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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講 詩


  在第六講與第九講裡,我們談過詩是文藝各枝的母親。在第八講裡,我們看清了詩與散文的分別。現在應講:(一)詩與其他文藝的區別,這是補充第八講。(二)詩的分類。(三)詩的用語。

  一、詩與其他文藝的區別:在第八講裡,我們看到詩與散文的所以不同。因為這麼一劃分,往往引起一些誤會:詩的內容是否應與戲劇小說等根本兩樣呢?現代的文藝差不多是以小說為主帥;詩好象只是為一些老人,或受過特種教育的有閑階級預備著的。一提到詩,人們好似覺得有些迷惘:詩的形式是那麼整齊,詩的內容也必定是一種不可瞭解的東西。可是,我們試掀開一本詩集,不論是古代的還是當代的,便立刻看到一些極不一致的題目:游仙曲,酒後,馬,村舍;假如是近代的,還能看到:愛,運動場,洋車夫,汽車……;這又是怎回事呢?游仙曲與汽車似乎相距太遠了,而且據一般不常與詩親近的人推測,汽車必不能入詩。及至我們讀一讀汽車這首詩,我們所希冀的也許是象小說中的一段形容,或舞臺上的佈景;可是,詩中的汽車並不是這樣,十之八九它是使我們莫名其妙。這真是個難題:詩與戲劇小說或別種文藝在內容上根本須不同吧,這詩集裡分明有「汽車」這麼一首;說它應與別種文藝相同吧,這首汽車詩又顯然這麼神秘!怎麼辦呢?

  詩的內容與別種文藝的並沒有分別,凡是散文裡可以用的材料,都可以用在詩裡。詩不必非有高大的題目不可。那麼,詩與散文的區別在哪裡呢?在第八講裡說過,那是心理的不同。詩是感情的激發,是感情激動到了最高點。戲劇與小說裡自然也有感情,可是,戲劇小說裡不必處處是感情的狂馳。戲劇小說裡有許多別的分子應加以注意,人物,故事,地點,時間,等等都在寫家的眼前等調遣,所以,戲劇家小說家必須比詩人更實際一些,更清醒一些。他們有求於詩,而不能處處是詩。「一朝春盡紅顏老,花落人亡兩不知!」《紅樓夢》的作者是可以寫首長詩補救散文之不足的。至於詩人呢,他必須有點瘋狂:「詩要求一個有特別天才的人,或有點瘋狂的人;前者自易於具備那必要的心情,後者真能因情感而忘形。」(亞裡士多德《詩學》十七)詩人的感情使他忘形,他便走入另一世界,難怪那重實際的現代的偵探小說讀者對詩有些茫然。詩是以感情為起點,從而找到一種文字,一種象徵,來表現他的感情。他不象戲劇家小說家那樣清楚的述說,而是要把文字或象徵煉在感情一處,成了一種幻象。只有詩才配稱字字是血,字字是淚。

  詩人的思想也是如此,他能在一粒沙中看見整個的宇宙,一秒鐘裡理會了永生。他的思想使他「別有世界非人間」,正如他的感情能被一朵小花、一滴露水而忘形。「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李商隱《無題》)他的思想也許是不科學的,但「神女生涯原是夢」是詩的真實;詩自有詩的邏輯。況且詩是不容把感情,思想,與文字分開來化驗的。詩人的象徵便是詩人的感情與思想的果實,他所要傳達出的思想是在象徵裡活著,如靈魂之於肉體,不能一切兩半的。他的象徵即是一個世界,不需什麼注解。詩也許有些道德的目的,但是詩不都如此,詩是多注意于怎樣傳達表現一個感情或一思想,目的何在是不十分重要的;詩人第一是要寫一首「詩」。詩多注重怎麼說出,而別種文藝便不能不注意於說些什麼。

  這樣,我們才能明白為什麼詩能使我們狂喜,因為它是感情找到了思想,而思想找到了文字。它說什麼是沒有大關係的,馬,汽車,游仙曲,都是題目;只要它真是由感情為起點,而能用精美的文字表現出,便能成功。因此,我們也可以看清楚了,為什麼詩是生命與自然的解釋者,因為它是詩人由宇宙一切中,在狂悅的一刹那間所窺透的真實。詩人把真理提到、放在一個象徵中,便給宇宙添增了一個新生命。坡說:詩是與科學相反的。詩的立竿見影的目的是在愉快,不在真實。詩與浪漫故事是相反的。詩的目標在無限的愉快,而故事是有限的。音樂與愉快的思想相聯結,便是詩。我們不是要提出詩的定義,我們只就這幾句話來證明為什麼詩能使生命調和。因為詩的欣悅是無限的,是在自然與生命與美中討生活的,這是詩之所以為生命的必需品。「詩的力量是它那解釋的力量;這不是說它能黑白分明的寫出宇宙之謎的說明,而是說它能處置事物,因而喚醒我們與事物之間奇妙、美滿、新穎的感覺,與物我之間的關係。物我間這樣的感覺一經提醒,我們便覺得我們自己與萬物的根性相接觸,不再覺得紛亂與苦悶了,而洞曉物的秘密,並與它們調和起來;沒有別的感覺能這樣使我們安靜與滿足。」(MatthewArnold)醒著,我們是在永生裡活著;睡倒,我們是住在時間裡。詩便是在永生裡活著的仙糧與甘露。雪萊贈給雲、葉、風與草木永生的心性;他們那不自覺的美變為清醒的可知的,從而與我們人類調和起來。在詩人的宇宙中沒有一件東西不帶著感情,沒有一件東西沒有思想,沒有一件東西單獨的為自己而存在。「二年魚鳥渾相識,三月鶯花付與公。」(蘇軾)這是詩人的世界,這是唯有詩人才能拿得出的一份禮物。

  我們不願提出詩的定義,也不願提出詩的功用,但是,在前邊的一段話中,或者可以體會出什麼是詩,與詩的功用在哪裡了。

  二、詩的分類:這是個形式的問題。在西洋,提到詩的分類,大概是以抒情詩,史詩,詩劇為標準的。亞裡士多德的《詩學》差不多只是討論詩劇,因為談到詩劇便也包括了抒情詩與史詩。史詩,抒情詩,詩劇是古代希臘詩藝發展的自然界劃。這三種在古代希臘是三種公眾的娛樂品。在近代呢,這三種已失去古代的社會作用,這種分類法成為歷史的、書本上的,所以也就沒有多少意義。就是以這三種為詩藝的單位,它們的區劃也不十分嚴密。史詩是要有對話的,可是好的史詩中能否缺乏戲劇的局勢?抒情詩有時候也敘事。詩劇裡也有抒情的部分。這樣看,這三種的區別只是大體上的,不能極嚴密。

  對於詩的分類還有一種看法,詩的格式。這對於中國人是特別有趣的。中國人對於史詩,抒情詩,戲劇的分別,向來未加以注意。偉大的史詩在中國是沒有的。戲劇呢,雖然昌盛一時,可是沒有人將它與詩合在一處討論。抒情詩是一切。因此提起詩的分類,中國人立刻想到五絕、七絕、五律、七律、五古、七古、樂府與一些詞曲的調子來。就是對於戲劇也是免不了以它為一些曲子的聯結而中間加上些對話,有的人就直接的減去對話,專作散曲。大概的說起來呢,五古、七古是多用於敘述的,五絕、七絕是多用於抒情的;律詩與詞裡便多是以抒情兼敘事了。詩的格式本是足以幫助表現的。有相當的格式更足以把思想感情故事表現得完美一些。但是,專看格式,往往把格式看成一種死的形式,而忘了藝術的單位這一觀念。中國人心中沒有抒情詩與敘事詩之別,所以在詩中,特別是在律詩裡,往往是東一句西一句的拼湊;一氣呵成的律詩是很少見的,因為作詩的人的眼中只有一些格式,而沒有想到他是要把這格式中所說的成個藝術的單位。這個缺點就是偉大詩人也不能永遠避免。試看陸遊的「利欲驅人萬火牛,江湖浪跡一沙鷗,日長似歲閑方覺,事大如山醉亦休。」是多麼自然,多麼暢快,一點對仗的痕跡也看不出,因為他的思想是一個整的,是順流而下一瀉千里的。但是,再看這首的下一半:「衣杵相望深巷月,井桐搖落故園秋。欲舒老眼無高處,安得元龍百尺樓?」這便與前四句截然兩事了:前四句是一個思想,一個感情,雖然是放在一定的格式中,而覺不出絲毫的拘束。這後四句呢,兩句是由感情而變為平凡的敘述,兩句是無聊的感慨。這樣,這首《秋思》的前半是詩,而後半是韻語——只為湊成七言八句,並沒有其他的作用。這並不是說,一首七律中不許由抒情而敘述,而是說只看格式的毛病足以使人忽略了藝術單位的希企:只顧填滿格式,而不能將感情與文字打成一片,因而露出格式的原形,把詩弄成一種幾何圖解似的東西了。

  再說,把詩看成格式的寄生物,詩人便往往失去作詩的真誠。而隨手填上一些文字便稱之為詩。看蘇軾的《祥符寺九曲觀燈》:「紗籠擎燭迎門入,銀葉燒香見客邀。金鼎轉丹光吐夜,寶珠穿蟻鬧連朝。波翻焰裡元相激,魚舞湯中不畏焦。明日酒醒空想象,清吟半逐夢魂銷。」這是詩麼?這是任何人所能說出的,不過是常人述說燈景不用韻語而已。詩不僅是韻語。可見,把格式看成詩的構成原素,便可以把一些沒感情,沒思想的東西放在格式裡而美其名曰詩。燈景不是個壞題目,但是詩人不能給燈景一個奇妙的觀感,便根本無須作詩。

  由上面的兩段看出,以詩藝單位而分類的,不能把詩分得很清楚。但是有種好處,這樣分類可以使詩人心中有個理想的形式,他是要作一首什麼,一首抒情的,還是一首敘事的;他可以因此而去設法安排他的材料。以詩的格式分類的容易把格式看成一切,只顧格式而忘了詩之所以為詩。研究格式是有用的,因為它能使我們認識詩藝中的技巧,但是,以詩而言詩,格式的技巧不是詩的最要緊的部分。

  再進一步說,詩形的研究是先有了作品而後發生的。詩的活力能產生新格式,格式的研究不能限制住詩的發展。自然,詩的格式對於寫家永遠有種誘惑力,次韻與摹古是不易避免的引誘,但是,記住五六百詞調的人未必是個詞家。這樣,我們可以不必把詩的格式一一寫在這裡,雖然研究詩形也是種有趣的工作。研究詩形能幫助我們明白一些詩的變遷與形式內容相互的關係,但這是偏於歷史方面的;就是以歷史的觀點看詩藝,它的發展也不只是機械的形體變遷;時代的感情,思想,與事實或者是詩藝變遷更大的原動力。

  三、詩的用語:劉禹錫作詩不敢用「糕」字,因它不典雅。現代一位文人把「尿」字用在詩中,而自誇為創見。詩的用語到底有沒有標準呢?這是個許久未能解決的問題。在大詩人中,但丁是主張用字須精美,Wordsworth是主張宜就日常生活的言語用字。歐·亨利①幽默的提出這個問題,而未能加以判斷(看ProofofThePuddin g②)。我們應怎樣解決呢?

  由文字的本身看,文字都是一樣有用的,文字自己並沒有天然的就分為兩類:詩的字與非詩的字。文字正象色,會用色的人才會畫圖,顏色本身並不是圖畫。文字自己並沒有詩意,是在詩人手裡才成為詩的組成分子。這樣看,詩人用字應當精細的選擇。他必須選擇出正好足以傳達他的思想與感情的字——美的是艱苦的。這是無可推翻的道理。專顧典雅與否是看字的歷史而規定去取,這與自我創造的精神相背,難免受「劉郎不肯題糕字,虛負詩中一代豪」的譏誚。主張隨便用字的人,象Wordsworth以為好詩是有力的情感之自然流瀉,只有感情是重要的,文字可以隨便一些。只雕飾文字而沒有真摯的感情是個大錯誤。但是,有了感情而能嘔盡心血去找出最適當的、最有力的字,豈不更好?這樣,我們便由用什麼字的問題變為怎樣用字的問題了。用什麼字是無關重要的,字本來都是一樣的,典雅的也好,俗淺的也好,只要用的適當而富有表現力。作詩一定要選字;不是以俗雅為標準,而是對詩的思想與感情而言。詩是言語的結晶,文字不好便把詩毀了一半;創造是兼心思與文字而言的。空浮的一片言語,不管典雅還是俗淺,都不能算作詩。中國的舊詩人太好用典了;用典未必不足以傳達思想,但是,以用典為表示學識便是錯誤。有許多傑作是沒有一個典故的。中國的新詩人主張不用典,這是為矯正舊詩人的毛病,可是他們又太隨便了,他們以為隨便聯串上一些字便可以成詩。詩不是那麼容易的東西。白話是種有力的表現工具,但是,詩人得抓住白話那「有力」之點;能捉住言語的精華不是一般人所能作到的,就是詩人也要幾許工夫而後才能完全把言語克服了。「紅杏枝頭春意鬧」的「鬧」字,「雲破月來花弄影」的「弄」字,都是俗字,可是這兩個俗字要比用兩個典故難得多了。王安石的「春風又綠江南岸」中「綠」字原是「到」字,後改為「過」字,又覺不好而改為「入」字,最後定為「綠」字。這些字全是俗字,為何要改了又改,而且最後改定的確比別的字好?天才的自然流露是確有其事,但是,「自昔詞人琢磨之苦,至有一字窮歲月,十年成一賦者。白樂天詩詞疑皆衝口而成,及見今人所藏遺稿,塗竄甚多。」(《春渚紀聞》)這足以給新詩人一些警戒。用白話寫的與用典故寫的都不能算詩,假如寫的人只是寫了一段白話,或寫了一堆典故;美的是艱苦的。

  詩的體裁也與用字有關係:「詩莊詞媚,其體元別。」自非確當的話,但是一首七古與一首詞間所表現的自然有些不同。《琵琶行》不能改入《虞美人》和《玉階怨》,因為體裁不同,所表現的內容也便不同。因此,找到適當的格式,還要找相當的文字,才能作足這形式之美。自然,一個格式也可以容納許多不同的思想感情,但有的格式是只能表現某一些思感的,絕句與多數的詞調的容納量是比律詩窄狹得多。詩雖未必都「莊」,而許多小令是必須「媚」的。新詩的發展還正在徘徊歧路的時期,在形式上有許多人試用西洋詩體,這個嘗試是應小心一點的:專拿來一種格式,而不管它適於表現什麼,和它應當用什麼文字,當然會出毛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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