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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四三、又記「吾我」二字


  (二月廿二日)

  楊複吉《夢闌瑣筆》云:

  元趙惪《四書箋義》曰:「吾我二字,學者多以為一義,殊不知就己而言則曰吾,因人而言則曰我。『吾有知乎哉?』就己而言也。『有鄙夫問於我』,因人之問而言也。」按此條分別甚明。「二三子以我為隱乎?」我,對二三子而言。「吾無隱乎爾」,吾,就己而言也。「我善養吾浩然之氣」,我,對公孫醜而言,吾,就己而言也。

  以是推之,「予惟往求朕攸濟」,予即我也,朕即吾也。「越予沖人,不邛自恤」,予即我也,邛即吾也。其語似複而實非複。

  此一則見俞樾《茶香室叢鈔》卷一。

  楊氏所釋孟子一句,則非也。「吾浩然之氣」之吾乃是偏次,謂「我的」也。

  吾國舊日無文法學之名詞,故雖有知之者而不能明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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