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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三七、黃興等通電


  (四月)

  上海分送《時事新報》、《神州日報》、《時報》、《申報》、《新聞報》;北京分送《亞細亞報》、《國民公報》;暨國內各報館鑒:

  興等無狀,與父老兄弟別亦既兩年,前此粗疏繆戾,國人所以切責興等者,皆一一深自引咎。惟是非未明,內外資為口實,戕我國脈,淆我輿情,此為國家存亡所關,非直流俗毀譽之細,敢複不辭覙縷,略有所陳:

  興等去國以還,權威所存,僇辱已至。而游探盈國,好事者塞途,又複爭相詆訶,務盡媒孽。萑苻有警,輒入興名;炯、蔚、建、鈞,均見鉤致。邇者國交頓挫,舉國驚迷,興等乞援思逞之謠,又見騰播中外。夫本無其事,被謗議不能自明者,古來何止百數?興等無似,亦誠願安緘默,俟之百年。無如興等見毀,乃由奸人假之,塗飾庸俗耳目以售其欺;甚或他人用之,恫喝軟弱政府以收其利。縱國人不察,願絕興等,興等果安忍自絕於國人,不一暴其素志,使知所自處哉?

  在昔清政不綱,邦如累卵,國人奮起,因有辛亥之役。雖曰排滿,實乃圖存。政不加良,奚取改革?南北統一以後,政柄已集於一隅。吾党遵守憲政常規,誠有所抨彈牽掣。時則國人初習共和,吾黨叫囂淩厲之氣,亦誠不免。國中賢達,每來誚讓之聲,興等自維前失,敢不引罪?

  癸醜七月之役,固自棄於國人。然苟有他途,國政于以修明,興等雖被萬戮,又何足悔?當舉事時,成敗利鈍,已能前睹。一擊不中,即複戢兵,誠不欲以驟難克敵之師,重生靈塗炭之禍。興等雖以此受同志之責,居愜怯之名,質之天良,尚無所歉。斯時可戰之卒,且複累萬;可據之地,何止一省?猶且不肯負固以困民生。今無尺土一兵,安敢妄言激進?毀興等者,即不計吾徒居心之仁暴,亦當論其設策之智愚。

  至言假借外力,尤為荒誕。興等固不肖,然亦安至國家大義矇無所知?竊覽世界諸邦,莫不以民族立國。一族以內之事,縱為萬惡,亦惟族人自董理之。倚賴他族,國必不保,殷鑒未遠,即在平南。凡此所談,五尺之童可以具知,乃煩興等言說短長,實為遺憾!戰敗以來,興等或居美洲,或留歐土,或散處南洋各地。即在日本,亦分居東西京、神戶、長崎有差。外患之生,尚未匝月,東西萬里,居各未移,商發本電,已極艱困,則聚且未能,謀將安出?乃聞國中談士,戟指怒駡,昔年同志,貽書相譏;謗語轉移,嘵嘵嗷嗷,恍若道路所傳,已成事實。嗚呼!興等縱不足惜,顧于利用者掀髯於旁,公等冥冥中僨其國事何哉!

  須知革命者,全國心理之符,斷非數十百人所能強致。辛亥已事,即為明征。國人既懲興等癸醜之非,自後非有社會真切之要求,決不輕言國事。今雖不能妄以何種信誓宣言於人,而國政是否必由革命始獲更新,亦願追隨國人瞻其效果。夫兵凶戰危,古有明訓,苟可以免,疇曰不宜?重以吾國元氣凋傷,盜賊充斥,一發偶動,全域為危,故公等畏避革命之心,乃同人之所共諒。

  惟革命之有無,非可求之革命自身,而當蔔之政象良惡。故辛亥之役,乃滿洲政府成之,非革命黨所能自為力也。今者政治清濁,事業興廢,士氣盛衰之度,較之滿洲何如?此俱國人所聞見。當興等隨國人後與聞政事,當局者每藉口大權未一,強飾其非。此中是非,無取辯說。但今日之失政,何與於昨日之爭權?興等蔽罪以去,則新治宜呈矣,胡乃觚排異己,甲乙無擇,生心害政,益益有加,至今空屍共和之名,有過專制之實?一語反詰,真相立明。年來內政荒蕪,綱紀墜地,國情愈惡,民困愈滋:一言蔽之,只知有私,不知有國。權氛所至,自非易女為男,易男為女,此外蓋無不能。又輒藉詞內亂未已,政力不專,其為欺謾,尤不待問。

  竊論外交受逼,雖有時勢因緣,而政治組織不良,乃其最易取侮之道。蓋一人政治,近世已經絕跡,非其不能,實乃未可。良以社會之質,善於一人;團體之力,厚于分子:此種政治通義,背之不祥。今吾國不見國家,不見國民,而惟見一人。宜乎他國以全國之力,僅為束縛馳驟一人之計,而若行所無事也。夫只知媚外,亦有窮時;專務欺民,何異自殺?吾國經此懲創,實乃迷夢猛醒發憤獨立之秋,曰存曰亡,惟視民氣。

  興等流離在外,無力回天,遇有大事,與吾徒有關者,亦惟謹守繩墨,使不危及邦家而已。雖懷子卿「不蒙明察」之冤,猶守亭林「匹夫有責」之志。引領東望,神魄俱馳。

  黃興、陳炯明、柏文蔚、鈕永建、李烈鈞等。有。

  四年二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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