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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倫理學》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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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普通學校,必有宗教一科,而東洋教育家欲代之以倫理,善哉! 我國倫理之說,萌芽於契之五教。自周以來,儒者尤盡力發揮之。顧大率詳於個人與個人交涉之私德,而國家倫理闕焉。法家之言,則又偏重國家主義,而蔑視個人之權利。且其說均錯見於著述語錄之間,而雜廁以哲理政治之論,無條理,無統系,足以供專門家參考,而甚不適於教科之用。 西洋倫理學,則自培根以後日月進步,及今已嶄然獨立而為一科學。學說競優,各有流別,苟難銳討,不見極不止。其大宗派有二:曰直覺說,求端于「良知良能」,而要歸於「正誼不謀利,明道不計功」者也。曰經驗說,求端於「見賾觀通,見動象儀」,而要歸於「以美利天下」者也。在理論界,更勝迭負,尚無以別黑白而定於一。用之於教育,則直覺說便於提醒責備,而恐無以引名教樂地之興味;經驗說便於誘導指示,而恐無以障放利自營之趨勢。兩者皆不免有所短。跡之於實踐,則甲之所善,乙亦大抵善之,乙之所惡,甲亦大抵惡之。兩者又實有相裨相接之勢。 夫專門之學,必求之原理;而普通之學,則注重實踐。是故普通教科,莫善於善采兩者而調和之。 日本元良勇次郎之《倫理講話》,則深符此旨者也。是書隱以經驗派之功利主義為於,而時時以直黨派之言消息之。不惟此也,社會主義與個人主義,國家主義與世界主義,東洋思想與西洋思想,凡其說至易衝突者,皆務有以調和之;而又時時引我國儒家之言以相證;又以父子祖孫之關係,易宗教之前身來世,尤合于我國祖先教之旨。故是書之適用於我教育界,並世殆無可抗顏行者。順德麥公立氏取而譯述之,又舉元良氏附錄彼國之言,悉易之以國粹;惟國家倫理篇,以我國憲法未立,有無可憑藉者,則仍援彼國法律,以示取法之義。苦心孤詣,毫髮無憾。吾願我國言教育者,亟取而應用之,無徒以《四書》、《五經》種種參考書,擾我學子之思想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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