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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程天放先生的《美國論》後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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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程天放先生新著的《美國論》是一百多年來中國學人寫的介紹美國、說明美國、瞭解美國的一部最好的書。 程先生在自序裡說他在四十七年(1958)四月開始寫這本書,整整寫了二十個月,到四十八年(1959)十二月中旬方脫稿。《美國論》是三十萬字的大書,因為作者前兩年(1955—57)在美國講學時已開始收集資料了,又因為他寫作很勤快,所以能在二十個月裡寫成這部大書。 這部書我曾從頭讀了兩遍,我覺得有幾點是值得特別指出的。第一,我很佩服作者搜集資料的勤勞,運用資料的謹慎。這書裡用的統計資料,絕大部分是最近兩三年裡發表的最新材料。例如二五六頁提到的國債限額,是去年九月初的數字:二五二頁提到的七百七十億美元的國家預算,也是去年提出的1960年會計年度(即是本年度)的預算;二五三頁提到的就業人數六千五百六十四萬,失業人數三百六十七萬,都是去年十一月底的數字,可以說是這本書脫稿前幾天的最新數字了。 第二,我很佩服天放先生在這本書裡用的歷史敘述方法。他這本書是一本很好的美國史教本,比一些形式的歷史教科書更可讀,更有用。他先寫一個「得天獨厚的國家」(第一章),一個「正在成長的民族」(第二章),一個「三權鼎立的聯邦制度」(第六章),這就是美國歷史的基本知識。我們繼續讀他的「政黨制度下的民主政治」(第七、八章),「高度繁榮的經濟」(第十章),「資本主義下的勞工神聖」(第十一章),「從孤立到領導世界」(第三章),「普及全民的教育」(第十二章),「無遠弗屆的新聞事業」(第十四章),最後我們回頭讀他用氣力寫的兩章「反共和反戰」(第四、五章):這就是一部很生動,很有趣味,又很有意義的美國歷史了。他在每一章裡,大致都依照歷史發展的層次,敘述各種制度的演變,分開來看,每章是美國社會的一個方面的專史。合起來看,全本書是一部美國史。 第三,我特別敬重天放先生在全書裡明白表現出他對美國民族與美國文化的同情熱心。他在自序裡曾說:我在這本書裡描寫的美國,……它有許多優點值得別的國家效法,可是它也有不少缺點需要改進。我對於美國的優點,充分地介紹給中國人,自信沒有溢美;對於它的缺點,也豪不掩飾地敘述。…… 話雖這樣說,他對美國的同情心究竟遠大過他的批評態度,所以這本書的絕大部分是用很熱的同情心寫的,我們試看作者在第二章裡特別指出「美國人的特質」四點:第一是「拓荒者的精神」(Prioneer spirits),第二是喜歡獨立而不願意倚賴他人,第三是樂觀進取的精神,第四是好新奇,喜變動。他在第十七章裡又特別指出「美國的生活方式」和歐洲人或亞洲人比較,有若干重要的區別:第一,美國生產事業發達,農產品工業品都非常豐富,所以美國人民物質生活的享用在歐洲人之上,更遠在亞洲人之上。第二,美國的生活方式最講究效率,希望用最少的人力,最短的時間,收到最大的效果。這也是歐亞國家沒有做到的。第三,美國人的生話最近於西奧圖羅斯福總統提倡的「奮鬥生活」(the strenuous life),很緊張,很忙碌,「而不旨讓他們生命中的時間白日費掉」。這一點是和歐洲亞洲的老民族「以閒散不做事為享福的觀念」最不同的。第四美國人一切主張獨立,同時也最愛合群,「美國合群生活的發達也超過歐洲亞洲的國家」。 這都是最富於同情心的,美詞了,到了最後一章「美國文明的評價」,天放先生又特別題出美國的思想和制度「在整個人類文明史上有四種重大的成就」。這四種重大的成就是:第一是進步的人生觀。「美國人自殖民(地)時代就承認追求快樂是人類一種基本權利,所謂快樂包括精神方面的發展和物質方面的享受。……他們對於一切學問,一切制度,一切技術,一切生活方式,都是不斷的要求改良,要求進步,決不以現狀為滿足。」「這種進步的人生觀,對世界上落後國家是一針強心劑,打下去可以起死回生的。」(頁四八四)第二是在美國的社會裡,個人的聰明才智能夠儘量發展。「美國是一個新的國家,有新的環境,加上優越的物質條件,和美國人平等觀念與勞工神聖觀念,使得每一個人不論在政治,社會,科學,藝術,或工商業方面,都有充分發展他聰明才智的機會。我們不能講美國百分之百的做到了人盡其才,至少已經做到了百分的八九十。」(頁四九一)第三是「民主政治大規模試驗」的成功。在這一長段(頁四九一——四九七)裡,作者指出全世界現在只有十二個國家是「有百年以上民主政治的歷史,養成了堅強的習慣,奠定了穩固的基礎,……經過了長期試驗,而證明民主政治推行順利的」。 在這十二個國家之中,美國的人口特別多(比英國大三倍半,比加拿大大十倍多),美國人的種族問題又非常複雜,所以「美國民主政治的順利進行,實在是很大的成就」。第四,「美國文明第四個大成就是,以愛好和平的人民,而能建立世界上軍力最強的國家,等到成為最強的國家之後,依然能保持愛好和平的心理,不走上侵略的道路」(頁四九七,又看頁五〇一——五〇二)。「因為美國人愛好和平,厭惡戰爭,所以美國不會走上侵略的道路,不但過去不曾走,將來也不會走。惟其如此,美國龐大的力量才成為自由民主的保障,是世界的福而不是世界的禍。」(頁五〇二——五〇三) 我相信,這都是天放先生誠心相信的話,都是他從多年的觀察和成熟的思考得來的結論。我也知道,在這個年頭,肯說這樣,揚美國的話,敢說這樣坦白的歌頌美國文明的話,都不是容易的事,都需要堅強的信心與智識上的忠實。所以天放先生在這本書裡坦白表現他對美國的同情熱心,是值得我們誠心敬重的。 在一部三十萬字的大書裡,要找出一些小錯誤,當然不是很難的事。朋友們發現錯誤,可以隨時報告作者,使這本書重版時可以修正。我在這裡,只想指出這本《美國論》似乎忽略了兩個方面,似乎將來應該補敘。第一,我覺得天放先生應該有一章專講美國人的宗教。北美洲的英國殖民地,其中多數殖民地可以說是爭取宗教信仰自由的人創立的。 從1620年「五月之花」船上的新教徒起,到巴爾提摩勳爵(Lord Baltimore)為天主教徒建立瑪麗蘭,到那位個性最強的羅傑維廉士(Roger Williams)建立自由民主的羅島,到十七世紀後期奎克會(貴格會)友建立紐澤西及賓雪文尼亞兩個奎克會殖民地——新大陸上這些英國殖民地多少都含有宗教自由的樂土的歷史意義。獨立建國之後,新憲法的第一條修正案就明文規定,國會不得立法建立宗教,也不得立法禁約宗教的自由。這條憲法修正案是所謂「人民權利清單」(Bill of Rights)的一個重要部分,一百七十年來至今繼續有效。美國是宗教派別最多,演變最繁,信仰最自由的國家。無論在鄉村,在都市,宗教的勢力,宗教的影響,都是很深厚的。所以我覺得在一部《美國論》裡似乎不應該沒有專討論美國人的宗教的一章罷? 第二,這本書裡有「嚴重的罪浪」一章,而沒有敘述美國的司法制度的專章,似乎也是一個嚴重的缺陷。「嚴重的罪浪」一章裡,作者用十八頁的篇幅來描寫「罪浪」,解釋「罪浪」,最後方用一頁(三九八——三九九)的篇幅來報告讀者:「我們決不可因此而誤認美國社會是一個秩序混亂的社會,美國人民都是違法犯罪的人。相反地,大多數的美國人都是尊重法律而自動地守法的。」我覺得這一章在全書裡是最缺乏平衡的一章。 天放先生在此章的開篇引了吳稚暉先生說的「善進惡亦進」一句話,認為「真是至理名言」,我覺得那也是太悲觀的看法。這種看法和作者在全書裡熱心歌頌的「進步的人生觀」是根本不相容的。如果三五件或三五十件「駭人聽聞」的犯罪例子就可以「充分證明『善進惡亦進』的真實性」,那麼,進步的人生觀就不值得歌頌了。所以我覺得「嚴重的罪浪」一章是很容易使讀者誤解的,是大可以刪去的。我也覺得作者應該補寫一章記載美國的司法制度,特別敘述陪審制度,人身保護狀(habeas corpus),證據法的發達,司法權的真正獨立,律師在社會各方面的重要地位,等等,——這樣的一章「美國人的司法制度與守法精神」似乎是《美國論》不應該沒有的罷?天放先生以為如何? 胡適 1960,4,16夜,在南港 (原載1960年4月26日臺北《中央日報·學人》第162期。又收入程天放著:《美國論》修正版,1960年4月臺北正中書局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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