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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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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個月之中,憲政的運動頗有進展。國難會議開會之前,多數非國民黨的會員都表示贊成早日結束訓政,實行憲政。政府與國民黨的領袖對於這一點頗多疑慮,所以把「內政」一類問題不列入國難會議討論範圍之內。許多會員因此不願意赴會。然而國難會議開會時,居然也有一個「內政改革案」的產生與通過,決定于本年10月10日以前成立國民代表大會,由各大都市職業團體及各省區地方人民選出代表三百人以上組成之。 不久政府依據去年12月底國民黨四中全會的決議案,通過了市參議會與縣參議會的組織法。 住在上海的孫科先生于4月24日發表他的抗日救國綱領,其中主要的主張是(一)于本年10月由立法院起草憲法草案;(二)明年4月召開國民代表大會,議決憲法,決定頒佈日期;(三)全國人民在不危害中華民國不違反三民主義之原則下,皆得自由組織政治團體,參加政治;(四)于本年10月召集各省省民代表會。 此外還有民選立法院和監察院委員各半數的辦法,聽說政府擬有草案,正在審查中了。孫科先生則主張立法和監察兩院的委員都由國民代表大會選舉。 住在香港的胡漢民先生近來也屢次發表談話,表示他贊成憲政的實行。並且贊成黨外可以有黨了。 我們考察這些主張,可以說,這些主張無論內容有多大的出入,都可以表示憲政運動的開始進展。其中最大的異點,約有這些: 第一,政府派不主張縮短訓政年限,要到民國二十四年才算訓政結束;而在野派(包括暫時在野的孫科先生們)則主張提早憲政的開始。其實這一點不成多大問題。如果在這兩年半之中,政府和人民都能積極準備憲政的施行,如果訓政的目的是(如汪精衛先生去年12月10日說的)「在訓練民眾行使政權」。——那麼,兩年半的光陰也許是值得的。如果訓政的延長只是為了保持政治飯碗,畏懼人民參政,執政權而不能做點治國利民的事業,號稱訓政而所行所為都不足為訓,——那麼,訓政多延一日只是為當國的政黨多造一日的罪孽而已。 第二,政府派(包括國難會議中通過提出政治改革案的先生們)雖然勉強承認民意機關的必要,而處處縮小民意機關的權限。如困難會議原案的國民代表大會,只有議決預算決算,國債,重要國際條約的三項職權。反之,在野派如孫科先生則主張國民代表大會有很大的權限,為「代表中華民國國民統治國家之最高權力機關,不受解散及任何之干涉」。這一點是值得討論的。替國難會議原案辯護的梅思平先生(在《時代公論》第六號)說:「我們從過去北京時代國會的經驗看起來,知道在初行民治的國家,議會的權力越大,他的腐化也越容易。」歷史是可以有種種看法的。我們研究民國初年國會的歷史,也可以說:在初行民治的國家,如果解散國會之權在行政首領手裡,議會政治是不夠制裁那反民治的惡勢力的。梅思平先生指出「質問,查辦,彈劾諸權,都變成敲竹槓的利器;官吏任命的同意權,簡直是納賄的好機會」。梅先生何不進一步說:預算決算和國債的議決權更是敲竹槓和納賄的好機會?敲財政部的竹杠,豈不更肥?如此說來,還是爽性不要議會為妙! 奇怪,在這個憲政問題剛開始進展的時候,悲觀的論調早已起來了。在《時代公論》第六號,我們得讀何浩若先生的《不關重要的國民代表會》一文,根本懷疑民主政治的功用。他的結論是: 民主政治便是資產階級的政治,便是保護有產階級而壓迫貧苦民眾的政治。…… 建國首要在民生;舍民生而談民主,便是舍本求末。 在《國聞週報》第九卷十八期上,我們得讀季廉先生的《憲政能救中國?》一文,也是根本懷疑憲政的。他說,實行憲政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教育進步,(二)交通發達,(三)政風良好。因為中國沒有這三個條件,憲政是無望的。況且憲政論的根本立場就不甚健全,因為 第一,從理論上言,議會政治是資本主義的產物,現在資本主義早踏上沒落的階段,議會政治更破綻畢露了。 第二,從事實上言,英美的民主政治並不足取法。 第三,從中國需要上言,憲政不能解決目前困難如「土皇帝」及共產黨等等。 第四,為立國久遠計,我們不應拾資本主義的唾餘,我們應該採用「社會主義的政治制度」。 這種議論都不是在短評裡所能討論的。我們只想在這裡提出幾個問題,作這種討論的引子: 第一,我們要明白憲政和議會政治都只是政治制度的一種方式,不是資產階級所能專有,也不是專為資本主義而設的。在歷史的過程上,議會政治確曾作過中產階級向獨裁君主作戰的武器,但現今各國的普遍選舉權實行後,也曾屢次有工黨代表因議會政治而得掌握政權。近百年來所有保障農工和制裁資產階級的種種「社會立法」,也都從議會裡產生出來。這一種政治制度就好比一輛汽車,全靠誰來駕駛,也全靠為什麼目的來駕駛。我們不因為汽車是資本主義的產物而就不用汽車,也不應該用「議會政治是資本主義的產物」一類的話來抹煞議會政治。 第二,議會政治與憲政不是反對「民生」的東西,也不是和季廉先生所謂「社會主義的政治制度」不相容的東西。「社會主義的政治制度」難道只有無產階級專政的一種方式?如果只有這一種方式,那麼,不信中國可行憲政的先生們,難道以為中國已具備無產階級專政的種種條件了嗎? 第三,我們不信「憲政能救中國」,但我們深信憲政是引中國政治上軌道的一個較好的方法。憲政論無甚玄秘,只是政治必須依據法律,和政府對於人民應負責任,兩個原則而已。議會政治只是人民舉代表來辦政治的制度而已。今日之土皇帝固然難制裁,但党不能制裁土皇帝,政府不能制裁土皇帝,我們何妨試試人民代表的制裁能力呢?當倪嗣沖、馬聯甲盤踞安徽的時代,一個很腐敗的省議會,居然能反抗鹽斤加價,居然能使安徽全省人民不增加一個錢的負擔。現在堂堂党國之下,有誰能制裁我們的綏靖主任呢! 季廉先生舉出最近1月20日何應欽部長提議削減各軍經費,22日便有各軍駐京七十二軍事機關代表齊赴軍部請願,要求維持原案。季廉先生何不想想,那七十二個軍事機關都有駐京代表在那裡替他們七十二位土皇帝爭權利,我們四萬萬五千萬的老百姓受了無窮的冤屈,不應該請幾位國民代表去說說話,伸伸冤嗎?難道我們應該袖手坐待季廉先生說的「那應運而生的政治集團」起來,才有救星嗎? 1932,5,16 (原載1932年5月22日《獨立評論》第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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