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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王正廷(稿)


  (1924年11月5日)

  儒堂先生:

  先生知道我是一個愛說公道話的人,今天我要向先生們組織的政府提出幾句抗議的話。今日下午外間紛紛傳說馮軍包圍清宮,逐去清帝;我初不信,後來打聽,才知道是真事。我是不贊成清室保存帝號的,但清室的優待乃是一種國際的信義,條約的關係。條約可以修正,可以廢止,但堂堂的民國,欺人之弱,乘人之喪,以強暴行之,這真是民國史上的一件最不名譽的事。今清帝既已出宮,清宮既已歸馮軍把守,我很盼望先生們組織的政府對於下列的幾項事能有較滿人意的辦法:

  清帝及其眷屬的安全。

  清宮故物應由民國正式接收,仿日本保存古物的辦法,由國家宣告為「國寶」,永遠保存,切不可任軍人政客趁火打劫。

  民國對於此項寶物及其他清室財產,應公平估價,給與代價,指定的款,分年付與,以為清室養贍之資。

  我對於此次政變,還不曾說過話,今天感于一時的衝動,不敢不說幾句不中聽的話。倘見著膺白先生,我盼望先生把此信給他看看。

  胡適敬上 十三,十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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