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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方郡


  後漢建安中,公孫康分屯有縣以南荒地置郡,治帶方,領縣七(《魏志·東夷傳》)。魏因之。景初二年,置平州。郡屬焉。尋複還合幽州(《晉書·地理志》及《方輿紀要》引《典略》)。晉因之。咸甯二年,置平州(《晉書·書紀》在泰始十年),郡複屬。慕容廆為刺史,永嘉亂後,前燕建國,遂有其地曆前秦、後燕、北燕,領縣無增損。北魏以後,遂不能複有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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