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蔡元培 > 蔡元培文集三 | 上頁 下頁 |
思想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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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今日承姜先生之介紹,得與諸君相晤,談話一堂,甚幸甚幸。惟兄弟雖蒙諸君之約,冀有所貢獻,然以校事羈身,急待歸去,且欲一聽李先生之演說,故遂不得作長談,僅擇其精者簡略言之,願諸君一垂聽焉。 講題之採取,系屬感想而得。頃與全校諸君言道德之精神在於思想自由,即足為是題之引。 (先生于三會聯合演講之先,複由全校歡迎大會,並丐先生演說,蒙先生首肯,乃以德、智、體三育為同學講演,詞已載入《校風》報。茲以不忍割愛,故複移錄之於是篇後,以公同好焉。)當兄弟未至貴校之先,每以貴校與約翰、清華、東吳諸大學相聯想。今親詣參觀,略悉內情,始知大謬。蓋貴校固一純粹思想自由之學校。繼以各會宗旨,諒大都一致無疑。乃聞之姜先生,複知各會宗旨各異,萬象包羅,任人選擇。若青年會屬宗教的,而敬業樂群會則以研究學術號召,勵學會亦複以演說講演為重。此外各專門學會亦各精一術,毫不相妨。此誠可為諸君慶,而兄弟遂亦感而言此矣。 人生在世,身體極不自由。以貴校體育論,躍高擲重,成績昭然。 (本歲遠東運動會,本校同學以躍高、擲重列名,故先生言如此。)然而練習之始,其難殆百倍于成功之日。航空者置身太空,自由極矣,乃卒不能脫巨風之險。習語言者,精一忘百,即使能通數地或數國方言,然窮涉山川,終遇隔膜之所。是知法律之繩人,亦猶是也。然法律不自由中,仍有自由可尋。自由者何?即思想是也。但思想之自由,亦自有界說。彼倡天地新學說者,必以地圓為謬,而倡其地平日動之理。其思想誠屬自由,然數百年所發明刊定不移之理,詎能一筆抹殺!且地圓之證據昭著,既不能悉以推翻,修取一二無足輕重之事,為地平證,則其學說不能成立宜也。又如行星之軌道,為有定所,精天文者,久已考明。乃幻想者流,必數執已定之理,屏為不足道,別創其新奇之論。究其實,卒與倡天地新學說者將同歸失敗。此種思想,可謂極不自由。蓋真理既已公認不刊,而駁之者猶複持閉關主義,則其立論終不得為世人贊同,必矣。 舍此類之外,有所謂最自由者,科學不能禁,五官不能幹,物質不能範。人之壽命,長者百數十年,促者十數年,而此物之存在,則卒不因是而間斷。近如德人之取屍炸油,毀人生之物質殆盡,然其人之能存此自由者,斷不因是而毀滅。在昔有倡靈魂論,宗教家主之,究之仍屬空洞。分思想於極簡單,分皮毛於極細小,仍亦歸之物質,而物質之作用,是否屬之精神,尚不可知。但精神些微之差,其竟足誤千里。故精神作用,現人尚不敢曰之為屬物質,或曰物質屬之於精神。且精神、物質之作用,是否兩者具備,相輔而行?或各自為用,毫不相屬?均在不可知之數。如攝影一事,其存者果為精神?抑為物質、精神兩者均系之?或兩者外別有作用?此實不敢武斷。 論物質,有原子,原子分之又有電子。究竟原子、電子何屬?吾人之思想試驗,殊莫知其奧。論精神,其作用之最微者又何而屬?吾人更不得知。而空中有所謂真空各個以太,實則其地位何若,態度何似,更屬茫然。度量衡之短而小者,吾人可以意定,殆分之極細,長之極大,則其極不得而知。譬之時計,現為四旬鐘,然須臾四鐘即逝,千古無再來之日,其竟又將如何耶?伍廷芳先生雲,彼將活二百歲。二百歲以後何似?推而溯之原始,終不外原子、電子之論。考地質者,亦不得極端之證驗。地球外之行星,或曰已有動物存在,其始生如何,亦未聞有發明者。 人生在世,鉤心鬥智,相爭以學術,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亦無非爭此未勘破之自由。評善惡者,何者為善,何者為惡,禁作者為違法之事,而不作者亦非盡惡。以衛生論,衛生果能阻死境之不來歟?生死如何,民族衰亡如何,衰亡之早晚又如何,此均無確當之論。或曰終歸之於上帝末日之裁判,此宗教言也。使上帝果人若,則空洞不可得見,以腦力思之,則上帝非人,而其至何時,其竟何似,均不可知,是宗教亦不足征信也。有主一圓說者,主二圓說者,又有主返原之論者,使人人傾向于原始之時。今之願戰,有以為可憂,有以為思想學術增進之導線。究之以上種種,均有對待可峙,無人敢信其為絕對的可信,亦無有令人絕對的可信之道也。 是故,吾人今日思想趨向之竟,不可回顧張皇,行必由徑,反之失其正鵠。西人今日自殺之多,殆均誤於是道。且至理之信,不必須同他人;己所見是,即可以之為是。然萬不可譸張為幻。此思想之自由也。凡物之評斷力,均隨其思想為定,無所謂絕對的。一己之學說,不得束縛他人;而他人之學說,亦不束縛一己。誠如是,則科學、社會學等等,將均任吾人自由討論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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