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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10-3

  老李是因為躲丁二爺才出去,自然沒有目的地。走到順治門,看了看五路電車的終點,往回走。走到西單商場又遇上了丁二爺。丁二爺渾身的衣裳都是張大哥絕對不想再留著的古董,在丁二爺身上說不清怎麼那樣難過,棉袍似秋柳,褲子象蓮蓬簍,帽子象鮮蘑菇,可是絕對不鮮。老李忽然覺得這個人可憐。或者,是因為自己覺得餓與寂寞,他莫名其妙的說了句:「一塊去吃點東西怎樣?」

  丁二爺咽了口氣,而後吐出個「好」!

  在商場附近找了家小飯館。老李想不起要什麼好,丁二爺只向著跑堂的搓手,表示一點主張也沒有。

  「來兩壺酒?」跑堂的建議。

  「對,兩壺酒,兩壺,很好!」丁二爺說。

  其餘的,跑堂建議,二位飯客很快的通過議案。

  老李不大喝酒,兩壺都照顧了丁二爺。他的臉漸漸的紅上來,眼光也充足了些,腮上掛上些笑紋,嘴唇咂著酒味動了幾次,要說話,又似乎沒個話頭兒。看了老李一眼,又對自己笑了笑,口張開了:「兩個小孩真可愛,真的!」

  老李笑著一點頭。

  「原先我自己也有個胖男孩,」丁二爺的眼稍微濕了點,臉上可是還笑著。「多年了,」他的眼似乎看到很遠的過去,「多年了!」他拿起酒盅來,沒看,往唇上送;只有極小的一滴落在下唇上。把小盅放下,用手搗著,愣了半天,歎了口氣。

  老李招呼跑堂的,再來一壺;丁二爺連說不喝了,可是酒到了,他自己斟滿。呷了一口,「多年了!」好象他心中始終沒忘了這句。「李先生,謝謝你的酒飯!多年了」!他又喝了一口。「婦女,婦女,」他臉上的笑容已經不見,眼直看著酒盅,「婦女最不可靠,最不可靠,您不惱丁二,沒出息的丁二,白吃飯的丁二,這麼說?」

  老李覺著不大得勁,可是很願聽聽他說什麼,又笑了笑,「我也是那麼看。」

  「啊!丁二今天遇見知己:喝一口,李先生!我說婦女不可靠;看我這個樣,看!都因為一個女人,多年了!當年,我也曾漂亮過,也象個人似的。娶了親,哼!她從一下轎就嫌我,不知道為什麼,很嫌我!我怎麼辦?給她個下馬威;哼!她連吃子孫餑餑的碗都摔了。鬧吧,很鬧了一場。歸齊,是我算底:丁二是老實人,很老實!她看哪個男人都好,只有我不好!誰甘心當王八呢?但是——喝一口,李先生。但是,我是老實人。三年的工夫,我是在十八層地獄裡!一點不假,第十八層!打,我打不了,老實!真老實,我只能一天到晚拿這個,」他指了指酒盅,「拿這個好歹湊合著度過一天,一月,一年,一共三年!很能喝點,一斤二斤的,沒有什麼,」他笑了笑,似乎是自豪,又像是自愧。

  老李也抿了一口酒,讓丁二爺吃菜,還笑著鼓舞著丁二往下說。

  「事情丟了;誰要醉鬼呢?從車上翻出來,摔得鼻青臉腫;把剛關的薪水交給要飯的,把公事卷巴卷巴當火紙用;多了,真多,都是笑話。可是醉臥在洋溝裡,也比回家強!強的多!自己的胖小子,就不許我逗一逗,抱一抱;還有人說,那不是我丁二的兒子!她要是把孩子留下,她自己乾脆跑了,丁二還能把酒一斷,成個人。她不跑,及至她把我人和錢全耗淨,我連一件遮身的大衫都沒有了,她跑了,帶著我的兒子!我還有什麼活頭呢?有人送給我一件大衫,我也把它賣了,去喝酒。張大哥從小店裡,把我掏了出來,我只穿著半截褲子,臘月天,小店裡用雞毛蒜皮燒著火!我忘不了她,忘不了我的兒子。她在哪兒呢?幹什麼呢?我一天到晚,這麼些年了,老盼望有封信來——不管是打哪兒來的——告訴我個消息。郵差是些奇怪的人,成天成年給人家送信,只是沒有我的。兒子,唉!完了,我丁二算是完了!婦女要是毀人,毀到家,真的!李先生,謝謝你的酒飯!見了張大哥別說我喝酒來著:一從一入他的家門,沒喝過一滴酒。李先生,謝謝你!」

  「你還沒吃飽呢?」老李攔住了他。

  「夠了,真夠了,遇見了知己,不餓。多年了,沒人聽我這一套。天真,秀真,小的時候,還愛聽我說;現在,他們長大了,不再願聽。謝謝,李先生!我夠了。得上街去溜一溜嘴裡的酒味:叫張大嫂聞見,了不得,很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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