,然而這究竟不是報告,而是藝術家眼中的一片真實,也照原樣使我們看一看;能使別人看到我們自己所看到的,便不是件容易的事。這樣寫作的態度是怎樣看到便怎樣寫出,而在一寫的時候,寫家已經象那些事物的上帝似的那樣明白它們。況且,他們所要寫的多是人類的心感;托爾斯泰以為能傳達感情是藝術唯一的目的。由觀察人生,認識人生,從而使人生的內部活現於一切人的面前,應以小說是最合適的工具,因此,小說根本是藝術的。喬治·伊利亞特(GeorgeEliot)①說:「我真願意再多看人類生命;人在世上只有這麼幾年,怎能看夠了呢?但是,我是說,現在我正在用詩藝的自由與深刻的意味檢討我最遠的過去,有許多步驟必須走過,然後,我才能藝術的運用我現在所得的任何材料。」(GeorgeEliot'sLife,J.W.Cross②)

  這是一個有名的寫家的自述,這裡指給我們:生命的觀察是一件事,觀察以後能藝術的應用又是一件事;那就是說,經驗與想像是藝術組成的兩端。設若一個人不能設身處地的,象被別人的靈魂附了體的樣子,他必不會給他的一切人物以生命及個性。這個外物與內心的聯合是產生藝術的仙火。人生與自然經過想像,人生與自然才能屬￿作者;作品的特色便是想像的顏色。假如戲劇與詩藝是以思想裝入形式,小說是以想像變化形式;戲劇與詩藝也要想像,但在形式上遠不及小說能充分自由。Worsfold說:「以想像的運用而解釋自然,是小說的本色——提出目前生活的一個理想的表現——決無缺欠。它完全憑著字的力量,而不需韻文的音樂,也不要戲劇的實現,而是以自由與完整來補這兩個缺乏。與一旁的創造文藝相比較,小說對於這個工具,言語,有絕對的支配權能,而言語是藝術能影響於想像的最有力的工具。」(Thenovel③)

  這樣,小說家的想像天才輔以善於打動想像的工具,小說之能感動人心是自然結果;同時,想像天才與打動想像是藝術的基本條件。

  由上面的幾段我們看出,小說的長處和在思想上藝術上的基礎,我們不能不承認小說在藝術上佔有很高的地位。自然,因為小說的發達而有許多作品確是很壞,這是無可掩飾的事實,但這決不能用以判斷小說的本身,也不能用以限制小說的發展。小說的將來是否也能象詩與戲劇那樣有衰頹之一日是難說的,但是,就它的特點來看,它在表現真實與解釋人生上是和詩與戲劇相同的,而在表現的方法上它比詩與戲劇更少限制,更能自由變化,更多一些彈性,恐怕它的發展還是正在青春時期,一時還不能見到它衰老的氣象。小說一名詞在外國有許多字,如英語的Tale,Story,Novel,fiction及Shortstory等。法語的Roman,Nouvelle Conte等。此處略將此數字加以解釋:Tale與Story二字相近,二者都是故事的意思,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廣泛著說,凡是小說都須有個故事;但是,故事的意思顯然的與小說略有不同,那就是說,凡是一個故事,不論有小說的藝術結構與否,也是個故事;小說的內容必是個故事,而故事不必是小說。我們讀過一個小說,往往說,這是很好的一個故事;但這不過信口一說,其實,讀小說的興趣與聽說個沒有藝術結構的故事的興趣,至少也有程度上的不同。由習慣上說,Tale似乎比Story更簡單一些,形式上更隨便一些,所以由戲劇與詩藝中抽繹出來的故事,往往稱為Tale,如Tales from Shakespeare①與Tales from Chaucer②等。自然,TaleofTwoCities③是個長篇小說而也用此字,此字在此處的意思是與Story相近的。至於坡④用Tale代表法語Co nte是顯然不合適的,因為後者是短篇小說的意思,而短篇小說實與隨便一個故事大不相同。此點容後面細說。Novel與fiction二字好似Novel近於中國史的稗史,既含新奇之意,又有非正史的暗示,此字似極適當於解釋近代的小說Fiction的意思比Novel又廣泛一些,它是泛指一切想像的創作,而指明出一類文藝,在這一類文藝下的不必一定是小說;自然由習慣上,戲劇與詩藝是自成一類的,其實以性質言,它們也似乎應在fiction之下。

  以篇幅長短言,英國的Novel似等於法國的Roman,是長篇小說。英國的Noveletle等於法國的Nouvelle,是中篇小說。所謂長篇與中篇者不過是指篇幅的短長而言,並沒有一定的界限。在小說初發達的時候,差不多小說都是很長的,近代的則較短,可是最近又有寫長篇的趨向。以藝術觀點看,這篇幅稍長稍短並沒有什麼重要;不過篇幅有時較短在印刷上與定價上有關係,所以不能不區分一下。

  近代的短篇小說確是另成一格,而決非篇幅簡短的作品便是短篇小說。短篇小說是文藝上的術語,不是字少篇短的意思。短小的故事來源甚古,而短篇小說的成形與發展是近代的事。有許多人想給短篇小說下個定義,自然,給藝術品下定義是不容易圓滿的,不過,這很足以表示人們的重視短篇小說,和它的自成一體而不是隨便可以改成長篇,或由長篇隨便縮短的。長篇小說既沒有什麼定義,而長篇與短篇的藝術條件又有相同之處,那麼,單給短篇下個定義也不甚妥當。我們頂好把它的特點說一下,藉以看出它與長篇的不同處。至於它與長篇藝術上相同條件(為解釋人生,用想像表現真實等)便不用再說了。

  一、短篇小說是一個完整的單位,增一分則太長,減一分則太短。在時間上、空間上、事實上是完好的一片斷,由這一片斷的真實的表現,反映出人生和藝術上的解釋與運用。它不是個Tale,Tale是可長可短,而沒有藝術的結構的。

  二、因為它是一個單位,所以須用最經濟的手段寫出,要在這簡短的篇幅中,寫得極簡截,極精采,極美好,用不著的事自然是不能放在裡面,就是用不著的一語一字也不能容納。比長篇還要難寫的多,因為長篇在不得已的時候可以敷衍一筆,或材料多可以從容佈置。而短篇是要極緊湊的象行雲流水那樣美好,不容稍微的敷衍一下。

  三、長篇小說自然是有個主要之點,從而建設起一切的穿插,但是究以材料多,領域廣,可以任意發揮,而往往以副筆引起興趣。短篇則不然,它必須自始至終朝著一點走,全篇沒有一處不是向著這一點走來,而到篇終能給一個單獨的印象;這由事實上說,是件極不容易的事,因為這樣給一個單獨的印象,必須把思想、事實、藝術、感情,完全打成一片,而後才能使人用幾分鐘的功夫得到一個事實、一個哲理、一個感情、一個美。長篇是可以用穿插襯起聯合的,而短篇的難處便在用聯合限制住穿插;這是非有極好的天才與極豐富的經驗不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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