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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一一、一個模範家庭


  (八月十六日)

  友人羅賓生(Fred Robinson)之妻兄金君(F. King)邀餘餐其家。金君有子女各三人,兩女老而不字,其已婚之子女皆居附近村中,時時歸省父母。今日星期,兩老女皆在,其一子率其妻及兩孫女歸省,羅君及其妻亦在,天倫之樂盎然,令人生妒。余謂吾國子婦與父母同居以養父母,與西方子婦婚後遠出另起家庭,不復問父母,兩者皆極端也,過猶不及也。吾國之弊,在於姑婦妯娌之不能相安,又在於養成依賴性(參看卷四第三五則);西方之弊(美國尤甚),在於疏棄父母;皆非也。執中之法,在於子婦婚後,即與父母析居而不遠去,時相往來,如金君之家,是其例也。如是則家庭之齟齬不易生,而子婦與父母皆保存其自立之性,且親子之間亦不致疏棄矣。

  古人夫婦相敬如賓,傳為美談。夫婦之間,尚以相敬為難為美;一家之中,父母之于子,舅姑之于婦,及姑嫂妯娌之間,皆宜以「相敬如賓」為尚,明矣。家人婦子同居一家,「敬」字最難;不敬,則口角是非生焉矣。析居析產,所以重個人之人格也,俾不得以太親近而生狎慢之心焉。而不遠去,又不欲其過疏也,俾時得定省父母,以慰其遲暮之懷,有疾病死亡,又可相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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