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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讀經問題


  (一九三五年五月十日)

  讀經問題,是現在有些人主張:自小學起,凡學生都應在十三經中選出一部或一部以上作為讀本的問題。為大學國文系的學生講一點《詩經》,為歷史系的學生講一點《書經》與《春秋》,為哲學系的學生講一點《論語》、《孟子》、《易傳》與《禮記》,是可以贊成的。為中學生選幾篇經傳的文章,編入文言文讀本,也是可以贊成的。若要小學生也讀一點經,我覺得不妥當,認為無益而有損。

  在主張讀經的人,一定為經中有很好的格言,可以終身應用,所以要讀熟他。但是有用的格言,我們可以用別種方式發揮他,不一定要用原文,例如《論語》說恕字,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又說是:「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我亦欲無加諸人。」在《禮記·中庸》篇說是:「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諸人。」在《大學》篇說是:「絮矩之道:所惡于上,毋以使下;所欲于下,毋以事上;所惡于前,毋以先後;所惡于後,毋以從前;所惡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惡于左,毋以交於右。」在《孟子》說:「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又說:「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這當然都是顛撲不破的格言,但太抽象了,兒童不容易領會。我們若用「並坐不橫肱」等具體事件,或用「狐以盤餉鶴,鶴以瓶餉狐」等寓言證明這種理論,反能引起興趣。又如《論語》說:「志士仁人,有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孟子》說:「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也說得斬釘截鐵的樣子,但是同兒童說明,甚難瞭解。我們要是借黃花崗七十二烈士或其他先烈的傳記來證明,就比較的有意思了。所以我認呆讀經文,沒有多大益處。在司馬遷《史記》裡面,引《書經》的話,已經用翻譯法,為什麼我們這個時代還要小孩子讀經書原文呢?

  經書裡面,有許多不合于現代事實的話,在古人們處他們的時代,不能怪他;若用以教現代的兒童,就不相宜了。例如尊君卑臣、尊男卑女一類的話。又每一部中總有後代人不容易瞭解的話,《論語》是最平易近人的,然而「鳳凰不至」、「子見南子」、「色斯舉矣」等章。古今成年人都解釋不明白,要叫小孩子們硬讀,不怕窒礙他們的腦力麼?《易經》全部,都是吉凶悔吝等信仰蔔筮的話,一展卷就說「潛龍」、「飛龍」。《詩經》是「國風好色」,「小雅怨誹」,在成人或可體會那不淫不亂的界限,怎樣同兒童講明呢?一開卷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牡丹亭》曲本裡的杜麗娘,就因此而引起傷春病,雖是寓言,卻實有可以注意的地方。所以我認為小學生讀經,是有害的,中學生讀整部的經,也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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