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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2月23日


  忽然想起一個意思:

  上海合眾圖書館的三部全謝山校《水經注》,其中兩部是真的(其一部「黃友抄本」甚荒謬,是一個無知妄人湊足騙人的)。一部是「重校本底本」六卷,其上有謝山親筆加的批語。一部是陳勱錄本殘存廿九卷。陳勱給「公祖大人」的信,說,「今唯重校抄本八本(向來未全),第一本與今書賈所來相同」。林頤山給「夫子大人」的信也提道:

  「王錄本」,即王梓材的「重錄本」四十卷。

  「所購本」,即陳勱說的「今書賈所來」本。

  「陳氏藏本」,即陳勱的抄本。

  林頤山信中說:

  刻讀諭言,編輯全校酈書,轉述宗師垂訓,凡非全氏所及者,不必蔓引。

  我去年還猜陳勱寫信大概在光緒十三年或十四年(1887或1888)薛福成、董沛提倡刻《全氏〈水經注〉》的時期。林氏所謂「夫子」(下稱「受業世侄林頤山」),我曾猜是董沛。所謂「宗師」,若在光緒十三年則是瞿鴻;若在光緒十四年,則是潘衍桐。

  今天我忽然大悟,薛福成、董沛編刻全氏《水經注》,無一字提及陳勱本與「重校底本六卷」!董、薛用的是「王氏重錄本」,「以殷氏張氏殘抄本校之」。

  我始大悟:合眾所藏陳本與「重校底本」,其出現在董、薛刻全校之前。其時浙江學政訪得此三本,曾擬「編輯全校酈書」,計劃未及行。而薛、董貪功,潦草趕成全書,不但未見前「宗師」所見本,也不曾訪問林氏頤山校本,故其書甚多謬誤。

  故「編輯全校酈書」凡有三次,第一次在道光廿八年戊申(1848),王梓材為主編人。第二次似在光緒十三年(1887),其時浙江學政瞿鴻(?)似有此議,未成而去。他所得兩三種全氏校本,似乎也沒有留在浙江。第三次為光緒十四年(1888),即薛、董的編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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