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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二九、記曆


  (六月一日)

  羅馬初分年為十月,共得三百零四日。至Numa時乃增二月,共十二月。月如吾國陰曆,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大小相遞,年共三百五十四日,後增一日,共三百五十五日(奇數吉也)。然日周天之數為三百六十五日有零(零五時四十八分四十六秒),故須增閏月(Intercalary),間年行之。月或二十二日,或二十三日相遞焉,於是四年共得一四六五日。平均每年得三百六十六日零四分之一,則較周天之數多一日也。於是定每十六年後之八年原定有四閏月者改為三閏,以補其差。

  其後日久弊生,謬誤百出,至西柴始大定曆,從陽曆而廢月曆,年有三百六十五日,四年一閏,閏年增一日。時羅馬七百零八年,即耶穌前四十六年也(改曆之年增至四百四十五日。)西柴(Julius Caesar)分月之法,奇數之月(一,三,五,七,九,十一),月得三十一日,偶月皆三十日。惟二月廿九日,閏年三十日。羅馬人頌西柴之功,以其名Julius名第七月,今英名July者是也。

  後至Augustus時,羅馬人媚之,以其名名第八月,惟八月僅三十日,較July少一日,小人諂諛,遂移二月之第二十九日增於八月,於是七,八,九三月皆有三十一日。又以為不便,遂改九月、十一月為三十日,而十月、十二月改為三十一日。西柴之法至易記算,遭此竄改,遂成今日難記之法,小人可恨也。

  西柴曆(Julian)雖便,然亦有一弊,蓋周天之數為三六五日五時零(見上),實未足四分一之數,故每百二十八年必有一日之誤。故西柴曆初定時,春分節(Equinox)在三月二十五日,至紀元一五八二年乃在三月十一日。教皇Gregory Ⅷ欲正此失,乃於其年減去十日。又以太陽年(Solar Year)與陽曆之年之差約為每四百年與三日之比,故葛雷郭令百數之年(紀元千年,千九百年之類)皆不得閏;惟百數之年,其百數以上之位可以四除盡者,乃有閏日。此法凡年數可以四除盡者皆為閏年。其百數之年如一六〇〇,二〇〇〇,其百數以上諸位(年數除去兩〇)可以四除之者有閏;又如,一七〇〇,一八〇〇,一九〇〇,皆無閏也。蓋四百年而九十七閏。依此法每年平均得三百六十五日五時四十九分十二秒,與太陽年差僅二十六秒,蓋須三千三百二十三年始有一日之差。(摘譯《大英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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