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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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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考瞿同祖君所抄材料,我又細讀林頤山原函的影摹本,我忽有所悟: (1)林函雖是楷書,但塗改添注甚多,故須重抄清本始可寄出。原改稿作者留存在全校本裡。 (2)林函中說的「編輯全校酈書」,「八月間稟呈編輯條例三紙,十月親呈問答二紙」,以《瞿文慎年譜》證之,都不是光緒十四年(1888)的事。大概是十二年至十三年(1886—1887)的事。(也許還更早。) (3)林函中說的三種本子(「王錄本,所購本,陳氏藏本」)似是林氏自己收羅及轉借到的資料。我從前猜是「夫子」或「宗師」所收購,所以說不通了。「所購本」是自己所購本。「王錄」即王梓材重錄本,當時寧波有幾個抄本,頗不難傳寫。陳氏本即陳勱本。陳勱當時已八十多歲(生於1805),他交出此本後,似未收回去了。葉揆初先生收購陳本與重校本,大概都出於林氏原藏。(此條還有問題。) (4)林氏對王錄本大不信任,指為「偽造」,指為「大非可信之書」。然他所得資料實不夠「編輯全校」,故此「編輯全校」的計劃,大概不能不打消了。(林氏不信「重校本」為七校,只認為「重校以後,七校以前之本」。他信「趙校所引為真七校七。」如此,則編輯的工作鬚根本撇開王錄本,從頭做起。當日「五校本」未出現,此工作實無從下手。) (5)第一個「編輯全校」計劃打消之後,進士董沛始慫動薛道台出錢雕刻他校改的王梓材重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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