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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樣寫《劍北篇》


  我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天才,但對文藝的各種形式都願試一試。小說,試過了,沒有什麼驚人的成績。話劇,在抗戰中才敢試一試,全無是處。通俗的鼓詞與劇本,也試寫過一些,感到十分的難寫,除了得到「俗更難」一點真經驗與教訓外,別無可述。現在,我又搬起分量最重的東西來了——詩!我作過舊詩,不怎麼高明,可是覺得怪有趣,而且格式管束著,也並不很難湊起那麼一首兩首的。志在多多學習,現在我要作的是新詩。新詩可真難:沒有格式管著,我寫著寫著便失去自信,不由的向自己發問,這是詩嗎?其次,我要寫得俗,而沒有地方去找到那麼多有詩意的俗字,於是一來二去就變成「舊詩新寫」或「中菜西吃」了。還有,一方面我找不到夠用的有詩意的俗字,另一方面在描寫風景事物的時候我又不能把自幼兒種下的審美觀念一掃而光;我不能強迫自己變成洋人,不但眼珠是綠的,而且把紅花也看成綠花!最後,新詩要韻不要,本不成為問題;我自己這回可是決定要韻(事實上是「轍」),而且仿照比較嚴整的鼓詞用韻的辦法,每行都用韻,以求讀誦時響亮好聽。這簡直是跟自己過不去!韻不難找,貴在自然,也不是怎麼越要自然,便越費力氣!

  有上述的困難,本來已當知難而退;卻偏不!不但不退,而且想寫成一萬行!扯下臉硬幹並不算勇敢;再說,文藝貴精不貴多,臭的東西越多就越臭,我曉得。不過,我所要寫的是遊記,斷非三言兩語所能道盡,故須長到萬行。這裡,倒沒有什麼中國長詩甚少,故宜試作;或按照什麼理論,非長不可;而純粹出於要把長途旅行的見聞作成「有詩為證」。那麼,也許有人要問:為什麼不用散文寫呢?回答是:行旅匆匆,未能作到每事必問,所以不敢一板一眼地細寫。我所得的只是一些印象,以詩寫出,或者較為合適。

  是這麼一回事:一九三九年夏天,我被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理事會派遣參加北路慰問團,到西北去慰勞抗戰將士。由夏而冬,整整走了五個多月,共二萬里。路線是由渝而蓉,北出劍閣;到西安;而後入潼關到河南及湖北;再折回西安,到蘭州,青海,綏遠,榆林和寧夏。這些地方幾乎都是我沒有到過的,所以很想寫出一點東西來,以作紀念。到處忙於看與走,事事未能詳問,乃決定寫長詩。

  一九四〇年二月中動筆,至七月初,才得廿段,約二千五百行。七、八兩月寫《張自忠》劇本,詩暫停。人是不能獨自活著的,因此,個人的決心往往被社會關係給打個很大的折扣。九、十兩月複得七段,可是十一月由鄉入城,事忙心亂,把詩又放在了一旁。時寫時停,一年的功夫僅成廿七段,共三千行。所以餘的材料,僅足再寫十余段的,或可共得六千行。因句句有韻的關係,六千行中頗有長句,若拆散了從新排列,亦可足萬行之數。

  一九四一年春初,因貧血,患頭昏病,一切工作都停頓下來。在專心寫詩的時候,平均每天只能湊成一二十句。這一二十句中,我自己覺得,還必有幾句根本不象詩的。幾次,我想停筆,不再受洋罪,可是又怕落個沒有恒心毅力,對不起自己;雖然繼續寫下去也許更對不起新詩!頭昏病好了以後,本想繼續寫詩,可是身體虧弱,寫詩又極費力氣,於是就含著淚把稿子放在一旁,不敢再正眼去看。停擱得久了心氣越發壯不起來,乃終於落了個沒有恒心毅力——一個寫家須有象蠶一般的巧妙,吐出可以織成綢緞的絲來,同時,還須有和牛一樣壯實的身體呀!到一九四一年年底,眼看把全詩寫成是無望了,遂含羞帶愧的把已成的廿八段交文獎會刊印成冊。何時能將全詩補成,簡直不敢說了!

  草此詩時,文藝界對「民族形式」問題,討論甚烈,故用韻設詞,多取法舊規,為新舊相融的試驗。詩中的音節,或有可取之處,詞匯則嫌陳語過多,失去了不少新詩的氣味。行行用韻,最為笨拙:為了韻,每每不能暢所欲言,時有呆滯之處;為了韻,乃寫得很慢,費力而不討好。句句行韻,弊已如此,而每段又一韻到底,更足使讀者透不過氣來;變化既少,自乏跌宕之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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