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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11-3

  病中是想見朋友的。連小趙似乎也不討厭了。張大哥是每兩天總來望看一次,一來是探病,二來是報告乾女兒的起居,好象菱是位公主。丁二爺正大有用處:與李太太說得相投,減少她許多的痛苦,並且還能幫忙買買東西——丁二爺好象只有兩條腿還有些作用,而且他的腿永遠是聽著別人的命令而動作。老李至少是歡迎丁二爺的腿。丁二爺怎樣丟了妻子與職業,怎樣爬小店,連英都能背誦了。相距最近的是最難相見的——她。她不肯來,他無法去請;他覺得病好了與否似乎都沒大關係。繼而一想,他必須得好了,為太太,他得活著;為責任,他得活著,即使是不快樂的活著,他欠著她的情。他始終想不到太太的情分是可以不需要報酬的;也許是因為不自私,也許是因為缺少那麼一股熱力,叫他不能不這麼想。他只能理智的稱量夫妻間互相酬報的輕重。東屋的——沒有服侍過他,但是,他能想到他會安心的接收她的服務,而不想任何義務與條件,這也許是個夢想,但是他相信。因此,一會兒他願馬上好了,去為太太掙錢,為太太工作。一會兒他又怕病好了,病好了去為太太工作,為太太掙錢——一種責任,一種酬勞。只足證明是不自私,只能給布爾喬亞的社會掙得一些榮譽;對自己的心靈上,全不相干!

  他想菱,又怕菱回來更給太太添事,他不肯給太太添加工作。似乎應當找個女僕來。「我說,得找個老媽子。」

  李太太想了會兒,心中一向沒有過這個想法。四口人的事,找老媽子?工錢之後,吃,喝,還得偷點?再說,有了僕人,我該作什麼,僕人該作什麼?況且,我的東西就不許別人動:我的衣裳叫老媽子粗枝大葉的洗,洗兩回就搓幾個窟窿?我的廚房由她佔據著……她的回答很簡單:「我不累!」

  「我想菱,」他說。

  「接回來呀,我也怪想的呢!」

  「菱回來,不又多一份事?」

  「人家有五六個孩子的呢,沒老媽子也沒吃不上喝不上!」

  「怕你太累!」

  「不累!」

  老李再沒有話說。

  「要是找老媽子,」李太太思索了半天,「還不如把二利找來呢。」

  二利是李太太娘家的人,在鄉下作短工活,會拉呂宋煙粗細的麵條,烙餅,和洗衣裳,跑腿自不用提。

  老李還沒對這個建議下批評,小趙來了,找老媽一案暫行緩辦。

  小趙很和氣,並且給買來許多水果。

  所長太太已經知道老李和他的病勢,因為小趙的報告。不僅是報告,小趙還和所長太太討論過——而且是不止一次——對待老李的辦法。老李沒有得罪過小趙,因此小趙要得罪老李。小趙對所長太太這麼說:「老李這小子,在所長接任的時候,沒被撤差;他硬說和所長沒關係,誰信!咱們手裡三百多人全擠不上去,他和所長沒關係,沒一點關係!前者所長單單挑他給辦了件要緊的公事,連我和秘書長全不知道!不乘早兒收拾他,他不成精作怪才怪。收拾他!他現在病了。跟所長說,撤他!」

  所長太太手心直癢癢,被手裡那三百多人給抓弄的。她和所長開了談判。所長不承認他和老李認識。及至談到那天早晨老李替他辦了件公事,他才想起有這麼個姓李的。趕到提及老李生病,所長給了不能撤換老李的理由——晨星不明。撤換誰都可以,晨星是換不得的。可是衙門中的人,除了老李,似乎都直接間接與所長太太和小趙有關係:要撤只能撤老李,而所長決定不肯撤換晨星。所長向來怕太太,現在他要決定還是服從太太呢。還是服從呂祖。他覺得服從太太的次數比服從呂祖的次數太不調勻了,這次他應當服從呂祖一回。他竟自和太太叫上了勁。太太告訴了小趙,小趙恨不能揍呂祖一頓。

  所長是崇信呂祖的。對於呂祖的教訓,他除了財色兩項未便遵照辦理,其餘的是虔守神諭。在上天津的前夕,呂祖下壇,在沙盤上龍飛鳳舞的寫了四個大字——晨星不明。第二天早晨,所長到了衙門,遇上了老李。李科員必是晨星了!老李請病假,應驗了晨星不明。恰巧所長又貪了點贓,雖然只是五六塊,究竟在給呂祖磕頭的時候覺得有不大一點難過,正好用遵行晨星不明來將功贖罪。保護晨星是中聖職,不惜與太太小有衝突,雖然太太有時候比呂祖還厲害。神與太太都當敷衍,暫時決不撤換晨星。萬一太太長期抵抗,決不讓步,到時候再說。比如說過兩個月再撤換李科員,豈不是呂祖,太太,大家的臉面上都過得去?

  小趙要把這顆晨星摘下來,扔在井裡。一時既摘不下,不免買些水果祭一祭病星,借機會套套老李的實話。假如老李說了實話,晨星自然不能再有作用,便馬上收拾他。假如他自認為晨星,他就得另想主意,設法運動呂祖,叫呂祖說,比如晨星「過」明一類的話,所長自會收拾他手下過明的星星。小趙非常的和氣,親兄弟似的和老李談了四十分鐘。不得要領。小趙一出屋門把牙咬上了,一出街門罵:「不收拾了你不姓趙!」

  老李覺得自從一病,人類進步了許多,連小趙都不那麼討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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