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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錢玄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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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1月12日) 玄同先生: 得十二月三十日手書,感謝感謝。曾有小詩一首奉寄,想已收到了。此次新婚,曾做了幾首雜詩,大都記述家事,不足以示外人。只有一首是切本題的,寫出來請 先生和尹默、仲甫諸位先生指教指教罷。詩如下: 十三年沒見面的相思,如今完結 把一樁樁傷心舊事,從頭細說 你莫說你對不住我,我也不說我對不住你,—— 且牢牢記取這「三十夜」的中天明月。 你老先生的《<嘗試集>序》想早已脫稿,可惜我還沒有讀過。我大概能於一月廿日左右(老實說個「後」字罷!)動身來京,所以,你若不曾把序稿定下,請你就不必寄吧。 《新婚詩》還沒有做完,便又要做《新婚別》了!你想我那裡還有工夫做什麼「釣者負魚,魚何負釣」的文章? 然而百忙中居然還做一篇《惠施以孫龍的哲學》,預備送與《東方雜誌》,賺幾個錢來請喜酒!你老別見笑罷! 昨日同一班朋友去游一個明末遺民叫做「采微子」的墳墓,人家要我做詩,我便做了二十個字: 野竹遮荒塚,殘碑認故臣。 前年亡虜日,幾個采薇人? 這首詩有點舊派飛揚,先生定笑我又「掉文」了。 如今沒有工夫了,有個俗客來會,只好不寫了。 尹默、仲甫、幼漁、叔雅、半農諸位先生均此不一一。 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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