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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藍志先書


  (節錄論文字問題的部分)

  先生對於拼音文字問題先提出三種普通的反對理由。

  (一)先生說,「文化發達以後,文字不能全憑拼音,總須借重視覺的符號。不然,古來傳承的許多文字就有一大半要拋棄了」。我以為先生的根本誤解在於把拼音文字當作一種偏於聽覺的文字。其實「拼音文字」是雙方的,拼的音是聽覺的,拼成的文字是視覺的。中國文字的大病就在他偏於視覺一方面,不能表示字音。我們希望——注意,我們現在不過希望——將來能有一種拼音的文字,把我們所用的國語拼成字母的語言,使全國的人只消學二三十個字母,便可讀書看報。至於「古來傳承的文字」儘管依舊保存,絲毫不變,正如西洋人保存埃及的象形字和巴比侖的楔形字一樣。

  (二)先生說,「傳聲文字也不是純為拼音」。先生又舉英、法的文字作例。我們須知英、法文字所以有無音的字母夾在裡面,乃是英、法文的大短處;這種缺點是歷史的遺傳物偶然不曾淘汰乾淨,並不是傳聲文字必須有的。如英文的know和no同音,那首尾兩個無音字母並不是故意裝上去作視覺符號的,乃是因為古英文作knowen那K母和W母都有音的,更古的盎格魯撒克遜文作Cnawan,那兩個字母也是有音的,後來新英文把這兩個字母的音吞沒的時候,文字已漸有固定的形式,所以竟不曾把他們除去。現在英、美兩國的「改良拼法」的運動,就是要把這些無用的「遺形物」一律除去。

  這種的運動分會現在遍於各地,我的朋友中也有幾位實行這種改良拼法的。如說I know he has a knife他們拼作「I no he haz a nife」這可見傳聲文字應該純為拼音。又如德文便沒有這種無音的字母了;西班牙、葡萄牙文字更沒有了。那幾種人造的「世界語」,更不消說了。這更可證英、法文字有無音的字母,不過是偶然的現象,不是傳聲文字必不可少的。總之,我們要不用拼音文字,也就罷了,如用拼音文字,應該是純悴的表音符號,不該於表音之外帶著無音的表意符號;拼音文字同時又是視覺的符號,因為我們見了這字如何拼合,便知如何發音,又從發音知道如何解說。

  (三)先生說,「在方言複雜的國家,必定用一種標準的文字,不論是文是語——才能彼此相通。這種標準的文字,自然須有能固定的字形,不能純用聽覺符號的文字」。先生這兩句話,我有點不明白。標準文字,我贊成;標準文字須有固定的字形,我也贊成;但是「純用聽覺符號的文字」,難道就沒有「固定的字形」嗎?即如上文所舉的例,Know字改為no字,便沒有固定的字形了嗎?

  以上三條是泛論拼音文字。以下先生就中國情形立論,共分七條。

  (甲)先生說,中國文字有無數單語不能憑音識義。我以為文言中「單語」很多,白話中單語就少了。凡白話中所留存的單語,一定是可以獨立不會混亂的,如「嫖」字「喝」字之類。

  (乙)先生又說「中國同音異義之字太多」。這話我已在答朱經農君的信裡說過了。先生又說「兩字相連,同音異義的依然還是不少」。這話恐怕未必然罷。先生試舉幾個「兩字相連同音異義的字」。吳稚暉先生曾舉「什麼」和「石馬」,「太陽」和「腿癢」。這是笑語。「太陽」是名詞,「腿癢」是一句話,決不會混的。「什麼」是疑問的口氣,也不會和「石馬」混亂。我曾說過,語言文字不是一個一個的獨立分子,乃是無時無地不帶著一個上下文的。無論怎樣容易混亂的字,連著上下文便不混亂了。譬如一個姓程的南方人,有人問他貴姓,他說姓程是不夠的;人家要問他是禾旁程,還是耳東陳。

  但是我們說話時,「開一張路程單」的程字,決不會混作「陳年大土膏」的陳字。即如有人問先生的貴姓,先生一定須說「藍顏色」的藍,或是「青出於藍」的藍。但是我們若說「一個大姑娘穿著藍布衫子,戴著一朵紅花」,聽的人一定不會誤解了。語言文字全是上下文的。——這個道理若不明白,決不能討論拼音文字的問題。即如英文裡同音異義的字約有六十幾個,這也不算少了。再加上同字異義的通用字七八千個,可不是等於七八千個同音異義的通用字嗎?(如turn一個字可分作四十幾種解說!)何以英文不覺得困難呢?這都是因為語言文字全靠上下文的作用,所以不覺得困難了。

  先生又說,「如果新造名詞全用拼音拼成,那就有許多名詞,除了創造者以外,沒有他人可以懂得的了」。這一層自然是大困難。但是這種困難是各國文字所同有的。無論在那一國,新造的名詞必須下詳細的說明,方才可使人懂得;又須有許久的傳播,方才可使他流傳於世。即如英文「知識論」是Epistemology,語源出於希臘文,平常的英國人有幾個人能懂得?有一天,一個美國大學的一年生去看一個四年級的朋友,他的朋友說這個學期最難弄的就是蔣生教授的Epistemology一科。那一年生擺出很聰明的樣子,說道:「這不是學寫信的工課嗎?(Epistemology的上半截有點像Epistle[信劄],故他猜錯了。)那有什麼煩難呢?」

  (丙)先生說中國方言的困難,我是很贊成的。先生說,「非等到教育普及以後,標準的音讀成了公用的國語的時候,講不到拼音文字能否應用的問題」。我們並不是要現在改拼音文字。我不過說「中國將來應該有拼音的文字,但是……必須先用白話文字來代文言的文字;然後把白話的文字變成拼音的文字」(《新青年》四卷三五七頁)。又說,「保存白話,用拼音代漢字,是將來總該辦到的,此時決不能做到。但此種主張根本上盡可成立」(五卷一六六頁)。陳獨秀先生也是如此主張(四卷三五六頁)。錢玄同先生更不贊成用羅馬字拼漢文(四卷三五二至三五三頁)。我上文同先生討論的話,不過是要辨明「這種主張根本上盡可成立」一句話。

  (丁)先生又說中國俗話不發達,所以離著講拼音文字正遠咧。這話我也極贊成。我們現在的要務,正如先生所說,「全在改造適用的言語」。

  (戊)(己)(庚)三條的大旨,我已在上文各條討論過了,可以不再提出。但是先生屢次說中國文字「一字一音」、「一字一義」、「個個單字」等話,我頗不以為然。形式上中國的字一個一個的方塊,其實很少一個一個的單字。即用上文(丁)條第一句話作一個例:「先生又說中國俗話不發達」,這十一個字其實只是「先生」、「又」、「說」、「中國」、「俗話」、「不」、「發達」七個字。這一層也是討論拼音文字的人所不可不注意的。

  (原載1919年4月15日《新青年》第6卷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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