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廢名 > 志學 | 上頁 下頁 |
教訓 |
|
代大匠斫 必傷其手 當我已經是一個哲學家的時候——即是說連文學家都不是了,當然更不是小孩子,有一天讀老子《道德經》,忽然回到小孩子的地位去了,完完全全地是一個守規矩的小孩子,在那裡用了整個的心靈,聽老子的一句教訓。若就大人說,則這時很淘氣,因為捧著書本子有點竊笑于那個小孩子了。總而言之,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我的教訓每每是這樣得來的。我也每每便這樣教訓人。 是讀了老子的這一句話:「夫代大匠斫,希有不傷其手者矣。」 小孩子的事情是這樣:有一天我背著木匠試用他的一把快斧把我的指頭傷了。 我做小孩子確是很守規矩的,凡屬大人們立的規矩,我沒有犯過。有時有不好的行為,如打牌,如偷父親的錢,那確乎不能怪我,因為關於這方面大人們沒有給我們以教育,不注意小孩子的生活,結果我並不是犯規,簡直是在那裡馳騁我的幻想,有如東方朔偷桃了。然而我深知這是頂要不得的,對於生活有極壞的影響,希望做大人的注意小孩子的生活,小孩子格外地要守規矩了。我記得我從不逃學,我上學是第一個早。關於時間我不失信。我喜歡蹚河,但我記得我簡直沒有赤足下一次水,因為大人們不許我下到水裡去。我那時看著會游泳的小孩子,在水裡大顯其身手,真是臨淵羡魚的寂寞了。 我喜歡打鑼,但沒有打鑼的機會,大約因為太小了,不能插到「打年鑼」的夥裡去,若十歲以上的小孩子打年鑼便是打鑼的一個最好的機會。說是太小,而又嫌稍大,如果同祖父手上抱著的小弟弟一樣大,便可以由祖父抱到店裡去,就在祖父的懷裡伸手去敲鑼玩,大人且逗著你敲鑼玩。那時我家開布店,在一般的布店裡,照例賣鑼賣鼓,鑼和鼓掛在櫃檯外店堂裡了。我看著弟弟能敲鑼玩,又是一陣羡慕。 我深知在大人們日中為市的時候只有小弟弟的小手敲鑼敲鼓最是調和,若我也去敲敲,便是一個可詫異的聲響了。我們的私塾設在一個廟裡,我看著廟裡的鐘與鼓總是寂寞,仿佛傾聽那個聲音,不但喜歡它沉默,簡直喜歡它響一下才好。這個聲響也要到時候,即是說要有人上廟來燒香便可以敲鐘敲鼓,這時卻是和尚的職事。有時和尚到外面有事去了,不在廟裡了,進香的來了,我們的先生便命令一個孩子去代替和尚敲鐘敲鼓,這每每又是年齡大的同學,沒有我的分兒了,我真是寂寞。有的大年紀的同學,趁著先生外出,和尚也外出的時候,(這個時候常有)把鐘和鼓亂打起來,我卻有點不屑乎的神氣,很不喜歡這個聲音,仿佛響得沒有意思了,簡直可惡。 在舊曆七月半,凡屬小康人家請了道士來「放施」(相當於和尚的焰口),我便頂喜歡,今天就在我家裡大打鑼而特打鑼,大打鼓而特打鼓了,然而不是我自己動手,又是寂寞。有時趁著道士尚未開壇,或者放施已了正在休息吃茶的時候,我想我把他的鼓敲一下響罷——其實這也並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博得道士說一聲淘氣罷了,我卻不如此做,只是心裡總有一個一鳴驚人的技癢罷了。所以說起我守規矩,我確是守規矩得可以。 有一次,便是我代大匠斫的這一次,應是不守規矩了。推算起來,那時我有七歲,我家建築新房子,是民國紀元前四年的事,我是紀元前十一年生的,因為建築新房子所以有許多石木工人作工,我頂喜歡木匠的大斧,喜歡它白的鋒刃,別的東西我喜歡小的,這個東西我喜歡它大了,小的東西每每自己也想有一件,這把大斧則認為決不是我所有之物,不過很想試試它的銳利。 在木匠到那邊去吃飯的時候,工作場沒有一個人,只有我小小一個人了,我乃慢慢地靜靜地拿起大匠的斧來,仿佛我要來做一件大事,正正經經地,孰知拿了一塊小木頭放在斧下一試,我自己的手痛了,傷了,流血了。再看,傷得不厲害,我乃口呿而不合,舌舉而不下,且驚且喜,簡直忘記痛了。驚無須說得,喜者喜我的指頭安全無恙,拿去請姐姐包裹一下就得了,我依然可以同世人見面了。若我因此而竟砍了指頭,我將怎麼出這個大匠之門呢?即是怕去同人見面。我當時如是想。我這件事除了姐姐沒有別人知道了。姐姐後來恐怕忘記了罷,我自己一直記著,直到讀了老子的書又是且驚且喜,口呿而不合,舌舉而不下,不過這時深深地感得守規矩的趣味,想來教訓人,守規矩並不是沒出息的孩子的功課。 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 孔子命小孩子學詩,說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還要加一句「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沒有這個「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上面的興觀群怨事父事君沒有什麼意義;沒有興觀群怨事父事君,則「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也少了好些意義了,雖然還不害其為專家。在另一處孔子又有猶賢博奕之義,孔子何其懂得教育。他不喜歡那些過著沒有趣味生活的小子。 我個人做小孩時的生活是很有趣味的,因為良辰美景獨往獨來耳聞目見而且還「默而識之」的經驗,乃懂得陶淵明「懷良辰以孤往」這句話真是寫得有懷抱。即是說「自然」是我做小孩時的好學校也。恰巧是合乎詩人生活的緣故,乃不合乎科學家,換一句話說,我好讀書而不求甚解,對於鳥獸草木都是忘年交,每每沒有問他們的姓名了。到了長大離鄉別井,偶然記起老朋友,則無以稱呼之,因此十分寂寞。因此我讀了孔子的話,「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我佩服孔子是一位好教師了。倘若我當時有先生教給我,這是什麼花,那麼藝術與科學合而為一了,說起來心嚮往之。 故鄉鳥獸都是常見的,倒沒有不知名之士,好比我喜歡野雞,也知道它就是「山梁雌雉」的那個雉,所以讀「山梁雌雉子路拱之」時,先生雖沒有講給我聽,我自己仿佛懂得「子路拱之」,很是高興,自己坐在那裡躍躍欲試了。我喜歡水田白鷺,也知道它的名字。喜歡滿身有刺的蝟,偶然看見別的朋友捉得一個,拿了繩子系著,羡慕已極,我害怕螳螂,在我一個人走路時,有時碰著它,它追逐我;故鄉雖不是用「螳螂」這個名字,有它的土名,很容易稱呼它,遇見它就說遇見它了。 現在我覺得莊子會寫文章,他對於螳螂的描寫甚妙,因為我從小就看慣了它的怒容了。在五祖山中看見松鼠,也是很喜歡的,故鄉也有它的土名,不過結識松鼠時我自己已是高小學生,同了百十個同學一路旅行去的,它已不算是我個人的朋友了。再說魚,卻是每每不知道它的名字,只是回來向大人說今天我在河裡看見一尾好魚而已。後來做大學生讀《莊子》,又是《莊子》!見其說「鯈魚出遊從容」,心想他的魚就是我的魚罷,仿佛無從對證,寂寞而已。實在的,是莊子告訴我這個魚的名字。 在草木方面,我有許多不知名,都是同我頂要好的。好比薜荔,在城牆上掛著,在老樹上掛著,我喜歡它的葉子,我喜歡它的果實,我仿佛它是樹上的蓮花——這個印象決不是因為「木蓮」這個名字引起來的,我只覺得它是以空為水,以靜穆為顏色罷了,它又以它的果實來逗引我,叫我拿它來拋著玩好了。若有人問我頂喜歡什麼果,我就頂喜歡薜荔的果了,它不能給人吃,卻是給了我一個好形狀。即是說給了我一個好遊戲,它的名字叫做薜荔,一名木蓮,一直到大學畢業以後才努力追求出來的,說起來未免見笑大方。還有榖樹,我知道它的名字,是我努力從博學多能躬行君子現在獄中的知堂老人那裡打聽出來的,我小時只看見它長在橋頭河岸上,我望著那紅紅的果子,真是「其室則邇,其人則遠」,可望而不可即了,因為我想把它摘下來。 在故鄉那時很少有果木的,不比現在到處有橘園,有桃園,有梨園,這是一個很好的進步,我做小孩子除了很少很少的橘與橙,而外不見果樹了。或者因為如此,我喜歡那榖樹上的幾顆紅果。不過這個理由是我勉強這麼說,我不懂得我為什麼喜歡它罷了,從現在看來它是沒有什麼可喜歡。這個令我惆悵。再說,我最喜歡芭茅,說我喜歡芭茅勝於世上一切的東西是可以的。我為什麼這樣喜歡它呢?這個理由大約很明白。我喜歡它的果實好玩罷了,像神仙手上拿的拂子。這個神仙是鄉間戲臺上看的榜樣。它又像馬尾,我是怎樣喜歡馬,喜歡馬尾呵,正如庾信說的,「一馬之奔,無一毛而不動」,我喜歡它是靜物,我又喜歡它是奔放似的。 我當時不知它是芭茅的果實,只以芭茅來代表它,後來正在中學裡聽植物學教師講蒲公英,拿了蒲公英果實給我們看,說這些果實乘風飛飄,我乃推知我喜歡芭茅的果實了,在此以前我總想說它是花。故鄉到處是芭茅做籬笆,我心裡喜歡的芭茅的「花」便在藍天之下排列成一種陣容,我想去摘它一枝表示世間一個大喜歡,因為我守規矩的緣故,我記得我沒有摘過一枝芭茅。只是最近戰時在故鄉做小學教師才摘芭茅給學生做標本。 (一九四七年)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