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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母親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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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 吾母: 前天有一信,說及托耘圃帶冬秀來京之事。匆忙之中,說得不很詳細。今把我所以要如此辦法的緣故說在下面: 一)我因耘圃本要來,故托他順便帶妹來,可以省得我費去有用的時候。 二)我很望冬秀能早些來,因她已近三十歲了,若再不出來受點教育,要來不及了。我的妻子,在外邊不能不和朋友們的女眷相見往來,這一層很要緊。至於我個人的方便,還是第二層。 三)我恐怕夏間或不能來家。我豈不知道吾母望我來家小住? 但我仔細一算,這事有許多困難:第一,我預備在暑假中做一部書,若把整段的七八十日割斷了,便做不成書了。第二,我是英文部的主任,夏間大學招考,我不能不到(因為我的薪俸是每年作十二個月算的,暑假中也有全俸,不能不辦事)。第三,我若是回家,也住不到幾天,帶了家眷就跑,似乎有點不合道理。若多住,又做不到。 若回家只住幾天,倒不如不回家了。第四,我很不願意夏天在內地旅行,去年走了兩趟很夠受了。故我寧願到年假時請假回來,還可住上半個月。雖不能多住,究竟比暑假好些。暑假是整段的時間遭[糟]蹋了可惜。年假是零碎的時間,沒有大用處,故不可惜。況我在這裡,平時從來不請假,年底告兩個禮拜的假,決無不可的。 四)若不令耘圃帶來,萬一我暑假中不回來,便又須再等半年多,始可帶家眷出來,豈不錯過了個好機會?這種機會,不容易得,錯過了似乎可惜。 這是我當初想托耘圃順便帶家眷的理由。如今吾母既不贊成,只好暫時作罷,耘圃一方面我已有信去,說明吾母望我自己回家之意。 他來信說擬于端午節邊來京。此時尚有兩個多月,時候盡多,如那時我實在不能自己回家,再去托他與冬秀同來,也還不遲。 今天有一位丁先生的夫婦請我吃夜飯,丁先生是英國留學生,現在高等師範教書。他的夫人也是英國留學生(無錫人,他的母舅和我是朋友),現在女子師範教書。同席的有一位陶孟和先生是我的好友。還有位嘉興的沈女士,是陶先生的朋友,現在差不多要和他訂婚了。此外還有一位上海的沈女士,是女子師範的教員,是我的同學顧君(尚在美國)的聘妻,大家都是熟人,很可談談。 我在外國慣了,回國後沒有女朋友可談,覺得好像社會上缺了一種重要的分子。在北京幾個月,只認得章行嚴先生的夫人吳弱男女士。吳夫人是安徽大詩人吳君遂(北山樓主人)先生的女兒,曾在英國住了六年,很有學問,故我常去和她談談。近來才認得上面所說的幾個女朋友。町見中國男女交際還不曾十分發達。 今天是清明節,想家中必很忙。 聰兒昨天去看美術學校招考的榜,居然考取了第八名,我聽了極歡喜。他不曾進過學堂,此次共考國文、算術、圖畫、歷史、地理、理科六項,都是四五十日內趕補起來的,竟能考得很高,豈非可喜之事。此校于四月八日開學,學費很低。 聰兒去考的前一夜即是二嫂死信到的時候,入學校時有此絕大的紀念日,當可鼓勵他用力上進了。聰兒在此頗勤謹。昨天我買了些外國窗紗回來,要叫裁縫做窗簾,他自己要拿去做,一切剪裁縫綻都是他做的。今天安蔔去,居然很合用。家中人聽了,可不要笑他「男做女工,玷辱祖宗」呢! 一點鐘了,我要睡了。 適兒 清明日 看下文(附加) 昨夜一點鐘去睡,床上想了一夜,今再將心中所擬辦法寫在下面: 一)如吾母病體見好一點,可以離開,則可令冬秀與耘圃同來,永侄亦可同來。但須先與耘圃商量停當。 二)若單為帶冬秀一事,要我自己于夏間回家,恐怕做不到。 三)若吾母肯于夏間與冬秀同來北京,則我無論如何當親來家一行。但在家只能住幾天不能多住。 四)若吾母自己不肯出來,冬秀又不能先來,則帶家眷一事,可暫時作罷,等到冬天再說。 以上幾條望吾母決定早日告知,最好是吾母肯于夏間與冬秀一同出來。 適兒 四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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