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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東封與殷遺民


  商朝以一個六百年的朝代,數千里的大國,在其亡國前不久帝乙時,猶是一個強有兵力的組織,而初亡之後,王子祿父等依然能一次一次地反抗周人,何以到周朝天下事大定後,封建者除區區二三百里之宋,四圍以諸姬環之,以外,竟不聞商朝遺民尚保存何部落,何以亡得那麼乾淨呢?那些商殷遺民,除以「頑」而遷雒邑者外,運命是怎麼樣呢?據《逸周書·世俘篇》,「武王遂征四方,凡憝國九十有九國,馘磿億有十萬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人三億萬有二百三十,凡服國六百五十有二」。果然照這樣子「憝」下去,再加以周公成王之「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真可以把殷遺民「憝」完。不過那時候的農業還不曾到鐵器深耕的時代,所以絕對沒有這麼許多人可「憝」,可「馘磿」,所以這話竟無辯探的價值,只是戰國人的一種幻想而已。且佶屈聱牙的《周誥》上明明記載周人對殷遺是用一種相當的懷柔政策,而近發見之白懋父敦蓋(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器)記「王命伯懋父以殷八征東夷」。然則周初東征的部隊中當不少有範文虎、留夢炎、洪承疇、吳三桂一流的漢奸。周人以這樣一個「臣妾之」之政策,固速成其王業,而殷民藉此亦可延其不尊榮之生存。《左傳》定四年記周以殷遺民作東封,其說如下: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為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後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以法則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職事于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分康叔以大路、少帛、茷、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饑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墟。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沽洗;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封于夏虛。啟以夏政,疆以戎索。

  可見魯衛之國為殷遺民之國,晉為夏遺民之國,這裡說得清清楚楚。所謂「啟以商政疆以周索」者,尤顯然是一種殖民地政策,雖取其統治權,而仍其舊來禮俗,故曰「啟以商政疆以周索」。這話的絕對信實更有其他確證。現分述魯衛齊三國之情形如下。

  魯《春秋》及《左傳》有所謂「亳社」者,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亳社」屢見於《春秋經》,以那樣一個簡略的二百四十年間之「斷爛朝報」,所記皆是戎祀會盟之大事,而「亳社」獨佔一位置,則「亳社」在魯之重要可知。且《春秋》記「亳社(《公羊》作蒲社)災」在哀四年,去殷商之亡已六百餘年,已與現在去南宋之亡差不多(共和前無確切之紀年,姑據《通鑒外紀》,自武王元年至哀四年為631年。宋亡於祥興二年[1279],去中華民國二十年[1931]凡六百五十二年。相差甚微)。「亳社」在殷亡國後六百餘年猶有作用,是甚可注意之事實。且《左傳》所記「亳社」中有兩事尤關重要。哀七,「以邾子益來獻於亳社」,杜雲,「以其亡國與殷同」。此真謬說。邾于殷為東夷,此等獻俘,當與宋襄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屬東夷」,一樣,周人諂殷鬼而已。又定六年,「陽虎又盟公及三桓于周社,盟國人於亳社」。這真清清楚楚指示我們:魯之統治者是周人,而魯之國民是殷人。殷亡六七百年後之情形尚如此,則西周時周人在魯,不過僅是少數的統治者,猶欽察汗金騎之于俄羅斯諸部,當更無疑問。

  說到這裡,有一件很重要的事,當附帶著說。孔子所代表之儒家,其地理的及人眾的位置在何處,可以借此推求。以儒家在中國文化進展上的重要,而早年儒教的史料僅僅《論語》《檀弓》《孟子》《荀子》幾篇,使我們對於這個宗派的來源不明了,頗是一件可惜的事。孫星衍重修之《孔子集語》,材料雖多,幾乎皆不可用。《論語》與《檀弓》在語言上有一件特徵,即吾我爾汝之分別頗顯:此為胡適之先生之重要發見(《莊子·齊物》等篇亦然)。《檀弓》與《論語》既為一系,且看《檀弓》中孔子自居殷人之說於《論語》有證否。

  [《檀弓》]孔子蚤作,負手曳杖消搖於門。歌曰:「泰山其頹乎?梁木其壞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當戶而坐。子貢聞之,曰:「泰山其頹,則吾將安仰?梁木其壞,哲人將萎,則吾將安放?夫子殆將病也。」遂趨而入。夫子曰:「賜,爾來何遲也?夏後氏殯於東階之上,則猶在阼也。殷人殯於兩楹之間,則與賓主夾之也。周人殯於西階之上,則猶賓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疇昔之夜夢坐奠於兩楹之間。夫明王不興,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將死也!」蓋寢疾七日而沒。

  這話在《論語》上雖不曾重見(《檀弓》中有幾段與《論語》同的),然《論語》《檀弓》兩書所記孔子對於殷周兩代之一視同仁態度,是全然一樣的。

  《論語》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

  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

  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

  《檀弓》殷既封而吊,周反哭而吊。孔子曰:「殷已愨,吾從周。」

  殷練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此外《檀弓篇》中記三代異制而折衷之說甚多,不備錄)。

  這些話都看出孔子對於殷周一視同仁,殷為勝國,周為王朝,卻毫無宗周之意。所謂從周,正以其「後王燦然」之故,不曾有他意。再看孔子是否有矢忠於周室之心。

  《論語》公山弗擾以費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說,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陽貨》章。又同章:佛肸召,子欲往。)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于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這話直然要繼衰周而造四代。雖許多事要以周為師,卻絕不以周為宗。公羊家義所謂「故宋」者,證以《論語》,當是儒家之本原主義。然則孔子之請討弑君,只是欲維持當時的社會秩序。孔子之稱管仲,只是稱他曾經救了文明,免其沉淪,所有「丕顯文武」一類精神的話語,不曾說過一句,而明說「其或繼周者」(曾國藩一輩人傳檄討太平天國,只是護持儒教與傳統之文明,無一句護持滿洲。頗與此類)。又孔子但是自比于老彭,老彭是殷人,又稱師摯,亦殷人,稱高宗不冠以殷商字樣,直曰「書曰」。稱殷三仁,尤有餘音繞梁之趣,頗可使人疑其有「故國舊墟」「王孫芳草」之感。此皆出於最可信的關於孔子之史料,而這些史料統計起來是這樣,則孔子儒家與殷商有一種密切之關係,可以曉然。

  尤有可以證成此說者,即三年之喪之制。如謂此制為周之通制,則《左傳》《國語》所記周人之制毫無此痕跡。孟子鼓動滕文公行三年之喪。而滕國卿大夫說:「吾先君莫之行,吾宗國魯先君亦莫之行也」。這話清清楚楚證明三年之喪非周禮。然而《論語》上記孔子曰,「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這話怎講?孔子之天下,大約即是齊魯宋衛,不能甚大,可以「登大山而小天下」為證。然若如「改制托古」者之論,此話非刪之便須諱之,實在不是辦法。惟一可以解釋此困難者,即三年之喪,在東國,在民間,有相當之通行性,蓋殷之遺禮,而非周之制度。當時的「君子(即統治者),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而士及其相近之階級,則淵源有自,齊以殷政者也。試看關於大孝,三年之喪,及喪後三年不做事之代表人物,如太甲、高宗、孝已,皆是殷人,而「君薨,百官總已以聽於塚宰者三年」,全不見於周人之記載。說到這裡,有《論語》一章,向來不得其解者。似可以解之:

  子曰:「先進于禮樂,野人也;後進于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

  此語作何解,漢宋詁經家說皆迂曲不可通。今釋此語,須先辯其中名詞含義若何。「野人」者,今俗用之以表不開化之人。此為甚後起之義。《詩》,「我行其野,芃芃其麥」,明野為農田。又與《論語》同時書之《左傳》,記僖二十三年「晉公子重耳……出於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然則野人即是農夫,孟子所謂「齊東野人」者,亦當是指農夫。彼時齊東開闢已甚,已無荒野。且孟子歸之于齊東野人之堯與瞽叟北面朝舜舜有慚色之一件文雅傳說,亦只能是田畝間的故事,不能是深山大澤中的神話。孟子說到「與木石居,與鹿豕遊」,便須加深山於野人之上,方足以盡之(《孟子·盡心》章「其所以異于深山之野人者,幾希」)。可見彼時所謂野人,非如後人用之以對「斯文」而言。《論語》中君子有二義,一謂卿大夫階級,即統治階級,二謂合於此階級之禮度者。此處所謂君子者,自當是本義。先進後進自是先到後到之義。禮樂自是泛指文化,不專就玉帛鐘鼓而言。名詞既定,試翻做現在的話,如下:

  那些先到了開化的程度的,是鄉下人;那些後到了開化程度的,是「上等人」。如問我何所取,則我是站在先開的鄉下人一邊的。

  先開化的鄉下人自然是殷遺。後開化的上等人自然是周宗姓婚姻了。

  宋 衛 宋為商之轉聲,衛之名衛由於豕韋。宋為商之宗邑,韋自湯以來為商屬。宋之立國始於微子,固是商之孑遺。衛以帝乙帝辛之王都,康叔以殷民七族而立國。此兩處人民之為殷遺,本不待論。

  齊 齊民之為殷遺有二證。一、《書》序:「成王既踐奄,將遷其君于蒲姑。周公告召公,作將蒲姑。」《左傳》昭九:「王使詹伯辭于晉曰,『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又,昭二十,晏子對景公曰:「昔爽鳩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逄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後太公因之。」《漢·地理志》云:「齊地殷末有薄姑氏,至周成王時,薄姑與四國共作亂,成王滅之,以封師尚父。」二、請再以齊宗教為證。王靜安曰:

  「曰『貞方帝卯一牛之南□』,曰『貞8燎於東』,曰『己巳卜王燎於東』,曰『燎於西』,曰『貞燎於西,曰『癸酉蔔中貞三牛』。曰『方帝』,曰『東』,曰『西』,曰『中』,疑即五方帝之祀矣。」(《增訂殷墟書契考釋》下六十葉。)然則荀子所謂「按往舊造說謂之五行」者,其所由來久遠,雖是戰國人之推衍,並非戰國人之創作,此一端也。周人逐紂將飛廉於海隅而戮之,飛廉在民間故事中曰黃飛虎。黃飛虎之祀,至今在山東與玄武之祀同樣普遍,太公之祀不過偶然有之,並且是文士所提倡,不與民間信仰有關係。我們可說至今山東人仍祭商朝的文信國鄭延平,此二端也。至於亳之在山東,泰山之有湯跡,前章中已詳論,今不更述。

  然則商之宗教,其祖先崇拜在魯獨發展,而為儒學,其自然崇拜在齊獨發展,而為五行方士,各得一體,派衍有自。試以西洋史為比:西羅馬之亡,帝國舊土分為若干蠻族封建之國。然遺民之數遠多於新來之人,故經千餘年之紊亂,各地人民以方言之別而成分化,其居意大利、法蘭西、西班牙半島、意大利西南部二大島,以及多腦河北岸,今羅馬尼亞國者,仍成拉丁民族,未嘗為日耳曼人改其文化的、語言的、民族的系統。地中海南岸,若非因亞拉伯人努力其宗教之故,恐至今仍在拉丁範圍中。遺民之不以封建改其民族性也如是。商朝本在東方,西周時東方或以被征服而暫衰,入春秋後文物富庶又在東方,而魯宋之儒墨,燕齊之神仙,惟孝之論,五行之說,又起而主宰中國思想者二千餘年。然則謂殷商為中國文化之正統,殷遺民為中國文化之重心,或非孟浪之言。戰國學者將一切神話故事充分的倫理化、理智化,於是不同時代不同地方之宗神,合為一個人文的「全神堂」,遂有《皋陶謨》一類君臣賡歌的文章。在此全神堂中,居「敬敷五教」之任者,偏偏不是他人,而是商之先祖契,則商人為禮教宗信之寄象,或者不是沒有根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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