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蔡元培 > 蔡孑民先生傳略 | 上頁 下頁 |
遊學時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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孑民在上海所圖皆不成,意頗倦。適紹興新設學務公所,延為總理。丙午春,遂回裡任事。未久,以所延幹事受人反對,後又以籌款設師範班,受人反對,遂辭職。 是時清政府議派編檢出洋留學,孑民遂進京銷假,請留學歐洲。無何,願赴歐美者人數太少,而政府又拙於經費,悉改派赴日本。孑民不願。而譯學館自楊篤生君出京後,尚未得適當之國文教員,章一山君延孑民任之,兼授西洋史。教授數月,頗受學生歡迎。 丁未,孫慕韓君任駐德公使,允每月助孑民以學費三十兩。又商務印書館亦訂定,每月送編譯費百元。孑民於是偕孫君赴柏林。 在柏林一年,習德語外,並編書。又由孫君介紹,以國文授唐氏子弟四人(每月得脩德幣百馬克)。第二年,遷居來比錫,進大學聽講,凡三年。于哲學、文學、文明史、人類學之講義,凡時間不衝突者,皆聽之。尤注重於實驗心理學及美學,曾進實驗心理學研究所,于教員指導之下,試驗各官能感覺之遲速、視後遺象、發音顫動狀比較表等。進世界文明史研究所,研究比較文明史。又于課餘,別延講師,到寓所,講授德國文學。此四年中,編《中學修身教科書》五冊,《中國倫理學史》一冊,譯包而生《倫理學原理》一冊。 《中國倫理學史》,謂「孟子之楊朱即莊周為我即全己之義,《莊子》中說此義者甚多;至《列子·楊朱篇》乃魏、晉間頹廢心理之產物,必非周季人所作」。又清儒中特揭黃梨洲、戴東原、俞理初三氏學說,以為合於民權、女權之新說。黃、戴二氏,前人已所注意,俞氏說,則孑民始拈出之。 孑民在來比錫時,聞其友李石曾言肉食之害。又讀俄國托爾斯泰氏著作,描寫田獵慘狀,遂不食肉。嘗函告其友壽孝天君,謂「蔬食有三義:(一)衛生,(二)戒殺,(三)節用,然我之蔬食,實偏重戒殺一義。因人之好生惡死,是否迷惑,現尚未能斷定。故衛生家最忌煙酒,而我尚未斷之。至節用,則在外國飯莊,肉食者有長票可購,改為蔬食而特飪,未見便宜(是時尚未覓得蔬食飯館,故雲爾)。故可謂專是戒殺主義也」。壽君復函,述杜亞泉君說:「植物未嘗無生命,戒殺義不能成立。」孑民複致函,謂:「戒殺者,非論理學問題,而感情問題。感情及於動物,故不食動物。他日,若感情又及於植物,則自然不食植物矣。且蔬食者亦非絕對不殺動物,一葉之蔬,一勺之水,安知不附有多數動物,既非人目所能見,而為感情所未及,則姑聽之而已。不能以論理學繩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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