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胡適 > 胡適留學日記 | 上頁 下頁 |
卷十五 三、吾對於政治社會事業之興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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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九日) 余每居一地,輒視其地之政治社會事業如吾鄉吾邑之政治社會事業。以故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動,社會改良之事,輒喜與聞之。不獨與聞之也,又將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自附於吾所以為近是之一派,與之同其得失喜懼。故吾居綺色佳時,每有本城選舉,我輒有所附同,亦有所攻斥。於全國選舉亦然。一九一二年,我衣襟上戴Bull Moose(野鹿)徽章者兩月,以示主張進步黨也。去年則主張紐約女子參政權運動。今年則主張威氏之連任。 此種行為,人或嗤之,以為稚氣。其實我頗以此自豪。蓋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會,其地之公益事業,皆足供吾人之研究。若不自認為此社會之一分子,決不能知其中人士之觀察點,即有所見及,終是皮毛耳。若自認為其中之一人,以其人之事業利害,認為吾之事業利害,則觀察之點既同,觀察之結果自更親切矣。且此種閱歷,可養成一種留心公益事業之習慣,今人身居一地,乃視其地之利害得失若不相關,則其人他日歸國,豈遽爾便能熱心於其一鄉一邑之利害得失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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