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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薑之地望


  在西周封建的事蹟中,有一件很當注意者,就是諸侯的民族不必和他所治的民族是一件事。譬如勾吳,那地方的人民是斷髮文身的,而公室是姬姓;晉,那地方的人民是唐國之遺,而公室是姬姓;虞,那地方是有虞,而公室又是姬姓。齊之民族必是一個特異的民族,可以《史記·封禪書》《漢書·郊祀志》及傳記所載齊人宗教之跡為證。但公室乃是四嶽之後,後來又是有虞之後了。認清這件事實,然後可以不根據齊民族之特異,論到薑姓之公室。

  姜姓國見於載記者,有下列數國。

  許

  申

  呂 或作甫

  以上所謂四岳國,在今河南中部向西南境山中。

  姜戎(《左傳》襄十四年):將執戎子駒支。范宣子親數諸朝,曰:「來!薑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於瓜州。乃祖吾離被苫蓋,蒙荊棘,以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泄,則職女之由。詰朝之事,爾無與焉!與將執女!」對曰:「昔秦人負恃其眾,貪於土地,逐我諸戎。惠公蠲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嶽之裔胄也,毋是翦棄。賜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諸戎除翦其荊棘,驅其狐狸豺狼,以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於今不貳。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於是乎有殽之師。晉禦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我諸戎實然。譬猶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于時,以從執政,猶殽志也。豈敢離逷?今官之師旅無乃實有所闕,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為?不與於會,亦無瞢焉!」賦《青蠅》而退。宣子辭焉,使即事於會。

  齊《國語》,齊許申呂由大薑

  紀

  向

  州

  萊 萊在顧棟高《春秋大事年表》中列為薑姓,然此說實可疑。其言曰:「《襄二年》傳:『齊侯使諸姜宗婦來送葬,召萊子,萊子不會。』是萊亦齊同姓國也。」案:萊子非宗婦,何以召及萊子,而萊子必會?或因萊子夫人是姜姓,故萊子必會乎?(惟「宗婦」尋常之解並不如是耳)此說若確,則萊非薑姓。又,《史記》:「萊人,夷也,與齊爭國。」然則果是薑姓,亦當是後來齊國所分植。

  以上五國皆在山東境,紀州萊皆環齊,為之鄰者。

  姜 據古本《竹書紀年》,宣王時戎人滅姜侯之邑,引見《後漢書·西羌傳》。准以羋曹等皆為先代國名後代姓號之例,薑之為姓必原是國名。惟此姜侯是否薑姓,或是他族封建於其地者,則不可考。

  綜合上舉《國語》《左傳》之記載,知薑之所在有兩個區域。一在今河南西境,所謂四嶽之後者,一在今山東東境。然河南西境必是四嶽之本土,此可以「齊許申呂由大薑」,及「太公封于營邱,比及五世,皆返葬于周」,諸說證之。齊本是由四岳國裡出來的,望伋兩代仍用呂稱(《書·顧命》齊侯呂伋)。若齊旁諸薑,當是齊之宗姓分封者,薑之先世為四岳,四嶽之地望如可確定,則薑為何處的民族,可以無疑問了。

  有把四嶽當做人的,例如戰國秦漢間之《堯典》;又有把四岳當做岱宗等四山的,例如杜預注《左傳》。但四岳實是嶽山脈中的四座大山,四岳之國便是這些山裡的部落。《詩·大雅》,「崧高維嶽,駿極於天。維嶽降神,生甫及申。維申及甫,維周之翰。」毛雲,「崧,高貌,山大而高曰崧。岳,四嶽也。」那麼,申甫一帶的山,即是四嶽了。同篇下文說:「亹亹申伯,王纘之事。于邑于謝,南國是式。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登是南邦,世執其功。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謝人,以作爾庸。」這是說申境向南移。其向南移的地方在謝,其差在北的地方可以推想。又《詩·王風·揚之水》說:

  揚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揚之水,不流束楚。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甫。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揚之水,不流束蒲。彼其之子,不與我戍許。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如此看來,申、甫、許在一塊兒。許之稱至今未改,申又可知其後來在謝,則申許呂之地望大致可知了。《鄭語》,史伯曰:「當成周者,南有申呂。」可知《漢書·地理志》,「南陽郡宛縣故申伯國」,《水經注》,「宛西呂城,四岳受封于呂」,諸說,當不誤。

  然姜之大原實在許謝迤西大山所謂「九州」者之中。《鄭語》,「謝西之九州何如?」可知謝西之域名九州。《左傳》昭四年:「四岳、三塗、陽城、大室、荊山、中南,九州之險也。」杜注,三塗在陸渾縣南(今嵩縣);陽城在陽城縣(今登封縣)東北;大室在河南陽城縣西北;荊山在新城沶鄉縣(今湖北鄖陽一帶與河南之界)南;中南在始平武功縣(今武功縣)西。然則九州之區域正是現在豫西渭南群山中,四嶽亦在此九州內,並非岱宗等四山。

  又據上文所引,《左傳》襄十四年薑戎一段,知九州之一名瓜州,其地鄰秦,其人為薑姓,其類則戎。雖則為戎,不失其為四嶽之後。四嶽之後,有文物之大國齊,又有戎者,可以女真為例。建州女真征服中夏之後,所謂滿洲八旗者盡染華風,而在混同江上之女真部落,至今日仍保其漁獵生活,不與文化之數。但藉此可知薑本西戎,與周密邇,又為姻戚,惟並不是中國。

  姜之原不在諸夏,又可以《呂刑》為證。《呂刑》雖列《周書》,但在先秦文籍今存者中,僅有《墨子》引他。若儒家書中引《呂刑》者,只有漢博士所作之《孝經》與記而已。《呂刑》全篇祖述南方神話,全無一字及宗周之典。其篇首曰:「惟呂命,王享國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詰四方。」《史記》云:「甫侯言于王。」鄭云:「呂侯受王命,入為三公。」這都是講不通的話。「呂命王」到底不能解作「王命呂」。如以命為呂王之號,如周昭王之類,便「文從字順」了,篇中王曰便是呂王曰了。呂稱王並見於彝器,呂王7作大姬壺,其辭雲,「呂王7作大姬尊壺,其永寶用享」(見《愙齋集古錄》第十四)。可知呂稱王本有實物為證。呂在周代竟稱王,所談又是些外國話,則薑之原始不是諸夏,可謂信而有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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