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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母親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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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 吾母: 星期二晚上寫了一篇文字,寫到天明四點鐘才完事。星期三坐火車到清華學校,因有約去彼演說故也。是夜演說後,即在彼住宿,星期日回來。此是這幾天不曾寫信的原故。 第十號信已收到,冬秀信也收到。 十號信所言節公款事,已由二哥在上海與他家商妥。此款不得作為攤帳之用,另由我立一折與節娘,每月一次起息,令抽撥以為節娘養老之費。望吾母將此意親告節娘為要。但此事似不必傳揚出去。 近仁叔看信後,亦乞勿告外人也。 家用已寄三十元,已收到否? 盤費由蕪直寄耘圃,據耘圃來信,已收到票洋六十元,尚有現洋五十元未收到,想此時已收到了。 大學前幾天因中日密約事,學生全體去見總統,以致蔡校長有辭職之請。現已平復,蔡先生已不辭了。 大雨了兩天,可厭之至。 我身體平安,望勿念。 適兒 五月廿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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