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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母親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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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 慈親大人膝下: 兒此次與二哥北上,在舟中曾作一書托瑞生和轉寄,不知已寄到否?兒于廿七日抵京,二哥于二十九日乘火車往奉天矣。兒抵京後始知肄業館今年尚不能開辦,今年所取各生考取後即送出洋。兒既已來京不能不考,如幸而被取,則八月內便須放洋。此次一別遲則五年,早亦三年,始可回國。兒擬如果能被取,則趕緊來家一行,大約七月初十以前可以抵家,惟不能久留,至多不過十日而已。如不能被取,則仍回上海覓一事糊口,一面習德法文及各種高等科學,以為明年再舉之計,如此則今夏不能歸來,須俟十二月矣。現考試之期定於十五至廿三等日,至廿四日便可分曉。屆時如果被取當以電報來家問照也。兒此次北上一切用費皆友人代籌,故今年家用分文未寄,如能被取則有每人五百兩之改裝費,家用可以無憂;若不能被取,則兒南歸後即當趕緊設法籌寄,大人可以放心也。前托方慶壽兄帶上開文借據及托其向開文取款寄家,不知有效否。兒無論取與不取,七月初即須南歸,俟抵上海後再行稟告。匆匆奉稟,即叩 福安 穈兒百拜 六月初六日( 7 月 12 日) 今日忽念及家中大小團聚吃各種包子,此樂真令天涯遊子想煞想煞。 有信可寄上海瑞生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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