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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先生于我(1)


  一

  我開始接觸新文學,是在一九一九年我到長沙周南女校以後。這以前我讀的是四書,古文,作文用文言。因為我不喜歡當時書肆上出售的那些作文垘本,不喜歡抄書,我的作文經常只能得八十分左右。即使老校長常在我的作文後邊寫很長的批語,為同學們所羡慕,但我對作文仍是沒有多大興趣。我在課外倒是讀了不少小說,是所謂「閒書」的。大人們自己也喜歡看,就是不准我們看。我母親則是不禁止,也不提倡,她只要我能把功課做好就成。自然,誰也沒有把這些「閒書」視為文學,誰也不認為它有一點什麼用處。

  周南女校這時有些新風。我們班的教員陳啟明先生是比較進步的一個,他是新民學會的會員。他常常把報紙上的重要文章畫上紅圈,把《新青年》、《新潮》介紹給同學們看。他講新思想,講新文學。我為他所講的那些反封建、把現存的封建倫理道德翻個個兒的言論所鼓動。我喜歡尋找那些「造反有理」的言論。施存統先生的《非孝論》的觀點給我印象很深。我對我出生的那個大家庭深感厭惡,覺得他們虛偽,無恥,專橫,跋扈,腐朽,墮落,勢利。因此,我喜歡看一些帶政治性的,講問題的文藝作品。但因為我年齡小,學識有限,另一些比較淺顯的作品,詩、順口溜才容易為我喜歡。那時我曾當作兒歌背誦,至今還能記憶的有:

  兩個黃蝴蝶,
  雙雙飛上天;
  不知為什麼,
  一個忽飛還。
  剩下那一個,
  孤單怪可憐。
  也無心上天,
  天上太孤單。

  俞平伯、康白情的詩也是我們喜歡背的。後來人一天天長大,接觸面多了,便又有了新的選擇。一九二一年,湖南有了文化書社。我從那裡買到一本郭沫若的詩集《女神》,讀後真是愛不釋手。我整天价背誦「一的一切,一切的一」,或者就是:

  九嶷山上的白雲有聚有消,
  洞庭湖中的流水有汐有潮。
  我們心中的愁雲呀,啊!
  我們眼中的淚濤呀,啊!
  永遠不能消!
  永遠只是潮!

  我,還有我中學的同學們,至少是我的好朋友,我們的幼小的心是飄浮的,是動盪的。我們什麼都接受,什麼都似懂非懂,什麼都使我們感動。我們一會兒放歌,一會兒低吟,一會兒興高采烈,慷慨激昂,一會兒愁深似海,仿佛自個兒身體載負不起自己的哀思。我那時讀過魯迅的短篇小說,可是並沒有引起我的注意。那時讀小說是消遣,我喜歡裡面有故事,有情節,有悲歡離合。古典的《紅樓夢》、《三國演義》、《西廂記》,甚至唱本《再生緣》、《再造天》,或還讀不太懂的駢體文鴛鴦蝴蝶派的《玉梨魂》都比《阿Q正傳》更能迷住我。因此那時我知道新派的浪漫主義的郭沫若,閨秀作家謝冰心,乃至包天笑,周瘦鵑。而林琴南給我印象更深,他介紹了那麼多的外國小說給我們,如《茶花女》、《曼郎攝氏戈》、《三劍客》、《鐘樓怪人》、《悲慘世界》,這些都是我喜歡的。我想在閱世不深、對社會缺乏深刻瞭解的時候,可能都會是這樣的。

  一九二二、二三年我在上海時期,仍只對都德的《最後一課》有所感受,覺得這同一般小說不同,聯繫到自己的國家民族,促人猛省。我還讀到其他一些亡國之後的國家的一些作品,如波蘭顯克微支的《你往何處去》。我也讀了文學研究會耿濟之翻譯的一些俄國小說。我那時偏于喜歡厚重的作品,對托爾斯泰的《活屍》、《復活》等,都能有所領會。這些作品便日復一日地來在我眼下,塞滿我的腦子,使我原來追求革命應有所行動的熱情,慢慢轉到了對文學的欣賞。我開始覺得文學不只是消遣的,而是對人有啟發的。我好像悟到一些問題,但仍是理解不深,還是朦朦朧朧,好像一張吸墨紙,把各種顏色的墨水都留下一點淡淡的痕跡。

  一九二四年我來到北京。我的最好的、思想一致的摯友王劍虹在上海病逝了。她的際遇刺痛了我。我雖然有了許多新朋友,但都不能代替她。我毫無興味地學著數理化,希望考上大學,回過頭來當一個正式的學生。我又寂寞地學習繪畫,希望美術能使我翻滾的心得到平靜。我常常感到這個世界是不好的,可是想退出去是不可能的,只有前進。可是向哪裡前進呢?上海,我不想回去了;北京,我還擠不進去;於是我又讀書,這時是一顆比較深沉的心了。我重新讀一些讀過的東西,感受也不同了,「魯迅」成了兩個特大的字,在我心頭閃爍。我尋找過去被我疏忽了的那些深刻的篇章,我從那裡認識真正的中國,多麼不幸,多麼痛苦,多麼黑暗!

  啊,原來我身上壓得那樣沉重的就是整個多難的祖國,可悲的我的同胞呵!我讀這些書是得不到快樂的。我總感到呼吸迫促,心裡像堵著一堆什麼,然而卻又感到有所慰藉。魯迅,他怎能這麼體貼人情,細緻、尖銳、深刻地把中國社會,把中國人解剖得這樣清楚,令人淒涼,卻又使人罷手不得。難道我們中華兒女能無視這個有毒的社會來侵襲人,迫害人,吞吃人嗎?魯迅,真是一個非凡的人吧!我這樣想。我如饑似渴地尋找他的小說、雜文,翻舊雜誌,買剛出版的新書,一篇也不願漏掉在《京報副刊》、《語絲》上登載的他的文章,我總想多讀到一些,多知道一些,他成了惟一安慰我的人。

  二

  一九二五年三月間,我從香山搬到西城辟才胡同一間公寓裡。我投考美術學校沒有考上,便到一個畫家辦的私人畫室裡每天素描瓶瓶罐罐、維納斯的半身石膏像和老頭像。開始還有左恭同志,兩個人一道;幾次以後,他不去了,只我一個人。這個畫家姓甚名誰,我早忘了;只記得他家是北方普通的四合院,南屋三間打通成一大間,佈置成一個畫室,擺六七個畫架,陳設著大大小小不同形狀的瓶瓶罐罐,還有五六個半身或全身的石膏人像,還有瓶花,這都是為學生準備的。學生不多,在不同的時間來。我去過十幾次,只有三四次碰到有人。學生每月交兩元學費,自帶紙筆。他的學生最多不過十來個,大約每月可收入二十來元。我看得出他的情緒不高,他總是默默地看著我畫,有時連看也不看,隨便指點幾句,有時讚賞我幾句,以鼓勵我繼續學下去。我老是獨自對著冰冷的石膏像,我太寂寞了。我努力鍛煉意志,想像各種理由,說服自己,但我沒有能堅持下去。這成了我一生中有時要後悔的事,如果當初我真能成為一個畫家,我的生活也許是另一個樣子,比我後來幾十年的曲折坎坷可能要稍好一點;但這都是多餘的話了。

  這時,有一個從法國勤工儉學回來的學生教我法文,勸我去法國。他叫我「伯弟」,大概是小的意思。他說只要籌劃二百元旅費,到巴黎以後,他能幫助我找到職業。我同意了,可是朋友們都不贊成,她們說這個人的歷史、人品,大家都不清楚,跟著他去,前途渺茫,萬一淪落異邦,不懂語言,又不認識別的人,實在危險。我母親一向都是贊助我的,這次也不同意。我是不願使母親憂鬱的,便放棄了遠行的幻想。為了尋找職業,我從報紙上的廣告欄內,看到一個在香港等地經商的人徵求秘書,工資雖然只有二十元,卻可以免費去上海、廣州、香港。我又心動了。可是朋友們更加反對,說這可能是一個騙子,甚至是一個人販子。我還不相信,世界就果真像朋友們說的那樣,什麼地方都滿生荊棘,遍設陷阱,我只能有在友情的懷抱中進大學這一條路嗎?不,我想去試一試。我自許是一個有文化,有思想的人,怎麼會輕易為一個騙子,或者是一個人販子所出賣呢,可是母親來信了,不同意我去當這個秘書,認為這是無益的冒險,我自然又打消了這個念頭。可是,我怎麼辦呢?

  我的人生道路,我這一生總得做一番事業嘛!我的生活道路,我將何以為生呢?難道我能靠母親微薄的薪水,在外面流浪一生嗎?我實在苦悶極了!在苦悶中,我忽然見到了一線光明,我應該朝著這惟一可以援助我的一盞飄忽的小燈走過去,我應該有勇氣邁出這一步。我想來想去,只有求助於我深信指引著我的魯迅先生,我相信他會向我伸出手的。於是我帶著無邊的勇氣和希望,給魯迅先生寫了一封信,把我的境遇和我的困惑都仔仔細細坦白詳盡地陳述了一番。這就是《魯迅日記》一九二五年四月三十日記的「得丁玲信」。信發出之後,我日夜盼望著,每天早晚都向公寓的那位看門老人問:「有我的信嗎?」但如石沉大海,一直沒有得到回信。兩個星期之後,我焦急不堪,以致絕望了。這時王劍虹的父親王勃山老先生邀我和他一路回湖南。他是參加紀念孫中山先生的會來到北京的,現在準備回去。他說東北軍正在進關,如不快走,怕以後不好走,南北是否會打仗也說不定。在北京我本來無事可做,沒有入學,那個私人畫室也不去了。

  惟一能系留我的只是魯迅先生的一封回信,然而這只給我失望和苦惱。我還住在北京幹什麼呢?歸去來兮,胡不歸?母親已經快一年沒有見到我了,正為我一會兒要去法國,一會兒要當秘書而很不放心呢。那麼,我隨他歸去吧,他是王劍虹的父親,也等於是我的父親,就隨他歸去吧。這樣我離開了春天的北京,正是繁花似錦的時候。我跟隨王勃山老人搭上南下的軍車,是吳佩孚的軍隊南撤,火車站不賣客車票,許多人,包括我們都搶上車,擠得坐無坐處,站無站處。我一直懊惱地想:「幹嗎我要湊這個熱鬧?幹嗎我要找這個苦吃?我有什麼急事要回湖南?對於北京,住了快一年的北京,是不是就這樣告別了?我前進的道路就是這樣地被趕著,被擠在這悶塞的車廂裡嗎?我不等魯迅的回信,那麼我還有什麼指望得到一個光明的前途呢?」

  魯迅就是沒有給我回信。這件事一直壓在我的心頭。我更真切地感到我是被這世界遺棄了的。我覺得自己是一個渺小的人,魯迅原可以不理我;也許我的信寫得不好,令人討厭,他可以回別人的信,就是不理睬我。他對別人都是熱情的,伸出援助之手的,就認為我是一個討厭的人,對我就要無情。我的心受傷了,但這不怪魯迅,很可能只怪我自己。後來,胡也頻告訴我,我離北京後不久,他去看過魯迅。原來他和荊有麟、項拙三個人在《京報》編輯《民眾文藝週刊》,曾去過魯迅家,見過兩三次面。這一天,他又去看魯迅,遞進去一張「丁玲的弟弟」的名片,站在門口等候。只聽魯迅在室內對拿名片進去的傭工大聲說道:「說我不在家!」他只得沒趣地離開,以後就沒有去他家了。我聽了很生氣,認為他和我相識才一個星期,怎麼能冒用我弟弟的名義,天真的幼稚的在魯迅先生面前開這種玩笑。但責備他也無用了。何況他這次去已是我發信的三個星期以後了,對魯迅的回信與否,沒有影響。不過我心裡總是不好受的。

  後來,我實在忘記是什麼時候的後來了,我聽人說,從哪裡聽說也忘記了,總之,我聽人說,魯迅收到我信的時候,荊有麟正在他的身邊。荊有麟說,這信是沈從文化名寫的,他一眼就認得出這是沈從文的筆跡,沈從文的稿子都是用細鋼筆尖在布紋紙上寫的這種蠅頭小楷。天哪,這叫我怎麼說呢?我寫這封信時,還不認識胡也頻,更不認識沈從文。我的「蠅頭小楷」比沈先生寫的差遠了。沈先生是當過文書,專練過字的嘛。真不知這個荊有麟根據什麼作出這樣的斷言。而我聽到這話時已是沒有什麼好說了的時候。去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專門研究魯迅著作的朱正同志告訴我說,確是有這一誤會。他抄了一段魯迅先生給錢玄同的信作證明,現轉錄如下:

  一九二五年七月二十日魯迅致錢玄同信云:

  且夫「孥孥阿文」(指沈從文——朱正注),確尚無偷文如歐陽公(指歐陽蘭)之惡德,而文章亦較為能做做者也。然而敝座之所以惡之者,因其用一女人之名,以細如蚊蟲之字,寫信給我,被我察出為阿文手筆,則又有一人扮作該女人之弟來訪(指胡也頻),以證明實有其扮……(《魯迅書信集》上卷第七十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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