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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教授我觀


  英語教授,除了一般所注意的「Howtoread」〔「怎樣讀」〕和「Howtospeak」〔「怎樣講」〕以外,還有更重的一個要點,便是「Howtothink」〔「怎樣想」〕。這要點,在淺薄的英文研究者,往往被忽略;在淺薄的英文教授者,也都不被注意,就徒然使得英語的真的價值不顯著,而學者的英語研究的效果也淺薄了。「read」〔「讀」〕和「speak」〔「講」〕,譬如英語的皮毛;「think」〔「想」〕是英語的生命。英語教授者,都應該明白:在他的教鞭下的青年,為什麼要學英語?要學真的英語呢還是只要學英語的皮毛?如果真要認識那Anglo-Saxon的真精神,而要奏英語研究的完全的效果,非使他們摑住英語的生命不可。

  A,B,C的發音「shallandwill」的用法,已曾被多數英語教授者注意及了。多數的學生,單學得些英語的讀法和說法而出校門了。他們都會讀「opensesame!」,會說「Yesorno」。然而真的英吉利人的思想、真的英文學的內容,在幾本淺薄的教科書、文法書、會話書裡,他們沒有嘗到過。這樣的人,我覺得不能稱為英語研究者,只能說是英語的「鸚鵡」。

  「Howtospeak」和「Howtoread」,當然原是英語研究的重要的基礎。我所否的,是以「Howtospeak」和「Howtoread」為英語教授的唯一的職能的英語教授者。上海灘上的「來叫come去叫go,一塊洋鈿溫大龍①」,當然是我們所不許的。英語極熟的外國洋行裡、公館裡的走狗,也當然是我們所賤的。

  孩稚的初級中學生,英語的基礎還沒有鞏固,似乎配不上研究英文學。這話一半原是有理的。然而很大的誤謬,往往就在這話裡發生。Aboy,Aboy〔一個男孩,一個男孩〕還發音不來的兒童,當然用不到研究英文學的名目。然而英語漸漸進步起來,做教師的應該引導他向真的英語精神的路上,使他漸漸得到開英語的寶庫的鑰匙。一般utilitarian〔功利主義〕的英語研究者或英語教師,以為literature〔文學〕不是我們中學校的英語教師和學生的所有事;poem〔詩〕更加和中學校的英語沒交涉。他們把「文學」、「詩」等名詞看得高不可仰。

  一則由於他們的英語研究的膚淺,二則由於utilitarian〔功利主義者〕的見解淺薄的utilitarian的思想,是中國一切參仿洋法的事業只有表面而內容糙亂的病根。銀行手只曉得balancedue〔結欠金額〕,站長只曉得minuteslate〔晚點〕,工業者只曉得engine〔引擎,發動機〕,英文教師也就只曉得modelreader〔模範讀物〕,mothertongue〔本國語言〕。這樣的皮毛的研究,只能算一種小聰明,何曾是研究?要除去這樣的弊害,只有在無論何種學校的最初的英語教授上加注意,使他們的志望不局於utilitarian的狹小範圍內,使他們懂得用「open,sesame!」的咒來打開真的英語精神的門,接觸真的不列顛魂。在這目的之下,我主張灌輸英文學和英詩的知識于學生。

  一民族的思想的精華,藏在這民族的文學和詩裡。一民族的真的精神,也藏在這民族的文學和詩裡。第一:在民族精神結合的點上著眼;學英語的學生,有研究英文學和英詩的必要。因為欲謀民族關係或國際的友誼的親密,使人民研究他國民族文學是唯一的方法。兩民族的親善,全在民族和民族的互相瞭解。法國人有一句有名的格言:「Toutcomprendre,c'esttoutpardonner.」②就是英國的「Tounderstandeverythingistopardoneverything」③。歷史上一切國際的交涉,都原因于兩方沒有相互的understanding〔瞭解〕,因之就不能互相pardon〔寬恕),就起爭執。換句話說,我們如果understand〔瞭解〕了操英語的民族,就真心地欽佩他們,就不會誤解操英語的民族為「shop-keep-ers④」,而作皮毛的模仿了。

  第二:英文學,英詩,是世界上的思想的寶庫。Shakespear〔莎士比亞〕以至Kipling〔吉卜林〕,許多詩人文人遺下許多的珍寶在這世界上,無論何人都有享受的自由。讀過英美文學,像Milton〔彌爾頓〕,Shelley〔雪萊〕,Browning〔布朗￿〕,Emerson〔愛默生〕,Whitman〔惠特曼〕等的製作的,誰不真心地崇拜操英語的民族!誰不感謝他們對後人的恩惠!教師對於學英語的人,都應該給以得接觸英語的精髓的機會,以使他們以understand英語為目的。詩,原來不是十分艱深的別種的文字。中國向來有科舉式的,極雕斲的詩,為一般人不解,因此就生了把詩看作異樣的文字的因襲的觀念。實在,好詩絕不是多數人所不解的。詩近于歌,人生確是先會詩歌而後能文言的。所以世界上mostpopular〔流傳最廣〕的詩,都是學生所能夠懂得的。英語教授者,正應該給學生以開這英語的寶庫的鑰匙。

  第三:英美的民族,是democracy〔民主〕liberty〔自由〕的民族。在文學中隱藏著這等真義。研究英語者,如果限於A,B,C的發音,shall,will的用法等機械的鑽求,把英語研究只當作一種技巧,或一種應酬的工具,或商業的媒介物,而疏忽了文學方面的研究,就永遠不能understand英語,永遠不能夢見真的英美民族的democracy和liberty的精神了。實在,要understand真的不列顛、真的亞美利加,不必遠涉重洋,去拜訪倫敦、紐約、芝加哥、只要伏在你的書齋的冷靜的角裡,或火爐旁邊,熟讀不列顛或亞美利加的著作家的傑作。讀Chaucer〔喬叟〕、讀Milton,讀Ruskin〔羅斯金〕和Carlyle〔卡萊爾〕、讀Emerson〔愛默生〕和Hawthorne〔霍桑〕,就可以悟到英美的民族絕不是shop-keepers,在他們的物質的國民性的內層,隱著一道勃勃的理想的泉流,就可以得到他們的democracy和liberty的真精神,就可以明白他們的道德的生活的基礎,和現代的英美所以在世界上稱優秀的原因了。

  最後我對於poem的教授要講幾句話:poem的教授,注意于內容的選擇外,還應該講求音樂的要素。大凡富於音樂的要素的詩歌文章,必容易動人的感情而使讀者易於上口,而發生興味。所以內容好而音節也好的詩,實在是學生的最適當的讀物。再進理想一步,詩和歌互有聯絡的利益,即學校的文學科和音樂科應該有一種密切的相互關係。即如果借音樂來唱詩,豈不使音樂的歌詞上更富於文學的要素,而使詩更富於音樂的要素嗎?

  如果取英美的名詞,配上英美的有名的旋律,合成音樂,豈不使學者得更切實地體驗英美人的思想和精神,就容易更切實地understand英美嗎?這樣,讀英語的學校,在音樂上自然可以有英語唱歌的教授否,應該有英語唱歌的教授。實在,像英國國歌《GodSavetheKing》〔《天佑吾王》〕,美國民謠《Massa'sintheCold,ColdGround》〔《馬薩安息在墓裡》〕,旋律上彌漫著雄渾的英國趣味和殖民地的美國趣味,歌詞上一則顯出著國本鞏固的英國氣象,一則吐露著隱伏在移植於亞美利加的白人的心底裡的懷祖國的悲哀。像這等歌曲,為音樂教授,固然可取;為音樂與英語的聯絡教授,也必然是可取的材料。

  注釋:

  ①溫大龍,是英文onedollar(一元)的音譯。
  ②法文,意即「瞭解一切便是寬恕一切」。
  ③英文,意義同上。
  ④英文,意即店主,此處含義源出對英國的蔑稱「店小二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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