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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美國、日本和德國(2)


  我們可以從這體系內最重要的地方得出相當明確的結論。最重要的一個因素,則是移民取得土地相當容易而不耗費。我們甚至可以說土地等於白送。最低限度,一個農夫只花一筆極小的費用,可以獲得足夠土地維持生計。而且還有新墾的邊地,司法權尚未確立,他至少可以擅自佔用,給自己來個開場,等到法律趕上來提到所有權的時候再說。很多情形之下,他日後即因此取得所有權,也用不著再付費。這和西歐人口稠密,土地價昂,所有權又集中於少數人的手裡之情況是一個很大的差別。在那邊,地主總是要從佃農身上抽取高量的佃金或其他費用和服務。

  土地容易獲得或主權不明,並不足以構成資本主義。以上情形之有利於日後資本主義展開者,乃是大多數移民以全部勞力施用於土地耕耘,加以又有剩餘,利於初期資本之累積,等到資本湊成,卻不受封建體系之限制,又有歐洲移民繼續輸入,遂利於資本主義之展開。

  在美洲領有土地的「貴族」,縱然不是白手起家,也是有心計的企劃者,富有競爭性。以弗吉尼亞的卡特(RobertCarter)為例:他在18世紀初期擁有土地30萬英畝。「卡特經過不同的試驗。煙草無利可圖時,他改種穀物,特別是小麥,也種麻、亞麻,甚至棉花。他覺得奴工太耗費的時候,則改用雇工和佃農。他不以農業的收入為滿足,大量買賣小麥。又自開磨坊,販賣麵粉,自烤麵包,做到商業上的程度。

  他在農場裡製造紡織品,投資於巴爾的摩(Baltimore)的紡織廠,執有巴爾的摩鐵廠的股份,又經營一個制鹽廠好幾年,都獲利不淺。」弗吉尼亞還有一個比較保守的地區,北部紐約州一帶,地主兼營商業與律師業務的情形更普遍。李文斯頓(Robert Livingston),蘇格蘭人,在荷蘭長大,19歲來美洲,1674年(20歲)在奧本尼(Albany)市鎮裡當秘書。他以這地位反婚姻關係,和印第安人交易,而擁有赫德遜河畔土地16萬英畝。所以「紐約的大地主對農業的注意力少,對土地投資的興致高」。

  北美洲殖民地之農業,不久即因商業組織的關係,在各地區間樹立專業。水運費用低,航海法案(NavigationAct,詳第四章)亦增強殖民地與母國間的交通關係,對專業農產品的出現都有促進的功效。南方各殖民地最重要的產品為煙草,其生產使大規模的農場普遍展開,開始兼併小自耕農的產業(不過,失地的小自耕農仍可向腹地發展),又普遍使用白人契約勞工及黑人奴工。

  次之為稻米,其種植不照中國精耕的辦法,而是普遍地種在沼澤地帶(有些地區至今仍如此,惟已用飛機撒種)。獲利高時可得成本的40%,但有不少奴隸死在沼澤中。再次為靛青,迄至化學染料登場之日,仍為紡織業的必需品,以上各物均為英國所無,也大受英國歡迎。它們的生產需要大規模農場和大量勞工,如此使奴隸制度在南方擴大,也加緊從非洲輸入。棉花在南北戰爭前成為南方的經濟命脈,可是在分離棉子的技術尚未發明之前,尚無大規模的生產,到獨立戰爭之後才嶄露頭角。

  中部的殖民地以賓州為盛,以小自耕農為多,主要生產食物。一般傳說,迄至獨立戰爭爆發時,賓州糧產可以供應全北美殖民地所需。磨面坑及鋸木廠也遍設於中部。因為這區域缺乏其他特產,於是大多從事小規模之製造。起先從修理整補家具農器著手,逐漸製造木器、織機、鐵釘、犁耙、鏈條等,婦女則從事織造,凡麻、亞麻織品及毛織品都以家庭工業的方式生產。

  東北之稱為「新英格蘭」者,玉蜀黍為主要農產品,小麥及麥片只占輔助的地位。於是集中于森林木材的輸出,擅氏於造船業及漁業,也以釀酒著名。紐約之奧本尼則是與印第安人交易中心,出產皮毛。

  英國在北美洲殖民地的佈置,自始即與法國和西班牙在殖民地之組織有很大的差別。後二者由國王派遣總督,在海外有絕對的威權。英國的殖民地則根據特許狀發給情形,分別由領主、拓殖公司和國王派遣的總督管理。雖然前兩種的土地都有趨向於後者的趨勢,即變成「皇家屬地」(royal province),由總督統轄,但是每一個殖民地都有一個由當地民意選舉的州議會,一般選舉權都有財產所有數額的限制。這一方面扶植了民主和自治的精神,一方面也支持資本主義的發展,因為這樣的體制讓私人財產在決定公眾事宜的時候占了一個特殊的比重。

  威廉和瑪麗入統英國之後,曾將殖民地改組。1696年商業及海外農場公署成立,以洛克為督辦(詳第五章)。議會通過法案,在北美殖民地設立郵政,開設海事法庭,並且給予殖民地生產的某些物品津貼。殖民地州議會通過的法案,則送到樞密院(Privy Council)審核,審核時先由農場公署檢閱簽議,樞密院有否決權。不過被否決的案件不多,以後母國與殖民地間的衝突,不是由於法案沒有通過,而是因前者要以自身之意旨強迫加於後者。

  18世紀上半期,北美殖民地一度經濟繁榮。這時候大西洋的國際貿易,通過法屬西印度群島,形成了一種三角形交換的方式。西印度所產的蔗糖、糖漿和水果,在歐美都極暢銷,北美殖民地則向之輸出麵粉、魚類、牲畜和木材。新英格蘭的殖民地,則以糖漿釀成甘蔗酒(rum)向歐洲傾銷,包括英國。此外北美洲仍以煙草、稻米、靛青、木材、皮毛、粗鐵、魚油等輸入英國,換取紡織品和各種鐵器。

  1733年英國議會通過法案,對法屬殖民地向英屬殖民地輸入的蔗糖與糖漿,課以極重的關稅。這種征取,所牽涉的不僅為糖與酒,又間接涉及整個大西洋的貿易,結果法令不行,各船長偽造提單,海關人員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英國又鼓勵殖民地製造生鐵,但不許煉鋼,這種禁令亦同具文。兩方如此之堅持,使美國終因要脫離英國在經濟上的統治而宣告獨立。

  北美洲殖民地的人口,從1700年的30萬到1770年的250萬,70年之間增加了8倍有餘。這二三百萬的人口很多集中在城市。獨立戰爭前夕,費城有4萬人,是英帝國內僅次於倫敦的城市。波士頓有2萬人,紐約可能有3萬人,紐波特(Newport)有12000人,查爾斯頓(Charleston)有1萬人。以上可以算作第一流城市。此外還有較小的第二流城市,更次則有內河交通樞紐的三等城市。這些市鎮構成一個大羅網,不僅是農產品吞吐的場所,也是造船業、磨坊、煉鐵廠及其他製造的中心。而且這些殖民地城市的市政不由官方督導,大部分靠紳商自動組織維持。

  例如街道兩旁之設行人道、陰溝之安置、救火器械之採辦、街燈之裝備,全由市民出面解決。甚至在雇用警察之前,所有及齡男子都有輪流值班、白日巡邏、晚間守夜之義務,否則即需雇用替身,再不然即被罰款。所以美國的城市自治不待封建領主授予特權,而在一開始即受有私人資本的濃重影響,因此國家也容易具備資本主義的性格。

  城市中有酒店型的客棧(tavern),不僅是坐商與客商接頭的地方,也是律師出入之處。法律公告、選舉結果、定期馬車行車表,都張貼在這些地方。美洲殖民地起先對律師採取疑懼的態度,但是商業合同、運貨單據和產業憑證的處理,又非他們不可。18世紀後期不少在英國學法律的學生回美,加上律師公會設立,這種成見才慢慢消除,迄至獨立戰爭,律師在社會上的地位才告鞏固,如此也算資本主義社會不可或缺的一個條件。城市生活逐漸展開的時候,除了律師之外,其他很多的行業也靠商人維持生計,如店主、工匠、機工、勞工、運貨人、堆棧小工、水手等。一位美國歷史學家寫著:「自殖民地開始以來,商業即與農業結合為一元。」另一位學者只用了稍微不同的字句。他說:「商業和船運移動了社會的福利輪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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