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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王子直(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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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5月18日) 中國是用家族倫理作中心的社會,故中國人最愛把家族的親誼硬加到朋友的關係上去。朋友相稱為弟兄,——「吾兄」。「仁兄」,「弟」,「小弟」,——又稱朋友的父母為「老伯」, 「老伯母」,都是這個道理,朋友結拜為弟兄,更是這個道理的極端。 其實朋友是人造的關係,是自由選擇的「人倫」,弟兄是天然的關係,是不能自由選擇的「天倫」。把朋友認作弟兄,並不能加上什麼親誼。自己弟兄盡有不和睦的,還有爭財產相謀害的。朋友也有比弟兄更親熱,更可靠的。所以我主張朋友不應該結拜為弟兄。不但時代不應有,其實古人並無此禮。漢人始有「結交為弟昆」的話,但古人通信,仍不稱弟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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