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老舍 > 四世同堂 | 上頁 下頁 |
一五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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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對於辦義務戲已經有了點經驗。他知道招弟沒有唱壓軸的資格,但是也知道日本人喜歡約出新人物來。扯了扯綠臉,他答應了條件。雖然這裡面有許多困難,他可是曉得在辦不通的時候可以用勢力——日本人的勢力——去強迫參加的人。於是他也順手兒露一露自己的威風:「我教誰唱開場,誰就得唱開場;教誰壓台誰就壓台;不論什麼資格,本事!不服?跟日本人說去呀!敢去才怪!」「行頭怎辦呢?我反正不能隨便從『箱』裡提溜出一件就披在身上!要玩,就得玩出個樣兒來!」招弟一邊說,一邊用手心輕輕的拍著臉蛋。 高亦陀從外面進來,正聽到招弟的話,很自然的把話接過去:「找行頭,小姐?交給我好啦!要什麼樣的,全聽小姐一聲吩咐,保管滿意!」他今天打扮得特別乾淨整齊,十分象個「跟包」的。 打量了亦陀一眼,招弟笑了笑。「好啦,我派你作跟包的!」「得令!」亦陀十分得意的答應了這個美差。 曉荷瞪了亦陀一眼。他自己本想給女兒跟包,好隨著她在後臺擠出擠進,能多看看女角兒們。在她上臺的時節,他還可以弄個小茶壺伺候女兒飲場,以便教台下的人都能看到他。誰知道,這麼好的差事又被亦陀搶了去! 「我看哪,」曉荷想減少一些亦陀報效的機會,「咱們楞自己作一身新的,不要去借。好財買臉的事,要作就作到了家!」招弟拍開了手。她平日總以為爸爸不過是媽媽配角兒,平平穩穩的,沒有什麼大毛病,可也不會得個滿堂好兒。今天,爸爸可是象忽然有了腦子,說出她自己要說的話來。「爸爸!真的,自己作一身行頭,夠多麼好玩呀!是的,那夠多麼好玩呀!」她一點也沒想到一身行頭要用多少錢。 大赤包也願意女兒把風頭出得十足,不過她知道一身行頭要花許多錢,而且除了在臺上穿,別無用處。眨一眨眼,她有了主意:「招弟,你老誇嘴,說你的朋友多,現在到用著他們的時候了,看看他們有沒有替你辦點事兒的本事!」招弟又得到了靈感:「對!對!我告訴他們去,我要唱戲,作行頭,看他們肯掏掏腰包不肯。他們要是不肯呀,從此我連用眼角都不再看他們一眼。我又不是他媽的野丫頭,賤骨頭,隨便白陪著他們玩!」把村話說出來,她覺得怪痛快,而且仿佛有點正義感似的。 「小姐!小姐!」曉荷連連的叫:「你的字眼兒可不大文雅!」「還有頭面呢!」亦陀失去代借行頭的機會,趕快想出補救的辦法來。「要是一身新行頭,配上舊頭面,那才難看得要命。我去借,要點翠的,十成新的,准保配得上新行頭!」 把行頭與頭面的問題都討論得差不多了,大赤包主張馬上叫來小文給招弟過一過戲。「光有好行頭,好頭面,而一聲唱不出來,也不行吧?小姐,你馬上就得用功喲!」她派人去叫小文。 小文有小文的身分。你到他家去,他總很客氣的招待;你叫他帶著胡琴找你來,他伺候不著。 大赤包看叫不來小文,立刻變了臉。東陽的臉也扯得十分生動,很想用他的片子把小文「傳」來。倒是招弟攔住了他們:「別胡鬧!人家小文是北平數一數二的琴師!你們殺了他,他也不會來!只要有他,我就砸不了;沒他呀,我准玩完!算了吧,咱們先打幾圈吧!」 東陽還有事,大赤包還有事,胖菊子也還有事。可是中國人的事一遇見麻雀也不怎麼就變成了沒事,大家很快的入了座。 亦陀在大赤包背後看了兩把歪脖子胡,輕輕的溜出去。他去找程長順。 生活的困苦會強迫著人早熟。長順兒長了一點身量,也增長了更多的老氣,看著很象個成人了。自從小崔死後,他就跟丁約翰合作,作了個小生意。這個小生意很奇特而肮髒。丁約翰是發現者。在英國府,他常看到街上一大車一大車的往日本使館和兵營拉舊布的軍服。軍服分明是棉的,因為上下身都那麼厚墩墩的。可是,分量很輕,每一車都堆得很高,而拉車的人或馬似乎並不很吃力。這引起他的好奇心。他找了個在日本軍營作工友的打聽打聽。那個工友是他的朋友——在使館區作工友的都自成一幫——可是不肯痛痛快快的告訴他那到底是怎回事。丁約翰,身為英國府的擺台的,當然有些看不起在日本軍營作工友的朋友,本想揚著臉走開,不再探問。可是,福至心靈,他約那個朋友去喝兩杯酒。以一個世襲基督教徒而言,他向來反對吃酒;但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只好對上帝告個便。 酒果然有靈驗,三杯下去,那個朋友口吐了真言。那是這樣一回事:日本在華北招收了許多偽軍,到了冬天當然要給他們每人一身棉軍衣。可是,華北的棉花已都被日本人運回國去,不能為偽軍再運回來。於是日本的策士們埋頭研究了許多日子,發明了一種代用品。這種代用品無須用機器造,也無須在上海或天津定做,而只需要一些破布與爛紙就能作成。這就是丁約翰所看到的一車一車的軍衣。這種軍衣一碰就破,一濕就癱;就是在最完好的時候,穿上也不擋寒。雖然如此,偽軍可是到底得著了軍衣——日本人管它叫作軍衣,它便是軍衣。 這批軍衣的承做者是個日本人。日本人使館的工友們賄賂了這日本人,取得了特權去委託他們自己的親友製作。那位朋友也便是得到特權的一個。 丁約翰向來看不起日本人,不為別的,而只為他自己是在英國府作事——他以為英國府的一個僕人也比日本使館的參贊或秘書還要高貴的多。對於這件以爛紙破布作軍服的事,從他的基督徒的立場來說,也是違反上帝的旨意的,因為這是欺騙。無論從哪方面看吧,他都應該對這件事不發生興趣,而只付之一笑。但是,他到底是個人;人若見了錢而還不忘了英國府與上帝,還成為人麼?他決定作個人,即便是把靈魂交給了魔鬼。況且他覺得這樣賺幾個錢,並不能算犯罪,因為他賺的是日本人的錢。至於由他手裡製造出那種軍服的代用品,是否對得起那些兵士們,他以為無須考慮,因為偽軍都是中國人,而他是向來不把中國人放在心上的。 整花了十天的工夫,他和那個朋友變成了莫逆。凡是該往冠家送的黃油,罐頭,與白蘭地,都送到那個朋友的家中去。這樣,他分到了一小股特權,承辦一千套軍衣。得到這點特權之後,他十分虔敬的作了禮拜,領了聖餐,並且獻了五角錢,(平日作禮拜,他只獻一角,)感謝上帝。然後,他決定找長順合作,因為在全胡同之中只有長順最誠實,而且和他有來往。 約翰的辦法是這樣的:他先預支一點錢,作為資本。然後,他教長順去收買破布,破衣服,和爛紙。破衣服若是棉的,便將棉花抽出來,整理好再賣出去。賣舊棉花的利錢,他和長順三七分賬;他七成,長順三成。這不大公平,但是他以為長順既是個孩子,當然不能和一個成人,況且是世襲基督徒,平分秋色。把破布破衣服買來,須由長順洗刷乾淨,而後拼到一塊——「你的外婆總會作這個的,找小崔寡婦幫幫忙也行;總之,這是你的事,你怎辦怎好。」拼好了破布,把爛紙絮在裡面——「紙不要弄平了,那既費料子,又顯著單薄,頂好就那麼團團著放進去,好顯出很厚實;分量也輕,省腳力。」絮好,粗枝大葉的一縫,再橫豎都「行」上幾道,省得用手一提,紙就都往下面墜,變成了破紙口袋。 「這些,」約翰懇切的囑咐:「都由你作。你跑路,用水,用針線,幹活兒,我都不管;每套作成,我給你一塊錢。一千套就是一千塊呀!你可是得有賬。我交給你多少錢,用了多少錢——只算買材料喲,車錢,水錢什麼的,都不算喲!——你每天要報帳;我不在家,你報給我太太聽。帳目清楚,軍衣作得好,我才能每套給你一塊錢;哪樣有毛病,我都扣你的錢,聽明白了沒有?我是基督徒,作事最清楚公道,親是親,財是財,要分得明明白白!你懂?」這末兩個字是用英文說的,以便增加言語的威力。 沒詳細考慮,程長順一下子都答應了。他顧不得計算除了車錢,水錢,燈油錢,針線錢,一塊錢還能剩下多少。他顧不得盤算,去收買,去整理,去洗刷,去拼湊,去縫起,去記帳,要出多少勞力,費多少時間。他只看見了遠遠的那一千元。他只覺得這可以解決了他與外婆的生活問題。自從留聲機沒人再聽,外婆的法幣丟掉之後,他不單失了業,而且受到饑寒的威脅。他久想作個小生意,可是一來沒有資本,二來對什麼都外行,他不肯冒險去借錢作生意,萬一舍了本兒,他怎麼辦呢?他是外婆養大的,知道謹慎小心。可是,閑著又沒法兒得到吃食,他著急。半夜裡聽到外婆的長籲短歎,他往往蒙上頭偷偷的落淚。他對不起外婆,外婆白養起他來,外婆只養大了一個廢物! 他想不到去計算,或探聽,丁約翰空手抓餅,不跑一步路,不動一個手指,幹賺多少錢。他只覺得應該感激約翰。約翰有個上帝,所以約翰應當發財。長順也得到了個上帝,便是丁約翰!他須一秉忠心的去作,一個銅板的詭病不能有,一點也不偷懶,好對起外婆與新來的上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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