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鄧中夏 > 鄧中夏全集 | 上頁 下頁
中華全國總工會再次為組織特別法庭致國民政府函


  (一九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敬啟者,敝會為請求組織特別法庭以處分賣國奸賊一事。于本月廿四日曾上一函。諒邀清聽。惟事屬萬急,不能苟延。以免激動群情,致生意外。茲更竭盡鄙誠。為鈞府瀝陳之,竊此次反帝國主義之兇殘,惟有罷工一舉,才足以制其死命。是故敝會此次之罷工,純為打倒帝國主義而來。凡屬國人,自應竭力贊助。乃自罷工以後,為帝國主義作倀,而謀破壞罷工者,仍層出不窮,是誠禽獸不如,罪浮於死。經敝會糾察隊,嚴拿到案者已有三十餘人。但自林和記一犯。在本會未經訊決之時,盧檢廳長,竟有荒謬之控告。而解送公安局,拘押之重要人犯,又被擅予釋放。致使滔天罪惡之賣國賊,逍遙法外。全體工友,因是憤憤不平。咸以為莫大犧牲將不獲未來之代價,灰心短氣。不免有之,救國罷工前途,誠不勝危栗恐懼。本月廿四日下午十時,敝會糾察隊又在東堤查獲香港政府之奸細伍華一名。經六區分署警察協同解送來會,群情洶湧,憤不可遏。當即將之笞毆。經敝會職員竭力制止乃已,查該犯伍華充香港惡探多年。僑港愛國工友之遭其毒害者,不知凡幾。即此次慘案發生後,自港之派傳單者,亦被該惡探引警捕去多人,是故愛國工友,咸恨之刺骨,令複替帝國主義來省圖謀破壞罷工。此其所以致遭毆打,非無故也,茲有不能己於言者,毆打奸細。敝會雖迭經禁止,惟敝會會審處既未奉准判決執行罪犯之權。而官廳方面,又有庇護罪犯之表示,是以一般工友憤激莫已。眾謂既不得依法懲處,只有吾人自決,故出於毆打。敝會處此,無法可揆,亦將無可如之何。為此函請國民政府乞即明令派員與敝會會審員共同組織特別法庭,以審判此等賣國之人犯。庶法紀有申,群憤可遏,不勝待命之至。謹上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中華全國總工會省港罷工委員會啟

  (原載《工人之路》第34期)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