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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唯識論》序


  佛法傳入中國,二千餘年。六朝隋唐,譯經論至富,中國佛教徒所著論說、注解、語錄,亦有汗牛充棟之觀。在佛教徒之立足點,以信仰為主,與其他宗教家無異。對於經論,一字一句,皆視為神聖不可侵犯;其有互相矛盾之點,則以五時說教、方便法門等調劑之而已。其非佛教徒,而且斥佛教為異端者,則又有兩種態度:其一,並不讀佛教之書,而以佛教徒之無人倫、無恒業為詬病,以焚其書、人其人、廬其居為對待方法,韓昌黎之徒是也。

  其二,讀佛家之書而好之,且引以說儒家之《大學》、《中庸》、《孟子》之義,而又以涉佛為諱,如程朱、陸王兩派之宋明理學家是也。

  現今學者,對於佛教經論之工作,則又有兩種新趨勢:其一,北平鋼和泰、陳寅恪諸氏,求得藏文、梵文或加利文之佛經,以與中土各譯本相對校,臚舉異同,說明其故。他日整理內典之業,必由此發軔。然今日所著手者,尚屬初步工夫,於微言大義,尚未發生問題也。其二,歐陽竟無先生之內學院,專以提倡相宗為主。相宗者,由論理學、心理學以求最後之結論,與歐洲中古時代之經院哲學相類似。內學院諸君,尚在整理闡揚之期,未敢參批評態度也。當此之時,完全脫離宗教家窠臼,而以哲學家之立場提出新見解者,實為熊十力先生之《新唯識論》。

  熊先生寢饋于宋明諸儒之學說甚深,而不以涉佛為諱。研求唯識論甚久,頗以其對於本體論尚未有透徹之說明,乃發願著論以補充之。近歲多病,稍間則構思削稿如常,曆十年之久,始寫《定境論》一卷,其精進如此。

  熊先生認哲學(即玄學)以本體論為中心,而又認本體與現象決不能分作兩截,當為一而二、二而一之觀照,易之兼變易與不易二義也。莊子之《齊物論》也,《華嚴》之「一多相容」、「三世一時」也,皆不能以超現象之本體說明之,於是立轉變不息之宇宙觀,而拈出「翕」、「辟」二字,以寫照相對與絕對之一致。夫「翕」、「辟」二字,《易傳》所以說坤卦廣生之義,本分配于動靜兩方;而嚴幼陵氏於《天演論》中,附譯斯賓塞爾之天演界說,始舉以形容循環之動狀,所謂翕以合質,辟以出力,質力雜糅,相劑為變是也。熊先生以《易》之陰陽,《太極圖說》之動靜,均易使人有對待之觀,故特以「翕」、「辟」寫照之。

  熊先生于新立本體論而外,對於唯識論中各種可認否認之德目,亦多為增減數目,更定次序。諸所說明,皆字字加以斟酌,願讀者虛衷體會,勿以輕心掉之,庶不負熊先生力疾著書之宏願焉。

  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八月三十一日,蔡元培

  此等非佛教徒,完全以孔教徒自命,而又完全以佛家經論為純粹宗教性質,故態度如此。其實,佛典中宗教色彩固頗濃厚,而所含哲學成分,亦複不少。蓋宗教本以創教者之哲學思想為基本,猶太、基督等教,均有哲理,惟佛教則更為高深耳。「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視讀者之立場。惜二千年來,為教界所限,未有以哲學家方法,分析推求,直言其所疑,而試為補正者。有之,則自熊十力先生之《新唯識論》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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