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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侯伯子男釋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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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君也。《爾雅》,「公,君也」,釋名同。《左傳》所記,邦君相稱曰君,自稱曰寡君,而群下則稱之曰公。是公君之稱,敬禮有小別,名實無二致也。 君,兄也。《詩·邶鄘衛風·鶉之奔奔》云: 鶉之奔奔,鵲之彊彊。人之無良,我以為兄。 鵲之彊彊,鶉之奔奔。人之無良,我以為君。 國風之成章,每有顛倒其詞,取其一聲之變,而字義無殊者。此處以君兄相易,其義固已迫近,而考其音聲,接近尤多。《廣韻》,君,上平二十文,舉雲切;兄,下平十二庚,許榮切。再以況貺諸字從兄聲例之。況、貺均在去聲四十一漾,許訪切,似聲韻均與兄界然。然今北方多處讀音,況、貺諸字每讀為溪紐或見紐,而哥字之音則見紐也(唐韻,哥,古俄切)。《詩》以彊、兄為韻,則兄在古邶音中,必與彊同其韻部。此在今日雖不過是一種假設,然可借之連絡處正多,今試詳之。 公、兄、君、尹、昆、翁、官、哥,皆似一名之分化者。今先列其反切韻部如下,再以圖表之: 公 上平 東部 古紅切 見紐 兄 下平 庚部 許榮切 曉紐 君 上平 文部 舉雲切 見紐 尹 上平 准部 餘准切 喻紐 昆 上平 魂部 古渾切 見紐 翁 上平 東部 烏紅切 影紐 官 上平 桓部 古丸切 見紐 哥 唐韻 古俄切 見紐 茲將上列各紐部表以明之 公、君、兄,已如上所述,至其餘諸字之故訓,分記如下:尹《廣雅·釋詁》:「尹,官也。」王氏《疏證》曰:「《爾雅》,『尹,正也。』郭璞注雲,『謂官正也。』《周頌·臣工傳》雲,『工,官也。』《洪範》雲,『師尹惟日。』《皋陶謨》雲,『庶尹允諧。』《堯典》雲,『允厘百工。」又,尹猶君也。《左傳》隱三年經文,「君氏卒」,《公羊》《榖梁》作尹氏卒。《左傳》昭二年,「棠君」,《釋文》雲,君本作尹。然金文中文之加口雖有時可有可略,而君尹之稱實有別異。如周公子明諸器,「還諸尹,還裡君」,蓋尹司職,君司土,果原為一字,彼時在施用上已分化矣。 昆《詩》《左傳》《論語》中,用昆為兄之例甚多。《爾雅·釋親》,亦晜(昆)、兄錯用。 翁《廣雅·釋親》,「翁,父也。」《疏證》,「《史記·項羽紀》云:『吾翁即若翁。』」此以翁為父。《方言》,「凡尊老,周晉秦隴謂之公,或謂之翁。」此以翁為泛稱老者。又,漢世公主稱翁主,則漢世言翁,實即公矣。翁字雖有此多義,然尹翁歸字子兄,此翁與兄同誼之確證也。翁與兄同誼,並不害其可用于稱父。人每謂父兄為老,而父兄在家亦有其同地位。父沒,兄之權猶父也。自老孳乳之殊字,可以分稱父兄,初無奇異。如姐,《廣雅》以為母也,今則南北人以稱其姊。 官《周禮》牛人,掌養國之公牛,巾車,掌公車之政令,注並雲,「公猶官也」。 哥 後起字。然今俗語含古音甚多,而古字之讀音,或反不如。例如爸之聲固近于父之古讀,而父之今讀反遠于父之古讀。 循上列諸義,試為其關係之圖。此雖只可作為假設,然提醒處頗多,充而實之,俟異日焉。 公一名在有土者之稱謂中,無泛於此者。王室之元老稱公,召公、毛公等是。王室之卿士邑君稱公,劉子、尹子是。若宋則於公之外並無他號。伯亦得稱公。《吳語》:「董褐覆命曰……『夫命圭有命,固曰吳伯,不曰吳王;諸侯是以敢辭。夫諸侯無二君,而周無二王。君若無卑天子,以幹其不祥,而曰吳公,孤敢不順從君命長弟!許諾。』吳王許諾,乃退就幕而會。吳公先歃,晉侯亞之。」是伯之稱公可布于盟書也。侯在其國皆稱公,不特《左傳》可以為證,《詩》《書》皆然。《書·費誓》,「公曰,嗟!」《秦誓》,「公曰,嗟!」子男亦稱公。春秋于許男之葬固書公,不書男。至於由其孳生之詞,如公子,不聞更有侯子、伯子。然則公者,一切有土者之泛稱,並非班爵之號。 宋之稱公,緣其為先朝之舊,並非周所封建之侯,而亦不得稱王耳。虞、虢之稱公,緣其為王甸中大宗。侯伯子男皆可于其國稱公,或為鄰國人稱之曰公,非僭也。果其為僭者,何緣自西周之初即如此耶?以公稱為僭者,宋人說經之陋,曾不顧及《春秋》本文也。 宋之不在諸侯列,可以金文證之。吳大澂釋周愙鼎文云:「口厥師眉見王,為周客。錫貝五朋,用為寶器;鼎二,二。其用享於乃帝考。」吳云:「周王之客,殷帝之子,其為微子所作無疑也。」彼為周客則不得為周侯,周不容有二王,則彼不得為宋王,只得以泛稱之公為稱,最近情理者也。《春秋》之序,王卿霸者之後,宋公獨先,亦當以其實非任諸侯之列,不當以其稱公也。 侯者,射侯之義,殷周之言侯,猶漢之言持節也。《儀禮·大射儀》,「司馬命量人量侯道。」鄭注,「所射正謂之侯者,天子中之則能服諸侯,諸侯以下中之則得為諸侯。」此當與侯之初義為近。《周書·職方》,「其外方五百里,為侯服。」注,「孔曰,侯,為王斥候也。」此當引申之義。侯之稱見於殷墟卜辭。民國十七年董彥堂先生所獲有「命周侯」之語,而前人所見有侯虎等詞,是知侯之一稱舊矣,其非周之創作無疑。至於何緣以射侯之稱加於守土建藩之士,則亦有說。射者,商周時代最重之事。亦即最重之禮。《左傳》,晉文公受九錫為侯伯時,輅服之次,彤弓、彤矢為先。《詩三百》中,王者之錫,亦只彤弓之賜獨成一篇。又《齊風·猗嗟》,齊人美其甥魯莊公也,除美其容止以外,大體皆稱其射儀。其詞曰: 猗嗟昌兮!頎而長兮!抑若揚兮!美目揚兮!巧趨蹌兮!射則臧兮!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儀既成兮!終日射侯,不出正兮!展我甥兮! 猗嗟孌兮!清揚婉兮!舞則選兮!射則貫兮!四矢反兮,以禦亂兮。 是知糾糾武夫者,公侯之干城;射則貫者,王者之干城也。侯非王畿以內之稱,因王畿以內自有王師,無所用其為王者斥候也。而亦非一切畿外有土者之通稱,因有土者不必皆得受命建侯。必建藩于王畿之外,而為王者有守土禦亂之義,然後稱侯。內之與王田內之有土稱公者不同,外之與侯衛賓服者亦異。後世持節佩符者,其義實與侯無二。 伯者,長也。此《說文》說,而疏家用之,尋以經傳及金文記此稱謂諸處之義,此說不誤也。伯即一宗諸子之首,在彼時制度之下,一家之長,即為一國之長,故一國之長曰伯,不論其在王田在諸侯也。在王甸之稱伯者,如召伯虎,王之元老也,如毛伯,王之叔父也,芮伯,王之卿士也。在諸侯之稱伯者,如曹伯、郕伯,此王之同姓也,如秦伯、杞伯,此王之異姓也。至於伯之異于侯者,可由侯之稱不及於畿內,伯之稱遍及於中外觀之。由此可知伯為泛名,侯為專號,伯為建宗有國者之通稱,侯為封藩守疆者之殊爵也。若子,則除蠻夷稱子外,當為邦伯之庶國(論詳下節)。果此設定不誤,是真同於日耳曼制graf、landgraf、markgraf之別矣。graf者,有土者一宗中之庶昆弟,當子;landgraf者,有土者一宗中之長,當伯;markgraf者,有土者斥候於邊疆,得以建節專征者也。 傳說(即《春秋》《左傳》《杜解》等,以顧表為代表)之稱伯者,與金文中所見之稱侯伯者,頗有參差,看前表即知之。金文稱伯者特多,傳說則侯多。已出金文之全部統計尚未知,而金文既非盡出,其中時代又非盡知,且金文非可盡代表當世,故如持今日金文之知識以正顧表,誠哉其不足。然亦有數事可得而論次者:一則王室卿士公伯互稱,此可知伯之非所謂爵也。二則齊魯侯國絕不稱伯,此可知侯之為號,固有殊異之榮。三則公固侯伯之泛稱也。又一趨向可由顧表推知者,即稱侯之國,其可考者幾無不是周初宗胤,後來封建,若鄭若秦,雖大,不得為侯。意者侯之為封本襲殷商,周初開闢土宇,猶有此戎武之號。逮於晚業,拓土無可言,遂不用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命晉大夫魏斯、趙藉、韓虔為諸侯,後又以侯命田氏。此均戰國初事,當時小國盡滅,列國皆侯稱,威烈王但抄古禮而已,非當時之制矣。 侯伯之伯,論作用則為伯之引申,論文義反是伯之本義。猶雲諸侯之長,與上文所敘宗法意義下之伯,在字義上全同,即皆就長而言,在指謂上全不同,即一為家長(即國長),一為眾侯之長耳。 子者,兒也。下列金文甲文異形,觀其形,知其義。今作子者借字也。 以子稱有土者,已見於殷,微子箕子是。子者,王之子,故子之本義雖卑,而箕子微子之稱子者,因其為王子,則甚崇。至於周世,則以子稱有土者,約有數類。最顯見者為諸邦之庶子。邦之長子曰伯,然一邦之內,可封數邦,一邦之外,可封某邦之庶子,仍其本國之稱。然則此之謂子,正對伯而言。吳之本國在河東王甸之中,故越在東南者為子。鄫之本國何在,今不可考知,然能于宗周時與申同以兵力加于周室,其不越在東夷可知,而越在東夷者為子。然則子之此義,正仲叔季之通稱,與公子之義本無區別,僅事實上有土無土之差耳。諸侯之卿士稱子,亦緣在初諸為侯卿士者,正是諸侯之子。又王甸中之小君,無宗子稱伯者可征,或亦稱子,如劉子尹子。若然,則子之為稱,亦王甸中眾君之號,其稱伯者,乃特得立長宗者耳。 至於蠻夷之有土者,則亦為人稱子,自稱王公侯伯。宗周鐘,「王肇遹省文,疆土。南國服子敢臽虐我土。」是金文中之證。若《春秋》,則以子稱一切蠻夷,尤為顯然。此類子稱,有若干即非被稱者之自認,又非王室班爵之號。此可證明者:例如荊楚,彼自稱王,諸侯與之訂盟,無論其次敘先後如何,准以散盤氏稱王之例,及楚之實力,其必不貶號無疑也。然《春秋》記盟,猶書曰楚子。《國語·吳語》,「夫命圭有命,固曰吳伯,不曰吳王,諸侯是以敢辭。夫諸侯無二君,而周無二王。君若無卑天子,以幹其不祥,而曰吳公,孤敢不順從君命長弟!許諾。吳王許諾,乃退就幕而會。吳公先歃,晉侯亞之。」《春秋》書曰「吳子」,既與吳之自號不同,又與命圭有異也;是以蠻夷待吳也。至命圭有命,固曰吳伯者,意者吳之本宗在河東者已亡,句吳遂得承宗為伯乎?今又以金文較《春秋》,則莒自稱為侯,而《春秋》子之,邾自泛稱公,而《春秋》子之,楚自稱為王、為公,而《春秋》子之。雖金文亦有自稱子者,如許,然真在蠻夷者,並不自居於子也。然則蠻夷稱子,實以賤之,謂其不得比于長宗耳。子伯之稱既無間于王甸及畿外,其初義非爵,而為家族中之親屬關係,無疑矣! 就子一稱之演變觀之,頗有可供人發噱者。子本卑稱,而王子冠以地名,則尊,微子箕子是也。不冠地名,則稱王子,如王子比干。此之為子,非可盡人得而子之。稱於王室一家之內者,轉之於外,頗有不恭之嫌。滿洲多爾袞當福臨可汗初年攝政時,通於福臨之母,臣下奏章稱曰叔父攝政王,此猶滿人未習漢俗之嚴分內外。果有漢臣奏請,叔父者,皇之叔父,非可盡人得而叔父之;遂冠皇于叔父之上。此正如王子公子之造辭也。子一名在周初如何用,頗不了然,《周書》曆舉有土之君,子號不見。春秋之初,諸侯之卿,王室之卿,均稱子,已見於典籍矣。前一格如齊之高國,晉之諸卿,魯之三桓,後一格如劉子。至孔子時,士亦稱子,孔子即其例也。戰國之世,一切術士皆稱子,子之稱濫極矣。漢世崇經術,子之稱轉貴,漢武詔書,「子丈夫」,是也。其後曆南北朝隋唐,子為嚴稱。至宋則方巾之士,自號號人,皆曰子,而流俗固不以子為尊號。今如古其語言,呼人以子,強者必怒於言,弱者必怒於色矣。又「先生」一稱,其運命頗可與子比擬。《論語》,「有酒食,先生饌,有事弟子服其勞。」此先生謂父兄也。至漢而傳經傳術者猶傳家,皆先生其所自出,此非謂父兄也。今先生猶為通稱,而俚俗亦每將此詞用於頗不佳之職業。又「爺」之一詞亦然。《木蘭辭》,「阿爺無大兒,木蘭無長兄」,又雲,「不聞爺娘喚女聲」,爺者,父也。今北方俗呼祖曰爺,外祖曰老爺,猶近此義。明稱閣部為老爺,以尊其親者尊之也。曆清代遽降,至清末則雖以知縣縣丞之微,不願人稱之為老爺而求人稱之為大老爺。此三詞者,「子」「先生」「爺」,皆始於家族,流為官稱,忽焉抬舉甚高,中經降落,其末流乃沉淪為不尊之稱焉。 男者,附庸之號,有周公子明諸器所謂「諸侯,侯田男」者為之確證。按以《周書》所稱「庶邦侯田男衛」諸詞,此解可為定論。男既甚卑,則稱男者應多,然《春秋》只書許男,而許又自稱子(許子鐘、許子簠)。此由許本魯之附庸,魯之勢力東移,漸失其西方之綱紀,許緣以坐大,而不甘於附庸之列。魯雖只希望「居常與許」,終不能忘情,《春秋》遂一仍許男之稱焉。魯許之關係,別詳拙著《大東小東說》,此不具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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