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鄧中夏 > 鄧中夏全集 | 上頁 下頁 |
唯物史觀大意 |
|
唯物史觀大意(1)(一九二一年六月) (一)生產的方法變遷到一定程度,社會生活自然要改變譬如在機器生產發達時代,不管人類的意志怎樣,總不能維持從前家庭生產手工生產的生活,所以說發生「自然的能立於自己意志之外的關係。」 (二)法律政治制度都是隨著社會的經濟構造變遷的所以說「經濟的構造是建築法律政治制度的真正根基。」 (三)人類意識不能改變生活情形,生活情形倒可改變人類意識——譬如在機器發明時代,無論人類的意識是怎樣,總不能違反自然的趨勢,仍做家庭生產手工生產,不變之方法去實行工廠生產機器生產。 (四)社會生產方法發達到一定程度,便要打破舊有的生產方法,代以新發展的生產方法譬如私有財產制度,當初還有存在的理由,到了工廠工業發達的時代,所有制造和分配已成為社會化了,所以共產制度,自然會出來代替從前的私產制度。 (1)本文是鄧中夏在保定高等師範講課的筆記。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