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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


  §第十五

  ◇15-1

  早蓮初開,桃子剛染紅了嘴唇。不漂亮的人也漂亮了些,男的至少有個新草帽,女的至少穿上件花大衫,夏天更自然一些,可以叫人不富而麗。小趙穿上新西服,領帶花得象條熱帶的彩蛇。新黃皮鞋,底兒上加著白牙子,不得人心的響著。綢手絹上灑了香水,頭髮加了香蠟。一邊走一邊笑,看見女的,立刻把眼珠放風箏似的放出去,把人家的後影都看得發毛咕。他心中比石榴花還紅著一些,知道自己是世上最快樂的人。

  到了北海。早蓮在微風裡張開三兩個瓣兒,葉子還不密,花梗全身都清潔挺拔,倚風而立,花朵常向晴天綠水微微的點頭。小趙立在玉石橋上,看一眼荷花,看一眼自己的領帶,覺得花還沒有他那麼漂亮。晴天綠水白蓮,沒有一樣值得他欣賞的,他自己是宇宙的中心。他的西服,特別是那條花領帶,是整個人類幸福的象徵。他永不能靜立看花,花是些死東西;看姑娘是最有趣的。你看她,她也看你;不看你也好,反正她不看你也得低低頭,她一低頭,你的心就癢癢一下!設若只有花沒姑娘,小趙的心由哪裡癢癢起?

  他將全身筋肉全伸展到極度,有力而緩緩的走,使新鞋的聲響都不折不扣的響到了家,每一聲成為一個不得人心的單位。這樣走有點累得慌,可是把新西服的棱角彎縫都十足的展示出去,自覺的脊背已挺得和龜板一樣硬;只有這樣才配穿西服;穿西服天然的不是為自己舒服,而是為美化社會。走得穩,可是頭並不死板:走一步,頭要象風扇似的轉一圈,把四圍值得看的東西——姑娘——全吸在自己眼中去。看見個下得去的,立刻由慢步改成快步,過去細看。被人家瞪一眼,或者是罵一句,心中特別的暢快——不虛此行。

  不過,今天小趙的運動頭部,確是有一定的目的。雖然也看隨時遇見的姑娘,可是到底是附帶的。小趙在把一個姑娘弄到手之前,只附帶的看別的婦女。「愛要專,」他告訴自己。不過遇到「可以」同時並舉,弄兩個或三個姑娘的時候,他也不一定固執,通權達變。今天小趙的愛特別的專,因為這次弄的是個純潔的女學生。往日,他對婦女是象買果子似的,檢著熟的挑;只要熟,有點玷兒也沒關係,反正是弄到手又不自己存著,沒有爛在手裡的危險。今天他的確覺得應當興奮一些,即使一向不會興奮。這回是弄個剛紅了個嘴的桃。小趙雖然不會興奮,究竟心中不安定。他立在一株大松樹下,思索起來:這回是完全留著自己吃呢,還是送給人?剛紅了嘴的桃,中看不中吃,送人不見得合適。特別是送給軍人們,他們愛本事好的,小桃不見得有本事。自己留著?萬一留個一年半載,被人看見而向我索要,我肯給不肯呢?我會忌妒不會呢?兩搭著,自是個好辦法,可是萬一她硬呢?不能,女人還硬到哪裡去!這倒完全看咱小趙了,「小趙,有人要你自己的太太,不是買來預備送人的,是真正的太太,你肯放手不肯呢?」他不能回答自己。

  來了,她從遠處走來!連小趙的心也居然跳得快了一些。往日買賣婦女是純粹的錢貨換手,除非買得特別便宜,是用不著動感情的。現在,是另一回事,沒有介紹人從中撮合,而是完全白得一件寶貝,她笑著來找他,小趙覺出一點婦女的神秘與脆弱——不花錢買,她也會找上門來!容易!後悔以前不這樣辦,更微微有些怕這樣得來的女子或者不易支配,心裡可又有點向來沒經驗過的欣喜。

  她象一朵半開的蓮花,看著四圍的風景,心裡笑著,覺得一陣陣的小風都是為自己吹動的。風兒吹過去,帶走自己身上一些香味,痛快,能在生命的初夏發出香味。左手夾著小藍皮包,藍得象一小塊晴天,在自己的腋下。右手提著把小綠傘。袖只到肘際,一雙藕似的胳臂。頭髮掩著右眼,驕慢的從發下了著一切。走得輕俏有力,腳大得使自己心裡舒展,扁黑皮鞋,系著一道絆兒。傲慢,天真,欣喜,活潑,胖胖的,心裡笑著,腮上的紅色潤透了不大點的一雙笑渦。想著電影世界裡的浪漫故事,又有點怕,又不肯怕;想著父母,頭一仰,把掩著右眼的黑髮——卷得象葡萄蔓上的嫩須——撩上去,就手兒把父母忘掉,甚至於有點反抗的決心。端起雙肩,又愛又怕又慮又要反抗的歎了一口氣,無聊,可是痛快了些。熱氣從紅唇中逃出,似乎空虛,能臉對臉的,另有些熱氣吻到自己的唇上,和電影世界裡的男女一個樣,多麼有趣!是,有趣!沒有別的!一個熱吻,生命的溪流中起了個小水花,不過如此,沒別的。放出自己一點香味,接收一點男性的熱力,至多是摟著吻一下,痛快一下,沒別的。別的女友不就是這樣麼?小說裡不是為接吻而設下綠草地與小樹林麼?電影裡不是赤發女郎被吻過而給男人一個嘴巴麼?不怕!看著自己的大腳,舒展,可愛,有力氣,有什麼可怕?

  每次由學校回家的時候,總有些破學生在身後追著,破學生,襪子擰著花,一脖子泥!他和破學生不同了,多麼有趣,什麼也知道,也乾淨,告訴我多少事!況且,他還和善呢,救出哥哥來,必是哥哥的好朋友。可憐的天真哥哥,在獄裡,洋服都破了,沒有香煙吸,可憐!他的女朋友到獄裡看過他沒有?又想起一篇電影,天真在屋裡,女的在外邊,握著手狠命的吻手背!有趣!

  「秀真妹,笛耳!」小趙的腦門與下巴擠到一塊,只剩下兩隻耳朵沒有完全扁了,用力縱著鼻子,所以眼珠沒有掉出去。「我可以叫你笛耳吧?」

  「隨便,」秀真笑渦上那塊紅擴大了一些,撩了一下頭髮,看了松樹上的山喜鵲一眼,向小趙一笑。

  「那麼,我就再叫一聲,」小趙的唇在她耳前腮上那溜兒動,熱氣吹著了她的笑渦,「笛耳!」

  她眼珠橫走,打在他的鼻尖上,向自己一笑。

  小趙知道不少英國字,在火車飯廳裡時常和擺台的討教,黃油,蘇打水,冰激淩等都能不用中國話而要了來。「不用留洋去喝洋墨水,咱也會外國話!」他常向同事們這樣說。他對穿西服,吃洋飯,也下過一番工夫,「你必得下工夫,」他勸告四十以上的人們,「連跳舞也得學著,這是學問!現在連軍官裡都有留學歐美的,不會這行?!」他所以勝過張大哥就在這一點上。張大哥並不比小趙笨,只是差著這麼點新場面。張大哥會的小趙也會,小趙會的張大哥不會。張大哥沒有前途,而小趙正自前程遠大。秀真雖然不懂什麼,也能看到這個:在家裡,一切都守舊,拘束,雖然父親給預備下新留聲機片,可是不准跳舞;連買雙皮鞋都得鬧一場氣。小趙呢,新舊都懂,什麼事也知道。小趙接過她的小傘,兩人並肩沿著「海」岸往北走。秀真的夢實現了一半。還想不到結婚,可是假如能和小趙結婚大概也不錯,什麼都懂,多麼會說話,笑得多麼到家!有點貧氣;可是看慣了或者也覺不出來了。

  秀真和小趙的身量差不多,或者還許比他高一點。從身體上看,他是年青的老頭兒,她是個身體比年歲大的孩子。秀真還沒有長成一定的模像,可是自己願意顯出成年的樣子。圓臉,大眼睛,唇和笑渦顯出無意的肉感的誘惑。四肢都很大,微微駝點背,大概是怕被人說個子太高。旗袍是按著胡蝶扮演闊小姐時那種風格作的,大扁皮鞋保持著中學生的樣子。腿很粗,長於打籃球。頭髮燙成卷毛雞,留下一大縷長的擋著右眼。設若天真是女的,秀真是男的,張大哥或者更滿意一些。

  「天真幾時能出來?」她問。

  「快,我已經給說妥了;公事不能十分快了,可是也慢不了。他太大意了,為人總得謹慎一點!」小趙鄭重的說:「你看我,笛耳,自幼沒人管,可是我始終沒有墮落,也沒給過人機會陷害我,雖然受苦與困難是免不了的。」他眼中含著淚。「少年要浪漫,也要老成。咱們的家庭都是舊式的,咱們自己又都是摩登的。我們就得設法調和這個,該浪漫的浪漫,該謹慎的謹慎,這才能有成功的希望,有真正的快樂。笛耳,以你說吧,還在求學時期,何必穿高跟鞋?你不穿,我一看就明白你有尺寸有見識。我自己,何必說我自己呢,以後你自會知道。」

  秀真找不到話講了,心裡只剩了佩服小趙。想起接到男學生們的信,真是可笑,一脖子泥的小鬼們!不講別的,只誇我幾句,然後沒結沒完的述說他們自己。老說反抗家庭,其實沒見過世面!看這個人,新的懂,舊的懂,受過苦,而沒墮落!不,她不僅想和他遊戲遊戲了,她本能的覺到姑娘必有一日變成婦人,必定結婚。設若自己想結婚,必是要這麼一個可靠的人,不要那一脖子泥專寫情書的學生們。她越發覺得自己的大腳可愛了,他說這扁鞋好嗎!他多麼明白!但是不要和他往下說這個,說不過他;自己連世界上的最簡單的事也不知道!學校裡學過的功課,怎好說,一點意思也沒有。家中的事,又不大知道,沒的可說。他大概什麼也會說!自己是個會打籃球的學生,他是個人物!嘔,還說天真吧。「我不能再去看哥哥一回呀?」

  「上次咱們去,已經招他們不願意,再去,不大合適,反正他快出來了。」

  「我想給他送點口香糖去!」

  「我設法給他送進去就是了,口香糖,」小趙向天想了想,「再添上點水果?都交給我了,我想法子找人送進去,咱們自己不便於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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